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徒增煩惱(2)(1 / 3)

因為要搬地方的緣故,王總很少來公司,可能是去談房子的事情了,張公子依舊是難得來一趟公司,即便是來了,也是坐一會兒就走,似乎這個公司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似的,老張天天在公司忙著,不知道忙些什麼,可能是跟公司的規劃和發展有關,小王還是跟往常一樣,遲到是常有的事,加班也是家常便飯,我,則還是一個實習生加打雜人員。

當王總打電話過來通知要為搬遷做準備的時候,意味著我要做的事情一下子多了起來,公司雖說不大,可東西不少,王總辦公室裏的寶貝們一個都不能落下,我花費了很長時間才將王總的寶貝們統統整理好裝進箱子,這活既耗體力,也要小心翼翼,很多寶貝要輕拿輕放,要是碰壞了,我可是賠不起的。

方芳是女孩子,這樣的活總不好意思讓方芳來做,但一個人確實是獨木難支的感覺,有時候不得不讓方芳幫忙。這個時候,除了找方芳幫忙還能找誰?自從開始動手搬遷事宜,老張和小王時常不在公司,就是回公司,也隻是待一會兒,我確實是找不到合適的幫手。

也許他們確實有很多事情要做,而我,除了能做這些事之外還能做什麼?能將這些事做好就算是對得住老板給我發的生活費了。

一男一女搭配幹活的時候總是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回公司處理一些事的小王就會開玩笑說我們挺般配,事實上一來方芳是有男朋友的,二來方芳也是看不上我的,三來我並不喜歡方芳這種類型的女孩子,玩笑僅僅是玩笑,對待感情,我一向認真,對待玩笑,我也一向認真,莫須有的事情一定會極力解釋和說明。

小王一向不喜歡我的這種認真,他經常教育我做人不能那麼認真,要開得起玩笑,這樣才可愛。之所以他要這麼教育我,是因為有一次他半開玩笑半認真的讓我做這做那,我一個人實在忙不過來,他卻在那邊看電影,於是發火了,我已經很多年沒發過火,在共事過的同事眼裏我一直是好脾氣的,未料這樣的人也能發火,倒是把他嚇壞了,那天直到下班彼此間都沒說過一句話。

最後兩個人是因為一點點小事而化解了這所謂的恩怨,很無心的一句話,這種恩怨就被化解的無影無蹤。之後,他很少開我玩笑,有時候是忍不住,畢竟愛開玩笑也是一個人的性格,習慣性的動作,憋著會難受。

其實玩笑就是玩笑,誰都能看出來我是“配不上”方芳這樣的女孩子的,以她的日常開銷之大,恐怕我們公司也隻有張公子才能吃得消。所以方芳找一個富二代作為男朋友就一點都不奇怪了,要不然她如何一個月領著一千元的工資卻能花掉五六千,據她所述,最省的一個月也要開銷掉五千的,沒感覺買什麼錢就這麼花了,的確,如果一個人身上穿的都是名牌的話,五千塊錢又能買到多少東西?

我想以我的消費觀是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她的這種做法的。

現在最實際的問題就是公司搬遷後發展比以前更好,而我經曆半年實習後可以轉正,雖然工資不會高到哪裏去,但至少不會比前台工資低吧,在這座消費水平並不高的城市,是可以有所富餘的。

這種美好的願景促使自己在這次搬遷中有良好的表現,苦一點累一點都不是問題,前途才是問題。以我的年歲,已經不適合頻繁跳槽,學會一樣生存的技能加之能吃苦耐勞的精神,總歸會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在這家公司裏,我算是最聽話的員工了,倒不是沒有自己的個性,隻是覺得在工作崗位上僅僅顯示個性是不夠的,還得表現出積極的一麵來。因為這種積極,所以我才會變成一個打雜的,但這個真的沒什麼太大的關係,實習生嘛,本來就要做各種事情的,對於自身也是一種鍛煉和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