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抑已久的沉悶心情終於得到了釋放,渾身輕輕鬆鬆,外邊的太陽也比以往明媚了許多。當我迫不及待的把我和崔華的最後結果告訴給梅婷以後。梅婷猶如事不關己的局外人,臉上沒有任何表情,隻是淡淡地說:“你終於解脫了。”
三天後我收到了人生中最大的一張“罰單”——離婚協議書。那是2000年冬季的一個下午,正當我為酒店、歌廳的生意忙的焦頭爛額的關鍵時刻,梅婷給我打來電話,說有一件重要事情和我商量,我立即趕回了我倆那個“家”,梅婷見我後,麵部沒什麼表情,隻是不冷不熱地說:“來了。我倆的事情,也到了該說說的時候了。”梅婷從包裏拿出了一張紙。當離婚協議書幾個大字展現在我的麵前時,我實在不敢想象我的內心是什麼一種感受和滋味,也無法用文字來描述此時此刻的表情,但我感覺到我把所有的感受滋味表情全部壓製了下來,很紳士大度且有冷靜地承受了這個現實。我毫不猶豫地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下了我的名字,什麼財產分割、女兒撫養等等等等,我沒有看,也不想看,我隻想男人般地趕快離開,獨自一人地靜一靜,這到底是怎麼了?
曾記得讀過一篇《警察與讚美詩》的外國小說,大意是冬季來臨,一個流浪漢為了能進到監獄裏度過三個月的冬季生活,開始了一次次的違法活動,他在警察的眼皮底下砸商店櫥窗、吃白食、調戲婦女,但每一次卻又戲劇性地被警察放過,當他走到了一個古老的教堂,從教堂裏傳來的鋼琴聲,激勵了他麵對困難坎坷的勇氣,使他明白了自由的價值,他要重新振作去實現年輕時的雄心壯誌做一個赫赫之人時,警察卻以閑逛罪的罪名把他關進了監獄。
人生無常。現在的我,何嚐不是如此呢?我和崔華的事情的確一次次地傷害了她,但她無言無語,當我終於明白了事理,想繼續我們往日的生活時,她卻判了我“死刑”。這究竟是女人的悲哀還是男人的悲哀啊!我再一次地佩服起王大仙姑的神算,也忽然明白了天機不可泄露的真正含義。原來麩皮代表著糟糠之妻,喜紙意味著與糟糠之妻的團圓幸福,紅布自然是避邪了,七七四十九天不可亂動,結果不到一個星期,什麼紅布、麩皮、喜紙統統被我拋灑,這是我自己釀的苦果啊……
酒店的生意急劇下滑,歌廳由於轉租給了一個外地人發生了重大事故。外地人叫李凡,是一個身高1.8米的年輕女子,我是通過陳剛認識李凡的,李凡是古城一歌廳的“雞頭”,手下小姐眾多,由於崔華的出走,使我無心打理歌廳,陳剛便把李凡介紹給了我。李凡以每月3000元的價格承包了我的歌廳。但在她承包的近半年裏,我除了收取她三個月9000元的定金外,沒有再收取她一分租金,而歌廳卻變成了一個黃賭毒的場所。在一次全市嚴打的活動中,有人供出了以李凡為主的賣*團夥,李凡聞訊的早,匆匆地逃跑了,不僅給我留下了這個難以收拾的爛攤子,更重要的僅歌廳欠下的煙酒賬就有5萬多元。
一重又一重的打擊,我病倒了。當我清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一個星期以後的事情了。在王英的小別墅裏,寶哥和王英守候在我的身旁。寶哥話不多,拿出了5萬元錢放到了我麵前:“我隻能做到這些了,有什麼事情你自己去擺平。這個家也是你的,就在這裏住吧!”其實我和寶哥並沒有什麼很深的交情,他是古城一個中型企業的廠長,一次偶然的采訪中我倆相識,寶哥愛喝酒,為人仗義,我倆脾氣、愛好相投,於是成為了一個不分你我的“酒友”。如果說我真正幫過他什麼沒有,嚴格地說什麼都沒有。僅是他讓我把王英安排到我的酒店而已。如果再回憶一下還有什麼,大概就是有一次他喝酒喝的嘔吐不止,我給了他三顆解酒藥,瞬間解除了他的痛苦。解酒藥是醫院藥房的朋友專門為我配的,很管用。因此當人們對“酒肉”朋友嗤之以鼻時,我總認為“酒肉”朋友中也有“珍品”。寶哥就是我心目中“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