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進了帳篷,退出槍膛中的子彈,小心地靠著帳篷一角放好了槍,然後換下便於穿越塔頭③地的靴子,穿上運動鞋。

當我意識到的時候,他已經注意到了。他注意到我在傾聽,顯然已經聽到這鳥兒的啼鳴。

這是我最不願意出現的局麵。

他好奇,內心中有某種本能在驅使著他追尋這聲音。他慢慢地移動著,終於,他在一棵落葉鬆下停了下來,仰頭向上觀望。

他長得結實,膚色黑紅健康。在山下的定居點,也會經常和其他孩子一起穿著鄂溫克族的傳統服裝為遊客表演,以還未變聲的童音吟唱古老的鄂溫克民謠。

他是戈拉的後代。

戈拉,馴鹿鄂溫克部族中真正的獵手,行將沒落的狩獵時代最後的傳奇,留給人們關於捕獵巨犭罕和熊的輝煌傳說。

他是遺腹子,這孩子沒有見過他早逝的父親。

但他骨子裏那種東西是掩飾不住的,更多的時候,那更像是一種本能。他盡管幼小,卻懂得如何在林地間如風般地無聲穿行,即使遭遇暴雨,也仍然哆嗦著繼續趕路。他耐受痛苦的能力遠遠超出同齡的孩子。

他早就懂得什麼是叢林了。

其實,我早就知道它就隱藏在那棵樹上。這是一種過於隱秘的鳥兒,所以,即使是一些專業的鳥類研究者,一生中也未必有一睹其芳容的機會。它們習慣於夜晚活動,在昏暗的黃昏出現時,它們也從不直接棲落在枝條上,而是緊緊地貼附在樹幹上。它們身上如同樹皮般的羽毛提供了完美的保護色,使人無法辨認。所以,即使它們近在眼前,看起來也如同是樹上的一個瘤痂罷了。

那孩子目光敏銳,顯然已經發現了它。此時,他正目不轉睛地盯著距離地麵大約十米高左右的樹幹。

我慢慢地走過去。

確實,如果不仔細地觀察,無論如何也不會認為那是一隻鳥。這也是它們存活的一種方式吧。隱匿自己的形跡。如果不是因為它們與眾不同的鳴叫聲,我想永遠不會有人知曉它們的存在。

它突然噤聲,不再發出任何聲音。

腳下的土地異常鬆軟,土層之上覆蓋著厚厚的落葉和苔蘚。它們像海綿一樣吸納了早晨落下的雨,我腳下的一切厚重而濕潤,蘊涵著充沛的水分。

我踩在一棵倒木上,它已經倒伏很久了,盡管從外形上看還保持著樹的形狀,其實已經腐朽酥鬆了,它正等待著慢慢地融入大地,完成下一次輪回。我加快了它輪回了速度,它在我的腳下像巧克力威化餅一樣碎裂了。

最初,在孩子站到樹下的時候,它對自己的偽裝能力還頗有信心,但是當我越走越近,並踩踏了那根朽木,發出似乎細微但在寂靜的叢林中恍然如同晴天霹靂般的響聲時,它終於不願意再躲藏了。

確實,它的飛行也如同雨燕一般迅捷。那是一道高速閃過的黑色的影子,快速拍打翅膀時也沒有發出任何聲響。眨眼之間,它就像一片被疾風裹挾而去的灰燼,消失在山穀下麵的叢林中了。

確實,它是從我看到的樹幹上如同樹瘤般突起的地方飛起的。

那孩子恰在此時回過頭來看我,眼神中閃現著在林地中潛行追蹤野獸時的獵人慣有的警覺與默契。

我沒有說什麼。他沒有看到那鳥兒飛走。

我不想告訴他,剛才那鳥確實棲落在樹幹上。

在從我的目光中獲得了應有的回應之後,他滿意地轉頭繼續向樹上看去。

天色已經更加昏暗,十米高處的樹幹就更顯得輪廓不清,所以,幾乎看不出與剛才相比那裏缺少了什麼。

顯然,那個如樹瘤般的微小突起已經不存在了。並且,不易被覺察。

我陪著他繼續觀望,盯著樹上那一點。

無論如何,現在,我與那已經飛走的小鳥兒正成為同謀。而此時,我必須耐心地扮演這同謀者的角色。

又站了一會兒,當然,寂靜的林地裏並沒有再響起那急驟的叫聲。

但男孩依然一動不動地仰頭望著樹幹上它曾經棲落的位置。他已經具備作為一個獵人最重要的品質,就是耐心。

我已經站得雙腳發麻,而且,我知道,繼續的等待顯然毫無意義。

“也許已經飛走了。”我輕描淡寫地打破沉默。

“噢,”他低下了一直仰著的頭,當我發出聲音,也就無所謂繼續守望了。有時候,這似乎是一種相持,在這種比持耐心的競賽中,我甘心落敗。

“可是沒有看到它飛走。”他有些不甘心地回頭又向樹上望了一眼。

“也許它飛得快。天太黑了,看不清吧。”我隻能這樣解釋,試圖盡量不觸碰到他的自尊心。

“不可能啊。”他還是不甘心,但確實找不到更多的可能性。

“什麼鳥兒?”他問我。

“角個角鴣。”

顯然,從他臉上的表情我就可以判斷,他從未聽過這個鄂溫克語的單詞。關於鄂溫克的一些傳統知識,還有語言,他了解得還是太少。他所掌握的鄂溫克語,比我還少。

我知道,鄂溫克的很多古老傳統,將隨著一些老人的逝去而永遠地消逝。

我們並肩向帳篷走去。

一頭剛剛穿越叢林匆匆回到營地的馴鹿從我身邊走過,也許是我身上的汗味吸引了它,它停下來,翕動著濕潤的鼻子,貪婪地吮吸著這種味道。

我伸出手,手指撫過它探尋的溫暖的嘴唇。

盡管是盛夏季節,但日落之後,林地裏還是冷得厲害,我拉緊抓絨衣,和男孩一起進帳篷去了。

晚上,落了小雨,雨點擊打在帳篷上發出細切的響聲,這種單調的節奏很容易讓人入睡。

在半夢半醒之間,我聽見似乎是一頭爭鬥失敗的馴鹿打著響鼻從帳篷旁邊氣衝衝地馳過,踩斷了地上的樹杈,發出清脆的響聲。

其實,在樹下,我是故意踩中那根朽木的。

我睜開眼睛,帳篷裏冷得讓人頓生寒戰,爐火早就熄滅了。我是被拉動槍栓的清脆的金屬碰擊聲驚醒的。

顯然,男孩醒了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此時正半躺在床上,擺弄著手中的槍。他赤裸著皮膚黝黑的上身,竟然對這可以嗬出白汽的清冷早晨無動於衷。

那是一支短小精悍的小口徑運動步槍,槍身輕,便於攜帶,適合射獵鳥類或者麅子之類的小型動物。

在微弱的晨光中,那孩子的眼睛閃閃發亮,將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這以火藥作為推動力的簡單機械上,他撫摸著因為不斷地被人手摩挲,被汗水和油垢浸潤而光滑發紅的槍托,衝著光線查看槍管中的膛線,反複拉動槍栓,測試擊發裝置。

那動作熟練得儼然一位真正的獵人。

在更小的時候,我也喜歡槍。

我想,有些東西是天生的,我從來沒有學習過如何持槍,但我第一次舉起爺爺那杆立起來比我還高的英式雙筒霰彈獵槍,就懂得如何瞄準。當然,那時我還太小,沒有真正地開槍。爺爺為了讓子彈獲得更大的打擊力,一直自己裝填彈藥,因為火藥量太多,槍在擊發時後坐力是極其可怕的,可以輕而易舉地將我撞倒。

那時候,我記得爺爺有四支槍,除了這支雙筒獵槍,還有一支立管雙筒,一支小口徑步槍。另一支單筒獵槍漂亮得不可思議,槍身修長,槍托的銀質銘牌刻有野鴨的圖案。那時我最喜歡的事就是在爺爺為空彈殼裝填彈藥時,在他的身邊撫摸那槍托上的銘牌,即使現在,我還記得那銀質銘牌氧化後發黑卻渾厚的光澤,那上麵前景是兩隻展翅欲飛的野鴨,背景是大片的蘆葦。

那槍是爺爺的戰友送給他的,他視若珍寶,很少使用,一般情況下都是裝在槍套裏,束之高閣,偶爾拿出來擦拭上油,我才有機會看看。

總之,我很小的時候就懂得槍存在的目的,射殺那些活的野獸,它們會成為人類需要的肉食,動物脂肪和蛋白質的來源。我記不清自己一共射殺過多少動物,最大的應該是麅子吧。

後來,無意中的一件事讓我此生再未向動物開槍。

那是一個春天。我隻是閑逛,背著一支小口徑步槍,準備碰到什麼隨便打下來。

後來就看到了樹上的那隻鳥兒,我已經不太記得它的品種,應該是剛剛回到北方的鶇④一類的候鳥吧。我舉槍瞄準,一槍將它擊落。我興高采烈地跑過去,拾撿自己的獵物。我從不相信奇跡,但在我拎起那隻鳥兒細長腳爪的一刹那,鬆垂的小鳥身上那些大的羽毛突然間都脫落了,隨風紛飛。失去了那些豐厚斑斕的羽毛,剛才在枝條上靈動的生命突然間變得如此瘦削、醜陋。

它不再是我剛才看到的那隻鳥兒了。

我用隨身帶著的獵刀在樹下掘了個小坑將它埋了。

後來,很多年我再未開過槍。

直到大約十幾年前,在山上的營地裏,一天我和戈拉上山找走失的馴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