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原 換個法子把青春唱完(2 / 3)

好些事兒和場景,高原自己都已模糊不清。她沒想過,自己的書會讓這麼多人感懷青春:有人在她的照片裏發現了前男友,有人看到了自己的親人。有的人想要她幫忙找一下照片裏發現的初中同學,她幫忙給聯係上,倆人已經吃了一次飯,她還收到了照片。

1992年冬,《唐朝》專輯在北京火車站前的平安音像批發部簽售,人頭攢動。有讀者翻拍了高原記錄的現場照片,在其中一張年輕的麵孔上畫了一個圈,問她那人是不是陳羽凡。高原也不清楚,便把這消息轉發給了羽凡的媳婦,沒半個小時,對方回她說:“他說是。”高原特別開心,“原來那個時期我們做的一切事情,對後來有很大的影響。就如同這個少年,正好就在那個時期,出現在我的鏡頭裏。”

評論人小賊說,與其說這些照片記錄了中國搖滾樂,不如說高原記錄了自己的生活,隻是在不經意間將更多人一起卷挾到與青春有關的日子裏,似乎早已被遺忘的時光被重新拿來衝印。

“這些照片很容易被當作早期中國搖滾樂的曆史去解讀,但這隻是個誤會。它確實起到了這個功能,然而這並不是本意。高原鏡頭下的這批中國搖滾樂最早從業者,被賦予了太多文化層麵與社會層麵的意義,在這個語境下,他們更像是那個時代的特殊采樣,曾經表現出時代更迭期最富飽和的生命體態,他們接踵而至所帶來的亮色,於人們不僅是憤怒的出口,心靈的慰藉,更是一種生活的可能,一種同時混淆著逃脫與向往的模糊可能。”

什麼叫成功?什麼叫失敗?

1994年,“魔岩三傑”領銜的“中國搖滾樂勢力”紅磡演出,成為人們津津樂道多年的盛事。何勇演唱《垃圾場》時,將水澆在謳歌頭上,從他胯下伸出演奏的“經典”一幕,經由高原的鏡頭而留存。但一行人在香港街頭玩鬧,在演出間隙借火、發呆的平實畫麵,則是頭一次為公眾所見。

讓張培仁等人覺得可惜的是,魔岩時代的光輝沒有得以延續。“張楚的曠野獨白、竇唯的夢中囈語,遠非酸歌甜曲、阿諛奉承的流行歌壇所能明白。盡管有台灣公司的拚力包裝,但這三傑拔劍四顧心茫然,瘋的瘋,癡的癡,躲的躲,倒是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有評論人如此形容。

何勇幹脆說,“三傑”應該改作“三劫”。在高原看來,這3個人都和她一樣,害怕跟大眾溝通。

“那你覺得他們有欲望要告訴大家他們內心的想法嗎?”我問她。

“他們可能覺得比較無奈,或者是無能為力吧。因為沒有一個團隊來幫他們操作這個事情。如果你現在想對外宣稱一件謊言是很容易的,相反你願意說點真話,並且有人願意去聽,是非常難的。”

在和樂評人祁又一的對談裏,謳歌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問,“那時玩兒這個(搖滾)的說老實話都是人尖子。現在人尖子都哪兒去了?都去什麼風投、電影了吧。”

高原說,誰能不變,對搖滾沒什麼可說的:“每個人都得搖滾,20歲搖滾,40歲不搖滾就不對了?這種想法最不對。”她說,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敗了,但這個得另論,什麼叫成功、什麼叫失敗?

1995年,張炬車禍去世,對此前未曾經曆過死亡的高原,那是一次對生命全新的體驗。這些年,每次翻出那個老照片的箱子,高原都沒法繼續,“哭到沒法做。”直到兩年前,她收拾東西無意中又把相冊翻出來了,“常常會想到自己終會離開,能留下些什麼?這也是最終要做這本書的原因。”

真正喜歡了就可以做到

1990年代至今,高原為汪峰、許巍、周迅等明星藝人做過合約製的商業跟拍。而對她喜歡的搖滾和民謠人的貼身拍攝,也從未停止。

曹方和高原相識於10年前。“記得好像是(2007年)發《比天空還遠》那張專輯時,我要在北京星光現場演出。我們那時也不算很熟。高原給我的經紀人打電話說:哪天?我來給你們拍吧。經紀人可能有事沒回話。過一會兒她又發條信息說:‘我不要錢!’”曹方噗嗤笑了。“這個姐姐,內心是很熱情的。過後,她真的分文不取,我請她吃了頓飯。”

曹方眼中的高原,在工作中有種模糊性別的美。“她舉起相機的時候,不是那種沒有靈魂的攝影師,見到歌手情緒激動時就連拍無數張。她會跟音樂融入其中,在打動她的瞬間拍下。所有攝影師都能拍到的準準的、美美的、可以上封麵的那些片子,她很少拍。”

她起初知道高原,卻並非因為攝影,而是高原在首飾設計上的才華。

受愛做木工的父親影響,高原從小就愛鼓搗物件,自己窩個繩什麼的。六七年前,她開始拜師學藝,正式研習精工,焊接,拋光。“師傅是一戴眼鏡的老頭兒。愛喝點白酒,一喝上了就找不到自己了。”高原樂道,“那老師也挺喜歡我的,就這麼學上了。他特大方,他的什麼東西我都可以用,我什麼不會了他都會告訴我。”

“你在這方麵還蠻有天分的?”

她忽然不假思索地嚴肅回答:“好多東西天分隻占一部分,真正喜歡了就可以做到,很多人總結了一堆理由,說這事我做不了,那事我做不了,還是不夠喜歡啊。對首飾這件事我是真的喜歡,從小就喜歡。隻能這麼解釋。”

她做了好幾個係列放在幾家店裏售賣,據說反響還不差。後來,她的神秘師傅消失了,“據說去東北做公司了,我這兩年都沒找著他。”

再後來,她的首飾活兒也停了——她甚至都不管那叫“生意”。那種正規的商業渠道和交易流程,對她來說都成了負累。

“很簡單,供貨的時候要你做一個表,我就不會做。換貨、退貨的時候給你多少提成,我根本搞不清楚,不知道財會、出納是什麼東西。他們麻煩,我也很麻煩,後來就算了。本來就是一愛好,折騰它幹嘛呀,我又不靠它賺錢。”

曹方頗有些為高原可惜。“以她的才華,完全應該獲得比她現在多得多的成功。但她不會自我營銷,也不愛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