挖地三尺!
D市這麼大,真要挖地三尺,這麼蠻幹恐怕是真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找到周建。即便我不認同這個方法,但這一可我並沒有反對。
相反,我還說,“既然決定要挖地三尺,也需要一個範圍。你準備從哪開始入手。”
鍾建沒有多想,這個老刑警的心裏這一刻已經有了大概的思路,“上車,我們去金恒家。”
金恒,那個自殺的律師。還記得第一麵的時候,自己釣魚執法,把這家夥哄到警局。明明是個一眼就能看穿的圈套,在方冷麵前,他也心甘情願往裏麵鑽。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二十歲的男人喜歡二十歲的女人。
三十歲的男人喜歡二十歲的女人。
四十歲的男人還是喜歡二十歲的女人。
男人這種生物,無論是什麼年紀喜歡的都是年輕的女人。年輕就是一個女人最大的資本。
我不否認這個言論。因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一個秀色可餐的美女麵前,隻要是男人都會不由自主地展示自己的優點。我也不例外。
律師的灰色收入非常外觀,社會地位更是高高在上。在這個網絡輿論都能殺死人的時代,律師的鐵齒銅牙更是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死的說成活的。
沒有人願意和律師作對,這也造就了金恒無論走到哪都可以和人稱兄道弟,恐怕每到一個地方,接風洗塵的人都能坐滿好幾個桌子。
可就是這樣一個,在律師行業裏還算不錯的家夥,竟然會自殺!即便凶手是用孩子相要挾,但以律師的眼睛看過去,這件事就開始撲朔迷離起來。
一個在法官麵前都能信口雌黃的家夥,就算碰到了亡命之徒,也總是要用一用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去口燦生蓮。
可是,金恒自殺卻是那麼決絕!不留一絲餘地,用牙刷都能將自己了結,這需要多大的勇氣?
鍾建在開車,而我因為金恒,反複咀嚼著這一係列事件,開始發現了一絲絲微妙的氣息。
當時的那個電話,比金恒做出了斷。可是就算是了斷,金恒那家夥在最後一刻都能給我們留下線索。
所以,我大膽地猜測,金恒接觸過陳鬆!而且應該是陳鬆自己去找的金恒!
可是,怪就怪在,陳鬆究竟是怎麼拿到金恒的把柄的?還是完完全全讓金恒沒有反駁餘地的把柄!
誘騙還是什麼?
這些事情雖然很大,甚至於我敢肯定以金恒那利欲迷心的性子恐怕程萌不是第一個。
在之前還有很多很多的不幸,可是那些人選擇了沉默,可以說這在一定程度上除非我們掌握了切實證據,否則就算是上了法庭,我們也是奈何不了這個家夥。
在法庭上,法官講究的是證據。
律師是有權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甚至於出於由於證據不足,即便是作為被告,但金恒依然是可以利用無罪的前提為自己開脫。
一想到律師,其實我就有些頭痛。
社會的發展,律師這個行業雖然不是新興的行當,但是在中國,律師的口碑不得不說是令人擔憂的。
在許多人眼裏,律師就像是以前的狀師。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隻有有罪,遇到麻煩的家夥,要吃官司了,才會想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