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傳統宗教包括了本教和藏傳佛教這兩大種類。

本教是藏地的本土宗教,早在藏傳佛教傳入之前的遠古時代就流行在雪域高原的廣闊大地之上。它又分為世續本教(斯巴本教)和雍仲本教。其中,世續本教是那些從藏地本有的原始崇拜中產生,並且尚未理論化、體係化的各種各樣的被稱之為“本”的宗教形態的統一稱謂,它們的觀念和形式各異,相互之間並沒有統屬關係,主要形式是法師進行占卜、祈禱、獻祭,用咒語、幻術以及各種特殊的儀軌來祭拜各類神靈和遊蕩的鬼魂。雍仲本教是由辛饒·米沃且在世續本教的基礎上,融合周邊地區的宗教文化,對原來的各種“本”進行了大量改革和創新的宗教,有著自己成型的教義理論體係和相應教規,並且在後來的發展中大量地吸收了佛教方方麵麵的內容。

在佛教傳入藏地之前,本教不僅是藏族人的普遍信仰,並且以“護持國政”的形式居於藏族人生活的主導地位,同時擁有宗教和政治的高度話語權,但這種情況在佛教傳入後慢慢發生了改變。

佛教在公元7世紀從印度傳入西藏,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受到了來自漢地和西域的佛教的影響。傳入西藏的佛教能在藏地立足,並吸收本土文化的形式而形成藏族特色濃鬱、顯密結合的藏語係佛教,並更為廣泛地傳播,印度鄔仗那的密宗大成就者蓮花生大師對此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當佛教在藏區立足並發展起來以後,本教不可避免地與它產生了許多碰撞和衝突。最初占據本土文化和政治話語權的本教處於優勢,但佛教後來居上,在藏王赤鬆德讚時期,經過由藏王親自主持的那場著名的佛本大辯論之後,本教敗北,淪落到邊緣宗教的地位,藏傳佛教成為了藏區的主流宗教,即使在朗達瑪滅佛運動中也並未滅絕,沉寂百年之後又再度複燃,在漫長的曆史歲月中人才輩出、薪火相傳,不但成為了藏族文化的核心和精髓,並且傳播到了其他民族、其他地區與國家當中,遍布世界各地。

本教和佛教這兩個藏族傳統宗教,它們之間有過互相排斥、鬥爭激烈的曆史階段,也有過和平共存的時期。佛教借鑒了本教的文化形式,將許多本教的儀軌、神祇等納入了自己的體係,使自身本土化而成為了富有特色的藏傳佛教;本教則大量吸收了佛教的思想內容、教義教法和理論體係,充實、豐富和提升了自身的文化內涵。

正如當代的一位本教法師尼瑪丹增堪布所形容的那樣:本教是土壤,而藏傳佛教的寧瑪派從中發芽,長成大樹,藏傳佛教其他的宗派則分別讓這顆樹形成茂密的枝葉,開出鮮豔的花朵,結滿豐碩的果實。正是這土壤和大樹共同滋養了藏地的人民,創造了豐富的藏民族文化,並且對藏族人的生活習俗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成為了他們生活模式、思維模式和價值取向的規範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