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之比較研究(3 / 3)

三、我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之完善

公司製的最大有點和精髓體現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及運行機製上。因此,要充分發揮公司製度的功能,就必須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一)改善不合理的股權結構,形成股權多元化基礎上的“多股製衡”局麵

在現代公司的運行中,合理的股權結構是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也是決定公司治理機製有效性的最重要的因素。股權結構如何,決定公司控製權的分布,決定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的性質。如前所述,我國股權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國有股在上市公司股權中所占比例過大。所以,對於那些屬於充分競爭性、營利性行業上市公司,應逐步降低國有股在上市公司中的股權比重,同時,應積極培育多元化投資主體,尤其是自然人股東和機構投資者,以形成“多股製衡”的股權結構。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各類投資基金。雖然從理論上講,機構投資者相對於自然人投資者而言,不僅有實力而且也更有動力參與公司法人的治理,因而更能增強對公司經營曾的監督。但由於機構投資者並非真正的所有者,隻是作為代理人為本基金的所有者和受益者運用自己,所以它往往是所謂的“被動投資者”,而不同於那些持股比例重大的個人股東。

(二)建立銀行參與公司法人治理的製度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德、日公司的發展證明,銀行參與公司治理有利於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從理論上來講,作為公司法人財產權利的標的是公司資產,這些資產來自公司股東和債權人,債權人與股東一樣要承擔公司經營的風險,所以公平起見,債權人應有權參與到公司的治理。故而銀行作為公司的主要債權人,應與股東一樣有權參與公司的治理。

從實踐意義上來講,由於銀行具有很強的融資和監控能力,它能在公司治理中發揮特別作用。一方麵,應取消禁止銀行持有公司股份的限製,使銀行能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治理。另一方麵,即借鑒日本治理模式的相機治理機製,在公司出現財務困境時,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主要作用。由於銀行掌握公司的控製權,銀行處於自身利益考慮,能夠為陷入財務危機的公司提供哦個強大的資金支持,同時可利用其信息優勢,以救助陷入困境的企業。

(三)發揮證券市場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完善公司治理不僅包括公司各機關分權與製衡關係的構架,同時包括證券市場的約束等外部機製。證券市場對公司經營所形成的約束機製主要是通過股票二級市場的“用腳投票”機製及惡意收購機製對經營管理層形成壓力,以使公司經營管理層真正關心股東利益。我國應該著力培育完善、公開、公平的資本市場,由其完善信息披露製度,通過完善相關立法來提高證券市場的效率,發揮出證券市場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的外部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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