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附錄:其他宗教在西藏(1)(1 / 2)

一,珞巴族的原始宗教信仰

珞巴族是自古就居住在西藏的一個少數民族,從7世紀開始,這個民族族所屬的地區就歸吐蕃王朝管轄。這個民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區東南部的珞渝地區及相鄰的米林、墨脫、察隅、隆子等縣的邊沿山區,另有少數散居於拉薩、山南等地。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珞巴族用內部的氏族或部落名來自稱和彼此相稱,如“博嘎爾”、“堅波”、“崩尾”等,並沒有一個本民族的統一族稱,“珞巴”是藏族人對他們的稱呼,意思是“南方人”。196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確認並批準了“珞巴”這個族稱。

珞巴族有自己的語言,除了居住在墨脫縣北部的珞巴族使用藏語之外,其餘都通用本族的珞巴語,但是各地方言的差別比較大。他們沒有本民族的文字,有極少數人通曉藏文,長期保留著刻木、結繩的記事方式。由於他們居住在高山峽穀地帶,交通不便,與外界接觸較少,所以社會發展緩慢,直到20世紀50年代,還處於原始社會末期階段,其中有的氏族或部落處於母係氏族社會,有的氏族或部落已進入父係氏族社會,而與藏區接壤的一些氏族和部落,則出現了私有觀念和階級萌芽。

珞巴族有不少生活習俗受到藏族的影響,但很奇特的是,在宗教信仰方麵,他們卻並沒有被同化,在總體上堅持了萬物有靈的宗教觀念和巫術信仰。這有可能是因為他們原始的社會形態和生存方式,從而讓他們對周圍地區的佛教及佛教文化產生了排他性,所以保持了具有內在統一性的原始宗教文化體係。

(一)“烏佑”崇拜

在珞巴語中沒有“神”這個詞,這個概念直到18世紀才從藏區傳到珞巴族當中。珞巴族崇拜的是各種各樣的“精靈”和“鬼”。在珞巴族的不同方言中,把這些“精靈”和“鬼”都稱為“烏佑”、“握伊”或“握勒”。

“烏佑”的種類非常之多,可以附著在萬物之上。在天地、日月、山岩、樹木等各種自然物和風、雨、雷、電等自然現象當中,都有著不同的“烏佑”。許多成對的“烏佑”之間的關係,大部分既是兄妹,又是夫妻。比如珞巴族認為天是男,地是女,天地本是兄妹倆,後來結為了夫妻,創造了萬物和人,天地結合後所生的太陽“冬尼”是女性,月亮“波羅”是男性,這姐弟倆後來也結為了夫妻。

在各種動物中也存在著種種“烏佑”。在這些獸類中,珞巴族特別崇拜狗,他們認為狗的精靈是家庭和個人的保護精靈,並且在狩獵中起著關鍵作用。在他們的神話中,“灶神三兄弟”就是以獵狗的形象出現的。狗是珞巴族的獵神、保護神、家神和火塘神(即灶神),可以說對狗的崇拜在珞巴族的各種動物崇拜中居於比較核心的地位。

此外,還有許多難以確切分類、但是與生活相關的形形色色的“烏佑”。比如“布魯烏佑”和“布秀烏佑”可以讓漁夫滿載而歸,也可以使他們溺水而亡,又能使田地幹旱,莊稼枯焦;“永公烏佑”和“當力烏佑”能驅使人們去械鬥,或讓人們全身疼痛,或內髒生病、雙目生疾……總之,在珞巴族人的觀念裏,人類活動的一切領域,生產和生活的各個方麵,都有某種“烏佑”在暗中主使。

“烏佑”沒有地位高低的區分,但有善惡的差別。它們有某些職能,但分工大多不十分確定,常常是一種“烏佑”擔負多種職能,兼具善惡二重性質,還往往喜怒無常。它們歡喜時賜給人們福善,它們憤怒時就給人們災禍。為了取悅它們,就要經常祈禱、膜拜和獻祭,為了不觸怒它們,又形成了許多禁忌。所以,在珞巴族中普遍盛行著禁忌和祭祀的習俗。

(二)靈魂觀念

珞巴族稱靈魂為“亞洛”,認為活人的身體中寓居著“亞洛”,隻有當人在做夢或生病的時候,“亞洛”才會離開人體,當“亞洛”永久離開,就會導致死亡。

他們認為,“亞洛”在離開人體後仍然存在,隻是轉向了不同的去處。一般正常死亡的人,靈魂會進入地下的“烏佑蒙”(鬼域),那裏的靈魂不再叫做“亞洛”,而是叫做“窩朗姆烏佑”,就是“鬼魂”的意思。那些流血身亡、被殺的“鬼人”,以及“涅巴”(意思是“黑骨頭”,是氏族和部落戰爭中的俘虜)死後,他們的靈魂就順著天梯升到天上的“達令蒙”——那裏的靈魂也不叫“亞洛”,而被稱之“肉錫”,是一種伺機報複和作惡的凶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