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們的生活仍要繼續。意識到這一點,我知道必須與眼前的女人做個了斷。
“你聽著,我現在說的話是認真的。你去問我老公,他是選擇你還是選擇我。隻要他做個選擇,我絕沒有其他想法。想離婚,我馬上可以辦。但如果他還願意和我在一起,那我仍願意接納他。”我盯著她的眼睛認真地說。
她的眼裏閃過得意之色,說:“那好,一言為定!”好像勝券在握的樣子。
她出門之後,我舒了一口氣,我的危險解除了!這樣,我可以避免與老公直接衝突就能解決問題。隻要讓他倆明白我沒有阻撓他們之心,那他們應該就不會來害我了吧。
這一天,老公又是徹夜未歸。早晨,他才拖著疲憊的身軀回來。
“她已經和你談過了?”老公背對著我,問道。
“是啊,你怎麼選擇?”我坦然回答。
“我不會和她在一起。”
這話讓我吃驚不小。怎麼?他不是愛她愛到可以去殺人的程度嗎?
“是她主動纏上我的,我也是一時糊塗。現在晚了!”老公雙手抱頭,做出十分懊悔的樣子。
“那陳生是怎麼死的?難道是她殺的?”我連忙問。
“別問我,我也不知道!這個事情讓我煩透了,好端端的人怎麼就死了!”老公手足無措的樣子,不像是裝的,“那天晚上我們一直在一起,她不可能跑出去殺人!”
跟案件陷入膠著的情況一樣,我們的家庭糾紛也陷入膠著。老公最近待在家裏的時間多了,他說要與陳太太斷絕關係,希望與我重新來過。我當然是同意的,像我這樣平庸的女人,離婚對我一點好處都沒有。隻是,我擔心那女人會糾纏不休。
這樣的擔心在一周後的一個暴風雨夜尤為明顯。這個夜晚,與陳生死去的那個晚上一樣,我心裏升起不祥的預感。
暴風雨已下了三四個小時,樓下的小路又被雨水淹沒。老公忽然接到陳太太的電話,要他去附近某處見麵。起初他不肯出門,但在那個女人歇斯底裏的哭叫之下,他同意了。
我想叫他穿上雨靴,可是發現家裏並沒有。
他說,沒關係啦,這種殺人伎倆不會被再次使用的。再說,人不一定是她殺的。
我說那好,我目送你。
我在窗口看著他走出樓道,沿著小路走出去。正要轉身,我忽然發現有些什麼不對勁。
是的,那條小路某處的中間,橫著一個注明修路的路障!一個多小時前,我朝那個方向張望的時候,那個東西並沒有在那裏。老公馬上就要走到那個位置了,到了那裏,他得繞過路障,靠右行走。
啊,不!就在老公往右走過去的那一瞬,他從地麵上消失了!
我頓時明白了,那是一個下水道的入口。井蓋一定被拿掉了!因為路麵積水,再加上天黑,根本無法發現它的存在。
瓢潑大雨繼續下著,大量積水湧入那個下水道。我飛奔下樓,拚命呼救。經過十來分鍾,合眾人之力,才救出奄奄一息的老公。剛才如果不是我在樓上看著他,他一定在此死得不明不白。
根據我和老公的證詞,陳太太被拘留了。她被帶走時,眼睛裏流露出無限怨毒。第二天,她死在了拘留所。警方也不知道,她何時攜帶了老鼠藥。直到死,她一句話都不說。
而今,陳生之死仍無法定案,陳太太作為最大嫌犯,已經死亡。惟一的證據,也就是老公所帶回家的那雙雨靴,也已被銷毀。也許,憑那雙雨靴就可以斷定凶手是陳太太。
對於那晚發生的事,我是這樣推斷的:陳太太給老公服用了安定劑,讓他睡得毫無知覺,然後穿著雨靴回家作案。五點多她叫醒了老公,她必須回上班的酒店去上早班,那時雨還沒停。她偷偷扔掉了老公的鞋子,要他穿上雨靴,隻因她怕他回家的時候,積水還未退,水裏還通電。
這是她愛他的表現。
其間,她還想殺害我,那個花盆正是她扔的。當時老公並不知道我正在樓下,在我進門之前,她已逃竄。可後知後覺的老公當時仍以為是意外,為了掩飾他與她單獨一起待在屋子裏的事情,他才對我撒了謊,而不是刻意袒護了她。他坦言,他對我說的所有謊話,全都隻是為了掩蓋與她的私情。
而她為了他,不惜殺人,掃除障礙。他最後卻是不願和她一起,為此,她崩潰了。她的恨和愛一樣深重。
故事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