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前財產(1 / 2)

2017年11月12日

這個周天我和楊老師有件大事要完成,買車!要結婚了,一切準備事宜都要開始。幸運的是,我們兩家在這些問題上沒有過任何的爭執。不管是男方該給準備的,還是可以不準備的,楊老師家裏都很周到的備著。按北方的習俗結婚比較複雜,什麼禮金,嫁妝很是繁瑣。但是在大件上,還是有個大概的共識:一般房子男方提供,女方的話可以買輛車子。反正是兩個孩子用,大人們都很配合。我們兩家從來沒有說過這些,但很默契分工明確。房子在楊老師家人的努力下,基本就要準備完畢了。那買車也提上了日程。

雙十一的熱火竟然也延升到車市。過了一天,車行還是如火如荼。我們之前已經大概有所了解,也去看了好幾個牌子,最後選定了這家。試駕,談價錢,簽合同一氣嗬成。感覺自己即將成為有車一族,內心興奮又忐忑。

在排隊交定金的時候,接到一同學的電話約吃飯。我解釋自己正在忙,去不了。她知道原因後突然壓低聲音問我,“你老公在旁邊嗎?”

我愣了一下,“沒啊,他在車那邊。”

“你啥時候提車啊,你要記得,提車一定要在領證前提。”她特別嚴肅的說。

“為啥,人家提車怎麼都得一個月。肯定都在我們領證後了。再說,那麼早提,我們沒有地方放啊。”我很詫異。

“你和4s店說說,看能不能加急。我給你說,你要是領證後提車,這個車就成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了。將來萬一有什麼事情的話,很麻煩的。”

“能有什麼事情呀,”我沒來由的有些生氣。“馬上到我交錢了,我先不說了”

“你得考慮這些問。”電話那邊的朋友還沒有說完就被掛斷了。

感覺突然有點恍惚。總是在各種報紙新聞裏看到,兩口子打架離婚,財產分配不均鬧上法庭。然後就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做婚前財產公證,開始簽各種協議。以前都是聽聽就算了,現在怎麼也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我轉頭看看楊老師,他正在和銷售聊的熱火朝天,臉上都是滿滿的興奮。楊老師也是個愛車之人,想必現在一定很是開心。我要是過去把這件事說給他聽,別提多掃興了。

想到我們兩個人從在一起的第一天,就堅定的認為彼此可以相互陪伴的走完一輩子,對這一點從未懷疑。中間的任性,爭吵,都沒有動搖過我們要互相陪伴的決心。談戀愛都沒有要分開,結婚後又怎麼會呢。想到這裏突然又有些沮喪。那麼多離婚的夫妻,哪個不是在戀愛的時候濃情蜜意,哪個不是在婚禮上海誓山盟。但最後所有的激情都湮沒在婚姻的瑣碎裏。是什麼樣的痛苦和決心,會讓兩個曾經深愛的人走到離婚的路,將兩人共同構建的家瓜分,最後還因為分配不均大打出手鬧上法庭。何等淒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