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嗯”了一聲,情緒始終難以高漲。
他繼續說著:“接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書後,我開始準備案件的代理詞。在我的當事人巨濤公司和盟基公司這起糾紛中,盟基公司以沒有收款憑證為由,否認曾受到過巨濤公司所支付的貨款,既然他們想讓證據說話,我決定采用技術性抗辯的方法。所謂技術性抗辯,是把法官、對方律師已知曉的事實變得在法律上不可信,如把沒有送貨單的交易,一概說成沒有收到貨物;不認可傳真的模糊合同,至少不認可合同上的貨款。這種方法和法律打了一個擦邊球,類似於‘以暴製暴’,但有的時候還挺管用。”
我聽不懂他說的這些,岔開話題問道:“你現在可以獨立辦案了?”
“當然”,他挑挑眉,“我要努力為我們的有房有車夢想而拚搏了。”
“羅蘭和他的丈夫離婚了嗎?”
“離了,你到電台做了節目後,羅蘭主動聯係我,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雖然你在節目中隱匿了姓名,但有切身感受的人總有三分感悟。”
“千帆過盡,望穿秋水,不合適的人早晚會迷途知返。”
皓軒怔了怔,呢喃道:“我們進去吧。”
我坐在旁聽席上,目睹了整個庭審過程。皓軒在法官吃驚的眼神和對方律師憤怒的對視下,慷慨激昂,像越戰越勇,叱刹風雲的將軍,我想到了他參加大學生辯論賽時的樣子,想到了他競選學生會主席時的情形。
他說的對,我們是彼此的青春,見證了對方每一個輝煌的時刻,和每一天尋常的點點滴滴。他的青春即是我的,我的即是他的,如果強行將他拉出我的世界,我的年少時光便被整個掏空,隻留下無意義的空白。
他是如此的熟悉而陌生,讓人舍不得而又讓人討厭。
終於,法官宣布讓對方律師回去補充證據,隔日再審。樂樂從椅子上蹦起來,拍著手歡呼,“寧書,皓軒真帥啊,不虧是法學院的學生會主席,江城大學的高材生。”
“你怎麼現在把他誇得一朵花似的,不勸我和他分手了。”我斜眼看樂樂,對她態度的轉變匪夷所思。
“現在情況不同了,你那個師兄秦羽要和他的青梅竹馬結婚,聽說那女的要什麼有什麼,你爭不過她的。不如先把手中的把握好,再慢慢尋覓,省得丟了夫人又折兵。”
“是在盤算你自己的利益吧,我要真和皓軒分了手,你好意思讓他鞍前馬後,倒貼跑路費為你服務。”
被我說中了軟肋,樂樂諂媚的撒起嬌,“好啦,請你吃飯,帶你去見一個新朋友。”
“自私的女人。”
我們又坐上皓軒開的寶馬車,去往樂樂朋友的店。一路上,樂樂不吝讚美之詞,把皓軒從頭到腳誇了一遍,皓軒的笑聲越來越大,洋洋自得的說:“我知道我在法庭上說了謊,但在說謊之前我認清了兩點:一是有可能盟基公司確實沒有收到貨款,但作為一個律師,你不可以懷疑你的當事人對你所說的話;二是我的職責是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盡最大能力維護我當事人的權益。說服了自己,才能幫助他人。”
“嗯,嗯,當事人,沈律師,以後多多合作啊。哈,有你這個可靠的保障,我在許樺的公司足以風生水起,一網打敗他周圍的妖精們。”
“每一天都是一場博弈,你若心慌,每日都會重複心慌;你若淡定,淡定會成為一種習慣。”
“哇,沈律師的總結好精辟!”
我嗤之以鼻,“樂樂,你為了許樺,一方麵在公司受別人的管製,另一方麵還自個掏腰包請律師,他值得你這麼付出嗎?”
“看來寧編輯世故了啊,動不動就提值當這兩個字,愛情哪需要那麼多理由,我們講究心甘情願。”
無人搭理樂樂的話,沉默半晌,皓軒問道:“你今天去看醫生,醫生怎麼說?”
我把玩著指甲蓋上的小太陽,說:“沒事,睡一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