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處長(第四十章一場官司)
中國的特色很多,尤其是在法律問題上,奇事怪事層出不窮。我不是法律界專業人士,但是基本的道理、法理還是略知一二,比那些掌管著生殺大權、決定人們前途命運、錢財官司的法官顯然要相差太遠。
但是有些連我就很明白的問題,比如下位法服從上位法,下級法院服從上級法院的判決等等等等。為什麼有些法官就不明白呢?他們比我專業的的多,可是再處理法律事務上,就像中國的足球,或者說中國足球界的黑哨,令人看不懂。
一個事實擺在了我的麵前,彭書記擔任市長的那個市所轄的F縣法院發生了一場轟走律師的新聞,律師的當事人陳玉增來到了報社進行投訴。
開著報社配備的采訪車,帶著麗睿來到了F縣。陳玉增是當地遠近聞名的香菇種植大戶,F縣在農電網改造中收取陳玉增等每戶3500元改造費,陳玉增不同意,帶頭將此情況反映給當地政府,結果惹上了麻煩。農電網改造前,陳玉增的香菇種植用的是臨近縣的電,F縣在農電網改造中硬是將陳玉增他們集資從鄰近縣拉來的線路掐斷,致使他們斷電一個多月,造成種植戶們的香菇絕收。僅陳玉增種植香菇1.5萬節,直接損失2萬餘元。
於是陳玉增將F縣電業局告到了法庭。司法鑒定評估部門向陳玉增出具了受損物品評估意見書,法院根據意見書上的結果依法判決F縣電業局賠償陳玉增經濟損失2萬元,法院執行局迅速將陳玉增的賠償款執行到位,通知陳玉增領賠償款時,陳玉增甚是感激不盡,給廣大種植戶宣揚法官的公正公平……陳玉增興高采烈的到法院領取賠償款,遇到主審法官時,陳玉增滿臉笑容,上前敬煙,法官不屑一顧,慢條斯理且又暗示性的說:“你這個案子從判決到執行很不容易啊!我頂住了方方麵麵的壓力,你勝訴了,滿意嗎?”
陳玉增感謝的話溢於言表。
“感謝話就不要多說了。”法官打斷了陳玉增的話,看他還不明白自己的意思,直截了當的說,“錢執行過來了,你先去買兩部手機,我到執行局幫你把賠償款領出來。”
陳玉增雖沒有見過大世麵,但由於要銷售香菇,保持信息暢通,對手機的價格還是了解的,當時一部一般的手機,價格要兩千元左右,陳玉增聽到法官的要求,不幹了。這些賠償是我應該得到的,如果他們不斷電,我這1.5萬節香菇長成了,遠不止這些錢。既然法院已經把賠償款執行了過來就應該給我,我憑什麼給你們送這麼貴重的禮物。陳玉增心裏這麼想,嘴上沒有表達,隻是模糊地回答:“我先把賠償款領了,回去給媳婦商量一下,一定會表示感謝。”
陳玉增的回答,豈能瞞過精明的法官:“你去執行局領賠償款吧。我還有事。”法官把陳玉增打發走了。
後果可想而知,陳玉增不僅沒有領到賠償款,沒有過幾天領到了法院的通知,F縣電業局已上訴到市級人民法院,賠償暫不能執行。
兩個多月過去了,市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
陳玉增再次來到F縣法院領取賠償款。
法院向陳玉增出示了一個“院長發現”的材料,解釋說該案件,院長有新的發現,正在調查中。半年時間過去了,在陳玉增不停地催促和詢問下,F縣法院下達了民事裁定書:中止原判決的執行,並與半年之後作出陳玉增的敗訴。在出庭那天,陳玉增特意請來了律師為自己的官司辯護,律師在調閱了整個卷宗後,也認為勝券在握。料想不到的是,在法庭上不僅不要律師說話,還將律師以幹擾法庭為由,硬生生地將律師攆出了法庭。主審的法官還是那個法官,不同的是精明變成了“糊塗”,上演了一出“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大戲。
不甘屈服的陳玉僧將官司上訴到市級人民法院,並向報社打來了新聞熱線,表示要用自己的生命捍衛法律的尊嚴。
來到F縣後,我和麗睿沒有直接到法院了解情況,我們首先到了F縣電業局,我要直接了解官司雙方對此件事情的看法。電業局的領導已經易人,新領導對此件事情不太了解,麵對電業局的敷衍,我直追緊*:“換了一個領導,電業局過去的事情就沒有人知道內情了嗎?農電網改造領導小組的其他人不知道嗎?”
在我的追問下,電業局終於來了一個知道內情的領導。他解釋道:“在農電網改造中,斷電屬於技術規範的要求,目的在於確保施工安全。至於斷電時間過長,一是因為農民不讓回收舊電線,二是農民拒絕砍伐線路下麵各自種的樹木,而不符合上級部門對農電網改造的條件,才沒有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