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靈帝當政(3 / 3)

劉宏以前也曾有過類似現象,但隻是通過這一手段以比較溫和的方式征富人之錢,偶爾為之,而且所得錢款一般都是“佐國之急用”。而到靈帝之時,賣官鬻爵卻呈現出擴大化、持續化和製度化的特點。公開賣官從光和元年(公元178年)一直持續到中平六年(公元184年),賣官所得錢款都流入了劉宏自己的腰包。賣官的規定是:地方官比朝官價格高一倍,縣官則價格不一;官吏的升遷也必須按價納錢。求官的人可以估價投標,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除固定的價格外,還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一般來說,官位的標價是以官吏的年俸計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標價是二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是四百萬錢,也就是說官位的價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萬倍。段熲、張溫等人雖然功勞很大,聲望也很高,卻也都是先交足了錢,才登上公位的。及至後來更變本加厲,以後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

崔烈買官的例子更能發人深省。崔烈出身於北方的名門望族,曆任郡守及朝廷卿職。中平二年(公元185年)三月,崔烈想當司徒,便通過關係,花了五百萬錢買了個司徒。到冊拜之日,宮廷舉行隆重的封拜儀式,靈帝親臨殿前,百官肅立階下。望著崔烈春風得意的樣子,靈帝突然覺得崔烈的司徒一職來得太便宜了,忍不住滿懷惋惜地對隨從親信說:“悔不少靳,可至千萬!”旁邊的中常侍插嘴說:“他能出五百萬,已經很不錯了。像崔公這樣的冀州名士,豈肯輕易買官?陛下您不知道我從中做了多少工作!”事後,崔烈的兒子對崔烈說:“大人實在不該當這個三公了。外麵議論紛紛,都嫌這個官有銅臭味。”“銅臭”這個典故就是從這兒產生的。賣官已賣到朝廷的最高官職——三公,堂堂皇帝竟然貪婪地像買賣貨物那樣討論著三公的價格,讓人一方麵感受到靈帝的貪婪,另一方麵也看出當時政治的黑暗。

皇帝都是如此,那些貪官酷吏更是變本加厲地搜刮、盤剝百姓,榨取更多的“禮金”來給劉宏送禮,博取更大的官職然後利用手中更大的權力來撈取更多的財富。靈帝曾在西園遊樂場與一班無賴子弟玩狗,並給狗帶上了進賢冠和綬帶。東漢的進賢冠為文官所用,前高7寸,後高8寸,長8寸。給狗戴上文官的帽子,實際上是對官吏的一種侮辱,而當時有些官吏欺壓百姓,無惡不作,簡直像惡狗一樣凶殘。劉宏的賣官鬻爵無疑是飲鴆止渴,將東漢王朝推向死亡的深淵。

劉宏荒*無道,宦官弄權朝廷,文武大臣也多為非作歹。上行下效,全國一片奢華浮糜之風。就這樣,劉宏在聲色犬馬中,享受這短暫的人生和末世大廈將傾的悲涼,流連於聚斂財富的快樂和香豔女色的誘惑中,忘卻了身為帝王的職責和尊嚴,在身邊權宦的慫恿和引領下,在玩樂和貪婪的享受中,把東漢兩百年的宏偉基業置之腦後了。

劉宏死後諡號雖為孝靈,但靈明顯有偏中等的意思(亂而不損曰靈),按我說應該給他個荒(外內從亂曰荒;好樂怠政曰荒;昏亂紀度曰荒;),至於孝桓皇帝劉誌那就更離譜了,桓在諡法中是辟土服遠、克敬勤民、辟土兼國、武定四方等的意思,劉誌他當得起嘛!不過,他比劉宏好多了,他用靈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