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張文魁:科學理解混合所有製改革(1 / 2)

張文魁:科學理解混合所有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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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魁,中國經濟學最高獎“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獲得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檢察風雲》:目前,各地的國企改革意見都提出要發展混合所有製,看來各方麵對發展混合所有製的積極性都很高,你認為下一步會不會出現一股發展混合所有製的熱潮?

張文魁:大力發展混合所有製,在中國已經成為一項戰略方針,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強化了這項戰略方針,把混合所有製提到了中國的基本經濟製度重要實現形式的高度。混合所有製深深植根於中國獨特的轉軌土壤,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折中道路,這條道路上有風光也有風霜。國家發展混合所有製的戰略,絕不應該通過維持或強化不公平環境來迫使民營企業投靠國有企業、寄掛國有資本,必須戴個“紅帽子”,才能活下去、才能活得更滋潤。如果混合所有製搞成了新一輪官督商辦和公私合營,那將是對這項國家戰略的反諷。我們應該鼓勵更多的國有企業,主要是那些規模較大、所處行業較為重要的國有企業,通過釋放國有股的方式來發展混合所有製,也就是說,混合所有製應該是一項促進國有企業所有權改革的戰略,而不是其他。國有企業被改造為混合所有製企業之後,它們的公司治理如何進行進一步的改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檢察風雲》: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確定市場機製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因此,推行國企的市場化在邏輯上是完全說得通的。以你的研究來看,國企市場化的主要內容究竟有哪些?

張文魁:在我看來,離開國企產權改革來推行國企市場化改革,不過是水中撈月、鏡中摘花。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你也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躺在國有製被窩裏的企業。我在前麵已經講到,即使在30多年前的放權讓利時期,國企改革也隱含了所有者的行動。如果我們回顧一下後來的諸多改革舉措,如承包製、租賃製、股份合作製、股份製,都包含了產權改革方麵的內容。的確,國企應該麵向市場開展經營,但從根本上來說,這其實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國企改革,而是屬於政府改革,是政府的去計劃化、去管製化改革。而國企麵向市場開展經營之後必須麵對的問題是:誰來判斷國企在市場中經營得好還是不好?誰在國企經營成功或經營失敗中受益或受損,以及如何受益或不受損?如果經營得不好,誰來處罰或更換國企管理層,以及如何做到這些?如果經營失敗,誰來決定企業退出市場,以及如何退出市場?處理這些問題才是國企改革方麵的內容。而這些問題,實際上就是產權與公司治理問題。

《檢察風雲》:在你看來,下一步國企改革應該走一條怎樣的道路?具體而言,哪些地方國企改革可操作性細則推進得快?其重點難點問題是什麼?

張文魁:國企下一步改革要走民營化的道路。中國國企改革折騰了30多年,總想繞開民營化,實踐證明最後是繞不過去的。我們搞過國企轉換經營機製,離開民營化能根本轉換經營機製嗎?實踐已經證明不行;我們搞過國企內部涉及幹部人事、勞動、薪酬的三項製度改革,離開民營化能持續推進三項製度改革嗎?實踐證明也不行;我們搞過董事會和治理結構改革,離開民營化能搞出真正承擔受托責任的董事會和現代化的公司治理嗎?實踐證明還是不行;我們搞過主輔分離和國際對標,離開民營化能實現業務結構調整和核心競爭力的建立嗎?實踐證明眼前行但長期不行。因此,要深化國企改革,民營化是不可回避的。

《檢察風雲》:關於市場化問題,以及與此相關的產權改革問題,是不是所有國企都要朝這個方向去改?你所說的民營化具體含義是什麼?

張文魁:我談論的民營化,不僅僅是國家所有權轉向非國有投資者,而是包含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當然是所有權的轉移,第二層意思則是公司治理的轉型。公司治理轉型,就是隨著所有權結構的變化,過去行政化、形式化再加上內部人控製、分享的公司治理,應該過渡到商業化、實質化並有基本透明度和製衡性的公司治理。總體而言,民營化就是產權民間化、治理商業化。

《檢察風雲》:在混合所有製改革的語境下,民營化是不是混合所有製改革所要實現的結果?民營化過程中有沒有一些需要注意的誤區或麵臨的挑戰?

張文魁:有不少人對民營化比較擔心,他們擔心民營化的過程會成為少數人,特別是權貴人物,大肆瓜分和掠奪國有資產的過程,從而在中國出現一個像俄羅斯那樣的寡頭階層。我認為,如果人們反對少數人在民營化過程中以不法手段和不當途徑化公為私,這完全可以理解,而且應該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我這裏借鑒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威廉·鮑莫爾提出的“好的資本主義”和“壞的資本主義”的概念,主張在中國推行“好”的民營化,避免“壞”的民營化。“好”的民營化就是:競爭性領域的中小國企,通過公開性、競爭性的方式以公允價格出售轉讓給非國有投資者,大型、特大型國企通過公開性競爭性的方式以公允價格出售部分國有產權或者在證券市場釋放部分國有股份,所有的鼓勵性優惠購買計劃都要經過嚴格程序並公開透明;帶有壟斷租金和資源租金的大型國企主要走上市道路和在證券市場向境內投資者釋放國有股,並推進公司治理的商業化,同時通過開放準入以破除行政壟斷,通過拆分和替代性競爭以弱化自然壟斷,通過公開競拍和增發牌照以回收資源租金;對於極少數特殊領域的國企,在目前沒有把握的時候,可以選擇保持國有獨資,但要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並強化政府監管。這樣一種“好”民營化,不是瓜分國有資產的民營化,而是促進財富創造的民營化,應該得到民眾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