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重度、智力、精神三類殘疾人找工作特別難。此外,殘疾人就業還存在城鄉差別,農村殘疾人更容易從事種養殖業,因為血緣族群等關係也更容易與其他人相處。而城裏的殘疾人則與外界交流少,城市鄰裏之間關係本來就比較複雜和陌生,使得城裏的殘疾人心理更敏感,對工資要求較高、還要離家近、不願意外出務工等。
記者在采訪中也發現,就業歧視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殘疾人就業仍麵臨著就業規模小、就業層次低、就業穩定性差等難題待解。一些企業對殘疾人就業要求比較苛刻,招收的要求都是近乎正常人的那種殘疾人,門檻有些過高。
自力更生的機會比救助更重要
因為社會一直以來存在著對殘疾人“能幹什麼”和“不能幹什麼”的消極假設,工作被自然分成了兩種:“非殘疾人從事的”和“適合殘疾人從事的”。殘疾群體如果長期生活在一個係統否定其權利和影響的社會之中,他們會從內心適應這種消極信息,而且還會把這樣的信息當做“真理”加以接受。
在長期社會觀念排斥的強化之下,殘疾人會產生很強的自卑心理,有意無意地過分誇大自己的缺陷和劣勢,把求職範圍鎖定在崗位要求簡單、技術含量不高的工作上,不敢嚐試具有挑戰性的、職業發展前景好的工作。
某家樂於招收殘疾人員工企業的負責人表示,一開始招收殘疾員工,公司也經曆了一個接受過程。起初提出要招收殘疾人時,公司管理層也有顧慮,“擔心安全問題,也擔心顧客不理解有投訴,甚至擔心同事心理不適”,但實踐證明,隻要將崗位簡單化、步驟化,殘疾人員工也能幹得很好。與正常人相比,殘疾人的確有不小的劣勢,但是,殘疾人工作起來也有一定的優勢,他們知道找工作不容易,所以更加珍惜自己工作的機會,對企業和單位更忠誠、責任心更強,用人單位不應該歧視殘疾人。
就業是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的根本途徑,越來越多富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正在為殘疾人就業搭建平台。根據國家出台的相關法律條文,用人單位必須按不低於上一年度平均在崗職工人數的1.5%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但仍然有大部分企業沒有雇傭殘疾人就業的意識,而寧願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社會缺乏對殘疾人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見,是妨礙殘疾人就業的問題之一。殘疾人在學習時要將實際與社會需求相結合,企業要包容接納創造就業機會,讓殘疾人能真正融入社會,實現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