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臥室,果見朱蜜安然地躺在床上,鼾聲均勻沒有絲毫異狀。可下一分鍾,他看到了她陡然轉過來的臉,這張臉不是朱蜜的,是文惠的!去死吧!她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尖嘯。
阿誌連滾帶爬地逃出了屋子。
他沒有去辦公室,而是去了一個通宵營業的網吧。他需要找一個人多勢眾的地方來為自己壯膽。打開QQ,狄美亞安靜地掛在一堆灰色頭像上麵,像是暗夜裏的一盞燈塔,又像是一隻高深莫測的眼睛。阿誌飛快地敲打著鍵盤,將剛才的經曆告訴了她。
狄美亞想了想,意外深長地說,阿誌,你確定你現在的妻子很愛你嗎?如果你所經曆的一切不是幻覺,那麼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有人在搗鬼!
阿誌的腦袋轟的一聲,似被當頭棒嗬。
半個月後朱蜜又上吊了,這一次阿誌沒有慌張,而是鎮定地撥通了110。在等待警察趕來的時間裏,他就站在衛生間的門口,對著吊在淋浴噴頭上的朱蜜講故事,從前有個放羊的小孩子,喜歡騙人說狼來了狼來了,結果有一天狼真的來了,他的命沒了。哈哈……
朱蜜就是那個小孩子。
狄美亞那天的話提醒了阿誌。於是在接下來的日子裏,他開始對朱蜜展開了跟蹤調查。結果不幸被狄美亞言中,朱蜜跟一個男人來往甚密,那個男人是某俱樂部的健身教練。
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釋:朱蜜有了新歡,想要擺脫他,又舍不得他的家產,於是利用死去的文惠演了一出出鬼戲,目的是要瓦解他的精神堡壘,直至崩潰。
阿誌還查到,在朱蜜每日為自己烹調的食物裏,含有微量的致幻劑。長時間服用,能夠導致精神分裂。
當然還有藏在箱子裏的充氣娃娃和一些拍電影所需用的道具,鬼臉譜和上吊用的隱形鋼絲。阿誌第二次在衛生間裏見到的那個上吊的“朱蜜”,就是這個喬裝改扮的充氣娃娃。一個人在極度恐懼的時候是會失去理智的,自然不會注意更多的細節。
阿誌覺得這場戲似乎可以更加精彩,便在那根隱形鋼絲上做了些手腳。他每天隻磨斷一點點,然後不動聲色地放回原處。所以朱蜜死後,警方在勘察現場時沒有發現任何破綻。
阿誌又一次恢複了單身。可這次卻沒有上次幸運——在朱蜜的葬禮上,警察帶走了他。有人匿名給警方寄了一本錄相帶,裏麵生動地紀錄了他是如何磨斷那根隱形鋼絲的。
警方還告訴他,經調查,朱蜜跟那個健身教練的關係很正常,沒有什麼不軌行為,因為他是她的堂哥。
阿誌徹底懵了!
被警車帶走的時候,阿誌似乎看到人群裏閃過了一張熟悉的臉。
我是狄美亞。
錄相帶是我寄給警方的。當然,朱蜜和他堂哥出軌的事是我杜撰的,其目的就是想要激起阿誌的怒火,殺死她。而我早已在現場按下了攝像頭,拍下了這些罪證。
忘了說了,我還有一外名字,叫文惠。
我沒有死,遊泳健將怎麼會淹死。我隻是心死了,死在阿誌將我掐昏,又將我推下護城河的那刻。我無法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我心愛的男人原來這樣恨我,恨得要殺死我。
那晚從河裏爬上來後,我回了一趟家。我站在樓下看著那個熟悉的窗口,心如刀割。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我沒有報警,悄悄離開了。我決定隱居起來,等待在他最為幸福得意的時刻,跟他清算這筆血債,以牙還牙。
五年後,當我從電視上看到由於舊城改造,護城河裏挖上來很多無名屍骸的新聞時,我知道機會來了。
我找到了刑事相貌專家元彬,請他將其中一具屍骸“複原”成我的樣子,以傳遞給阿誌一個錯誤的信息。元彬沒有拒絕。因為他跟我一樣,都是為情所傷的可憐人。他過去的女朋友是朱蜜,他很愛她,可她卻移情別戀嫁給了阿誌。
我們同仇敵愷。
在我們的策劃下元彬重新對朱蜜發起了縝密的追求攻勢,水性楊花的朱蜜再次動搖了!畢竟除卻錢,阿誌哪一點都不如元彬。於是根據元彬的授意,她一次又一次裝神弄鬼。——隻要將阿誌送到精神病院,她就可以魚與熊掌兼得。
結果弄假成真,她親手將自己變成了鬼,送進了地獄。
阿誌很有錢,有錢的人很少看書。因此他不知道,在希臘神話裏有個著名的複仇女神,名字就叫“狄美亞”。
我決定在判決書下來的那一天,將這本書當成禮物送給他。
又一個年輕人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向了講台,他說:“和上一位先生一樣,我的故事也是一個關於陰謀的故事,我希望大家不會因為連續聽到兩個這樣的故事而感到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