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光

個人問題

作者:馮大夏

老家的表侄和表哥幾乎是同時進城打工。表嫂說:“你就帶你侄子一起幹嘛!”表哥說:“我做小買賣,開始肯定苦,還是等我有了基礎,再拉他一起幹。”我們知道,帥氣幽默的表哥讓表嫂在某些方麵不太放心。進城之後,表侄在一家小劇場負責檢票,他叔跟朋友批發小商品。

劇場白天事情不多,除了去找他叔,表侄經常去附近一個公園轉悠。那天表侄在人群裏好像看到了他叔,身旁還有一個女人,可不是他嬸子,是個跟自己差不多年齡的年輕姑娘。他叔看著她一直激動地在說啥,根本沒意識到侄子擦身而過。後來表侄跟我說,那天陽光明媚,可是他覺得天突然被什麼東西蜇了一下,所有的光刺眼得讓人發瘋。他想起嬸子對他一家人特別是對他的好,覺得他叔真是個混球。

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考慮是不是要把這事告訴嫂子,這個問題折磨了他好長時間。最近,劇院新接了一出戲,因為情節設置原因,特別要求入場觀眾要關掉手機。表侄也給了我張票,去看的時候,發現他在檢票口非常嚴格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不僅僅是口頭提醒,而是當場要求每人把手機拿出來關上,並瞪個大大的牛眼說進場後確定不要打開,否則要把您請出去。

演出開始了,原來戲有一大段是黑夜的情節,關閉手機是讓觀眾一起來完成和體驗黑暗的感覺。然而,如今這人機一體的時代,要想讓人分分鍾不看手機對很多人簡直是種酷刑。所以,還是有人把手機打開了。在一片黑暗裏,一絲光都非常明顯,盡職的表侄趕緊過去輕聲提醒。然而,在我不遠處有個家夥實在是過分,他不是在有事接電話啥的,而是在用微信的語音功能在一句一句地聊天。表侄已經提醒他兩次了,他非但沒有歉意,而且聊天的間隙還開始玩遊戲。表侄過去請他出去,他既不關手機也不道歉,隻是說他買票了就有權在這裏待著。表侄說這是劇情需要,請他配合。他說:“前麵那個光頭的還發亮了,你怎麼不讓他戴上假發?”在周圍的笑聲中,我仿佛聽到了表侄攥拳頭的聲音。

果然,曾經練鉛球的一米八幾的表侄把他像拎隻雞一樣提了起來。他說他要報警,但回答他的隻是他身體與周圍椅子的碰撞聲。顯然,台下的戲比台上的精彩,大部分觀眾把目光和表情都給了他們。那人出去的後果是,觀眾席再沒有發出一點兒光芒,成就了一片美好的黑暗。

演出結束,我看到警察正在調解此事,各打了五十大板。劇場老板對表侄說:“你先別幹檢票了。”我說:“你都工作了咋還那麼衝動呢?”他說:“表叔你知道嗎?在黑暗裏一有手機發亮我就覺得很刺眼,就想起我叔在公園裏的事兒,我糾結痛苦怎麼跟嬸子說。這些光刺眼得讓我惡心,我都想吐。那個家夥太沒規矩了,他那大手機的光簡直讓我無法忍受,我就出了手。不過,總之是三個字——他活該!你知道嗎,現在有太陽時我都不敢出門,我難受!”我說:“如果這事要是真的,表哥確實真不是東西。”他說:“是啊!”

那天天氣很好,表侄突然給我打個電話,說是要跟我打籃球。我說:“你不是怕光嗎?”他說,昨天他去了他叔做買賣的市場,旁邊鋪子的大媽說:“你叔最近可是做了好事,對麵賣鞋家的姑娘被男朋友給甩了,哭著喊著要跳樓,爹媽都攔不住。你叔說:‘他爸他媽,如果你們相信我,我帶她去公園溜達一圈解解疙瘩。’後來,那姑娘哭哭啼啼地走了,嘻嘻哈哈地回來了。我們都問他是用了啥辦法,他說這個隻傳兒子。”表弟細問,果然是同去公園的那天。大媽說:“這姑娘重感情,要不把她介紹給你。”表弟說:“性子太烈,我接不住,還是忙工作吧。”

表弟說,前兩天老板過來拍了拍他肩膀,讓他去市場部了,關鍵是還加了工資。他說,憋屈太久了,昨晚睡覺都開著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