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時代的7-11(2 / 3)

這就是由7-11首創的,通過連鎖便利店為B2C電子商務提供的物流配送。之後,各個連鎖商店紛紛效仿。不少日本業界人士提出,誰能盡早掌握有效銷售渠道,誰就能在未來稱霸電子商務交易市場。這種說法是有道理的,主要是因為連鎖店所具有的諸多優勢使它能夠成為擔當B2C物流配送的主力軍。

由於7-11便利店一般全天候營業,它可以滿足網上消費者的要求提供24小時服務,在一天中任何時候為顧客送貨;又由於連鎖店貼近居民區,可以縮短取貨時間。這樣有效地解決了B2C中送貨時間長、成本高的問題。

其次,地域分布廣闊的商業網絡、優越的電子信息技術以及高效的物流係統使連鎖經營店能夠為網上虛擬商場提供實際意義的支持,可以說是連鎖店使電子商務生了根,讓電子商務落了地。B2C網站一旦與連鎖經營店相結合,即可真正享受到連鎖店巨大的商業網絡和電子信息技術給它帶來的好處。人們通過上網訂購商品,來到附近的連鎖店取貨或由連鎖店人員送貨上門,就可十分便利省時地完成購物活動。另一方麵,連鎖經營店遍布全國的配送中心又為電子商務提供了有形的舞台,形成了電子網絡對信息流進行“交檢”、連鎖經營店對物流進行“配送”的協作關係。

此外,連鎖經營店如果與B2C網站實現對接,可為網站運營商在節省費用的情況下帶來大量忠實顧客。

現在,日本7-11便利店正雄心勃勃地開展更深入的電子商務計劃,目標是將成千上萬種商品真正搬到網上,運用互聯網放大其小小的店鋪,通過網上網下“虛”“實”結合,便利店可以突破商品品種的限製,將商品經營範圍擴大到幾萬甚至幾十萬種。這樣,日本7-11便利店既可以憑借豐富的商品與便利的服務與大型商店展開正麵競爭,又可以憑借管理、顧客、物流、信譽等優勢與純網絡商店競爭,從而全麵提升自己的競爭力。

綜上所述,日本7-11公司的“鼠標”加“水泥”的網絡營銷模式,把網絡與傳統營銷方式相整合,把從生產什麼銷售什麼轉變為顧客需要什麼就生產什麼的觀念,把顧客的需求導向具體為以信息為中心的管理經營模式,在高技術的基礎上建立企業的信息化網絡營銷戰略,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中牢牢把握新潮流變換趨勢來贏得市場,至今立於不敗之地。

第三節 實體門市+電子商務=出色業績

長期以來,台灣7-11認為,7-11本業是便利商店,做的事業為實體商品的販賣。但是配合電子商務時代來臨,在經營策略上也做了一些調整。雖然7-11不像電子商務公司,一開始就成立專門的部門來經營電子商務,但利用實體便利商店通路和虛擬的網絡做結合,開始了起步階段。

推出“代收服務”,是台灣7-11讓消費者感到“便利”的第一步。除了買東西,在台灣7-11也可以繳水電費、瓦斯費、電信費、停車費等,共有11種類別,109家合作廠商,每月代收的賬單筆數高達700萬筆。

代收服務也奠定了台灣7-11與電子商務整合的基礎。幾年前,電子商務最熱的時候,擁有數千家實體門市的7-11,最有本錢經營購物網絡或跨足電子采購領域,卻隻是觀望,並試探性地嚐試了“代收服務”。

做了代收服務之後,7-11也慢慢體會出,網絡購物的成功關鍵是什麼,徐重仁認為,關鍵就是安全的交易機製。對業者來說,是如何安心收到錢,對消費者而言,則是可否放心地把錢交給商家。之後,7-11開始和一些購物網站合作,通過7-11到店取貨的小規模實驗,網站的業績暴增了50%以上。

在取得了第一步成功後,台灣7-11於2000年成立電子商務事業部,並在同年8月結合CD、書籍等14家商家,推出“上網購物,7-11取貨付款”的“網絡購物便”服務——其實是虛擬的網上商店。消費者隻要進入“網路購物便”,就可以按照個人的需求,輕鬆點擊到自己滿意的商品和數量。在交易確認後,顧客可運用網上的“電子地圖”選擇自己最方便的取貨及付款的7-11門市。之後,顧客可通過購物網站的查詢追蹤係統,隨時了解所訂購的商品的送達情況,再去門市取貨並付款。通過開發網上購物,7-11在時間和空間上延伸了自己的便利服務體係,進一步提高了7-11的競爭力。同時,台灣7-11還在2000年12月中旬,以每股10元買下博客來網絡書店50%的股權,顯示此零售業航空母艦已在電子商務上邁出了一大步。

有了7-11便利店的支持,網絡購物便的交易量一開始就有了每個月3萬筆的良好開端——而這隻是這每月三萬筆的交易量就令7-11收到了超過一千三百萬台幣的傭金。而現在,7-11網絡購物便每月的交易量已超過30萬筆!

作為零售業的一種,7-11是具體的店鋪經營,而Internet則是虛擬的經營,但卻提供了電子商務的情報、訂單傳遞,但在具體的落實上存在相當大的問題,7-11就在此扮演了一個重要的功能轉換角色。譬如,2004年11月9日,台灣7-11成為問津堂與博客來兩家公司的聯手實現平台。問津堂是台北最大的簡體字書店,而7-11占有過半股份的博客來是台灣島內最大的網絡書店,兩家公司聯手在網上推出“簡體字館”。這意味著大陸出版的簡體字書於島內銷售實現一大跨步。讀者隨時都可以在網上訂購,並通過遍布全島的三千六百五十家7-11便利店付款取書。眼下,台灣各地約有五十多家大陸進口書商、三十多家簡體字書專賣店,大多集中高校附近。有台灣省“亞馬遜”之稱的博客來與問津堂此次強強合作,是省內首見模式,而7-11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因台灣7-11業務的需要,又成立了統一速達的“宅急便”業務。7-11的宅配是做“C2C”的服務。導入“宅急便”並不是為電子商務設計,當時設想消費者寄包裹、托運都要到郵局,雖然郵局數目也很多,要寄包裹也方便,但它不像便利商店24小時營業,如果能幫顧客做到“戶對戶”(door to door)的配送,對顧客會更方便。剛好電子商務在這時候蓬勃發展,戶對戶的配送也符合了電子商務配送的需求。如同7-11轉投資的宅配公司“速達”,將專門做配送的工作,7-11會做為它的集貨中心。宅配服務的到家收貨或送貨到家,讓7-11的影響力從門市的定點銷售,延伸到家門口。目前,宅急便在我國台灣省有超過8000個營業所及代收店,結合宅配物流,等於讓7-11的門店銷售神經係統,多了8000多個節點。7-11還不隻是送貨到家,宅急便的“黑貓探險隊”搜獵寶島各地373家名特產,讓消費者可以在家上網、打電話或傳真訂購名特產,不必到產地就能品嚐在地口味。為了保障商家權益,宅急便也特別提供代收貨款的B2B服務,由統一速達把貨物送到消費者家中,同時收取貨款,結算後再一次彙清貨款,讓店家免除收不到錢的疑慮。

電子商務與傳統便利店的結合,對消費者和7-11來說都是好事情。對消費者而言,過去可能因外出而錯失取貨機會,而電子商務的興起卻無需此虞,隻要約定好時間,就等7-11送貨上門或者到店取貨;而對7-11來說,通過網站來進行電子商務,能進行便利商店中原本沒有銷售的商品,補足便利商店因空間有限無法提供某些商品的缺憾,同時,也提升顧客來店率,增加額外消費的可能。

2011年,台灣7-11推出了自己的APP客戶端,將業務向智能手機領域滲透,對網購機製作出了進一步更新。

第四節 聯手打造即買即取的“麵麵通”

早在2000年6月,香港7-11便利店就已推出櫃員機式網上購物服務,他們與新瞻科技公司為“電子便利交易站”(Cyber Active Transaction station,簡稱CATs)進行配套係統及技術測試。這使香港7-11成為首個在香港提供電子商務的便利店,這項服務可以讓市民利用EPS或信用卡進行電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