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會計製度建設與法律的耦合研究(3 / 3)

法務會計準則就是一種規章製度,讓法務會計師在操作過程中有章可查,必須在一定範圍來開展業務,不能隨心所欲,不但可以提高會計師的執業質量,還能夠提升他們的職業信譽,還能夠實現法務會計準則同其他相關的準則、實施條例等的溝通,有助於法務會計的良好發展。

3. 確定法務會計從業的主體。不管是什麼行業,都要確定參與主體,這樣才能夠對這些主體進行管理。著眼於長期,筆者認為我國在明確法務會計參與主體時不能模仿美國模式,由注冊會計師負責,同時法務會計相關事務不能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我國應該組建獨立的法務會計團隊,由有關部門負責組建法務會計機構。

筆者提出這一觀點的原因如下:

(1)因為這種做法可以體現法務會計的獨立性。當前我國財務造假現象較為普遍,在一定程度上注冊會計師已經失去了本該有的獨立性,當事人在起訴某一公司時,還會起訴注冊會計師,若由一個注冊會計師負責鑒定另一個會計師的經濟責任,缺乏獨立性,也很難保證結果的客觀真實。

(2)由於我國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的業務存在矛盾以及發展水平有限。現階段我國很多注冊會計師的專業素質很低,工作能力不強,這些事務所並不具備較強的競爭力,基本上不能處理好國際業務。若單方麵的讓注冊會計師負責法務會計事務,拓寬業務範圍,將不利於事務所的長期發展。此外,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經濟糾紛越來越多,財務報表的作用越加明顯,法務會計也必不可少,所以把法務會計從注冊會計師中獨立出來是很有必要的。

(3)我國有關部門要盡快組建專門負責管理法務會計師隊伍的機構。歐美絕大部分國家均組建了法務會計機構,給法務會計的長期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上海市在司法鑒定方麵所采取的具體程序為:由當事人(或者代理人)以及辯護人向負責該案件的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提交書麵申請,之後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有權授予上海市司法會計鑒定專家委員會進行鑒定。參考這種做法,筆者提出可以考慮由司法會計鑒定專家委員會負責引進從事法務會計事務的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知名律師、教授等組建法務會計師協會,專門負責管理法務會計從業人員。

4. 構建完備的專家證人製度。目前我國司法改革進入了新階段,以往的訴訟模式開始由單一的法官質問轉變成當事人對抗。在2002年之後我國司法部門開始致力於構建專家證人製度,就形成了現如今的“以鑒定人製度為核心,同時以專家證人製度為輔助”的製度。即便我國行政以及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已經明確提出,專家證人能夠出庭解釋專業問題,然而專家證人出庭證言的采納、地位以及屬性沒有進行具體的規定,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專家證人具備的資格以及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這就限製了專家證人本該具有的作用。所以,完備現有的專家證人製度是至關重要的,充分發揮專家證人在訴訟過程中的作用,維護當事雙方的合法權益。

本文提出,要構建起完備的專家證人製度必須由四個方麵入手明確專家證人具有的法律地位以及應該享有的合法權益:(1)不能直接采信專家證人出庭所作的證言,要對證言進行質證;(2)專家證人可以提供證言、被質疑以及接受法庭詢問,還有權向對方的鑒定專家或者專家證人的證言進行質證或者直接詢問;(3)在當事雙方對部分問題產生不同意見時,當事人有權選擇由專家證人出庭提供證言或者申請司法鑒定;(4)法院要儲備法務會計從業人員,在專家證人意見相左時,法務會計可以向法官提供專業建議。

現階段可以借鑒英美法係模式,明確規定專家證人的地位就是特殊證人,有權出庭提供專家證言,專家證人的證言屬於證人證言的範疇,是一種特殊證言。除此之外,國家有關部門要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明確專家證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應盡的法律義務等。從而督促法務會計從業人員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保持高水準,盡可能的削弱職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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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項目號:13XNH077)。

作者簡介:王平,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管理學博士;段保羅,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會計碩士生;陳喆,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會計碩士生;周哲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生。

收稿日期: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