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來,讓我接。”我一把從豆豆手裏把手機抓了過來,“喂!這麼晚了打手機幹什麼?不服氣是嗎?”我在手機裏聲音很嚴厲。
“大哥,大哥,不敢!我是想和你交個朋友。”小輝在手機裏畢恭畢敬。
“你這種癟三,誰和你你交朋友,就這吧!”我把手機掛了。
手機又響了,我打開手機,裏麵傳出小輝的聲音:“大哥,不是我要和交朋友,今天的事兒,我的一位哥知道了,非常佩服你的膽識,他想和你交朋友,順便把我們的事調解一下。現在我們在飛騰大酒店等你,你敢來嗎?”話中軟裏有硬,硬中有激。被酒精麻醉的我這時還有什麼思維,清晰地分析這話裏的含義:“好吧!去就去,在那裏等著。”
小紅帶來的三個人兩個已經喝的爬在桌子上睡著了。小紅我們三個,走出了屋門,豆豆攔著我,不讓去:“這麼晚了,說不定這小癟三出的什麼主意,沒安好心。有事,明天再說。”越勸越醉,小紅也醉醺醺地說:“沒事,誰敢怎麼了我們,有什麼事,我打個電話,馬上來人。”我掙脫了豆豆的手,坐上了出租車。當我們來到了飛騰大酒店門前,隻見門口黑壓壓的人,還奇怪這麼晚了,怎麼還有這麼多人呢?走到酒店前,我們三人正要推門時,門前的人向我們衝了過來,來不及反應,一人架著我們一個胳膊,打了起來。好漢難敵四手,何況我們三個都喝的神誌不清,一個個被打的頭破血流,當酒店的保安撥打110,警察趕到時,已經是10分鍾以後的事情了,我隻記得在挨打的時候:“嘴裏一直罵著,王八蛋,有本事一個個單挑,仗著人多,算什麼本事。”
警察連夜把我們送到了醫院。小紅的傷勢最重,頭上縫了17針,我是滿臉血汙,嘴唇翹了起來,左臉不知被什麼東西劃的還是蹭的整整30厘米的口子,右眼也被打出了血。派出所把事件通知到了報社。張總代表報社來看我,了解詳細情況。張總沒有批評我,隻是讓我安心養傷。她通過自己的影響力號召了Z城所有跑公安線的記者向派出所施加壓力。凶手很快找到了,並判了刑,醫療賠償卻始終兌現不了。看到小紅和他的弟兄為我受了這麼大的罪,我讓豆豆把我佩戴的金佛,還有崔華送我的金手鐲賣掉了。
我終於悟出了“活佛寺”的高僧為什麼不給我的金佛開光的原因。開了光的佛件不僅不能放到廁所、廚房和汙穢等有避諱的地方,還忌諱隨意丟放和變賣,尤其是變賣,這是絕對不容許的,常人需要佛像時,總是說請佛,便是這個道理,把請的佛開了光,不供奉著,拿去變賣那是多麼大的罪惡。或許高僧看出了我有這麼一劫,為減輕我的罪惡,才執意不給我開光。
其實開了光並不意味著你能得到佛的庇護。人人都開光,人人都得到庇護,哪裏還會人的劫難。開光隻是對佛的敬重,打通佛的“六通”,在這裏不妨泄露一些天機(希望讀者看到這裏,要送上你的鮮花和翠鑽,起碼也要投上一票,要不我會受到小小的天譴),讓你們了解一些開光後的的秘密。
佛件開光之後,隻是完成了第一步,下麵還要對佛件進行對光。對光應一男一女,取天地陰陽之合,將開過光的佛件放到堂屋供奉的地方之上,兩麵銅製鏡子(現在是鑲有銅色的鏡子),女的采取外邊的陽光,反射到屋內,男的將反射到屋內的陽光,用鏡子再反射到佛件,並默念佛件的經語,將陽光遍布佛件的全身。
心中有佛,人人皆佛。我不是佛教徒。隻是與佛有緣罷了。在醫院躺了一個星期,回到了我住的小屋,小屋的豆豆的收拾下,幹淨多了,窗明幾淨,到處亂放的衣服擺放的整整齊齊,書桌上雜亂的書籍和筆、本之類的擱放的井井有條,屋裏有個女人就是不一樣。
我臉上的傷是好了,左臉上結了一大片疤,醫生說讓它自然脫落,不要喝酒、忌辛辣食物,應該不會落下疤痕。我隻好待在屋裏看看書,百無聊賴。
報社周刊部的王建業跑到我的屋裏來看我了,提了一大推禮物。問長問短之後,說明了來意,想自己承包個周刊,一是讓我給張總通融一下,二是在辦報上他不懂,請我當他的顧問,他出錢,我智力投資,各占一半股份。這樣的好事,我豈能不幹,我同意等我把周刊的事情考慮成熟之後,再告訴他如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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