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十月很平常的一個下午,九歌的生命定格在黃昏落下的瞬間,死的那天正好是她十四歲生日。
那天正好禮拜五,放學後她請了要好的同學來過生日,拿了錢和弟弟去買蛋糕。
過馬路的時候,一輛失控的車朝姐弟倆直奔過來,九歌用力推開弟弟,然後被撞到空中甩出去很遠。
飛出去的瞬間,她看見弟弟整個人都傻了,一動不動。
等她有意識的時候,隻覺冷的要命。
腦子有些遲鈍,手腳也不大靈活,費了好大的勁才撐著坐起來。
“這是哪兒啊?”黑乎乎的,她沒死嗎?
腦子遲鈍,可感官卻靈敏了很多,九歌忽然聽到有人說話,聲音很小很小。
她張大耳朵仔細聽了會,然後臉色慘白。
有個人說:“唉,那個小姑娘真可憐,還那麼小就遇上醉駕,賠了錢又能怎樣,命都沒了。”
“哎,一命換一命,她弟弟真的感謝有個好姐姐。”
九歌渾身顫抖著,她死了?不會有錯的,那樣的撞擊力她必死無疑。
可……她現在並沒有死啊!
到底怎麼回事?
她費了好大的勁才雙腳落地,全身都很僵硬,吃力的走到門前推門而出。
說話的兩人已經走了,空蕩蕩的走廊安靜的嚇人。
她看著門上三個字發呆:停屍房。
她有點害怕,想立刻回到家裏,爸媽為什麼要把她丟在這裏,她明明沒有死。
對,回家!
九歌走的狠緩慢,動作笨拙的像幼兒剛學會走路。
“是不是傻?哪個僵屍會這樣走路?”空蕩的走廊上飄來一道嘲笑聲。
九歌停下,一動不動。
若有人仔細去看,會發現她的肩膀一顫一顫的抖動著。
夜漓飄到九歌前麵,凝實了身體像正常人一樣站立,靠牆手支著下巴,睥睨她:“無法接受變成僵屍?是不是有點害怕還有點茫然?很快就能適應的,畢竟你後麵的日子還不如現在呢。”
九歌以前最怕鬼了,現在她覺得不怕了,朝夜漓看去,“以後會怎麼樣?”
這隻鬼穿了身紫衣廣袍,頭發像古裝劇裏一樣紮一半披一半。五官很精致,濃眉鳳眸,鼻子很挺,唇形很漂亮,就是唇色慘白的嚇人。
尤其一雙眼睛,像桃花開在他眼底,攝魂勾魄。九歌從沒見過這麼好看的男人,真的像小說裏寫的一樣。
美姿顏,雌雄莫辯。
九歌眼裏的驚豔讓夜漓很得意,一時忘了剛才想說什麼來著,鳳眸微轉,妖孽一笑:“小僵屍,本王是你永遠也得不到的男人,最好趁早認清這個事實。”
——
九歌默默趴在夜漓的背上,他的背跟她一樣冷的滲人。
夜漓覺得自己一定是中邪了,怎麼會主動提出背她,這在以前絕對是不可能發生的,他想了想,以前的事太遙遠了,他有點記不大清了。
算了,懶得再想。
“我不想吸人血。”九歌聲音悶悶的。
剛才這隻鬼告訴她他叫夜漓,夜漓說自己剛成僵屍是要吸人血的,如果不吸會很痛苦的。
“本王管你要不要吸人血。”夜漓又道:“不吸血的僵屍還叫僵屍嗎?反正本王沒有見過。”
九歌聽的心裏很難過,她不想做怪物。
“我想回家。”跟爸媽還有弟弟生活在一起,就和以前一樣。
夜漓嘲笑她,“回去?他們樂意你回去?”
九歌不做聲,但心裏很肯定,爸媽一定是樂意的。
夜漓覺得她傻,卻也懶得說她,跟他又沒關係,看了眼前麵,停下來,道:“裏麵就是是醫院的血庫,去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