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對我國農村信用社存款業務發展的製約因素和改善
綜合
作者:曹飛
農村信用社作為金融體係辦理的業務有很多,存款業務是其立行之本。我國農村信用社作為服務於三農的金融體係,在為農村經濟服務的領域上,在發展農村經濟服務農村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遍布城鄉的這些金融機構在分割鄉鎮金融服務這一業務板塊中由於在業務種類上近於趨同,而服務功能上優於信用社,競爭性和功利性強而互補性較差,信用社在競爭中明顯處於劣勢。近年來農村信用社扮演了“支持農村建設的金融信貸主力軍”的重要角色,然而信用社由於功能上的劣勢,存款業務的發展受到嚴重影響,成了製約我國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瓶頸。
一、製約農村信用社存款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
第一,金融網點競爭的影響。四大銀行的競爭,還有許多私立銀行的駐入,目前在農村金融體係中,鄉鎮農業銀行機構網點開展的業務種類與信用社趨同,在網點硬件設施、人員素質的培訓提高和服務功能方麵都優於信用社,競爭性和功利性強而互補性較差,農村居民在儲蓄觀念上對傳統的專業銀行認可程度較高。傳統金融機構,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仰仗幾十年的經營和管理,企業品牌和企業形象已經深入農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在競爭儲蓄市場方麵具有明顯的優勢。這種金融企業的綜合優勢,在農村居民的生活意識和文化領域得到了綜合認可、接受,農村信用社很難在短時間內實現超越。
第二,由於我國的鄉鎮大部分城鎮化水平較低,經濟發展水平和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後,不能滿足企業和機關職能單位設置對配套功能的要求,因而他們的貨幣存款大多集中在城市的銀行。加之在農村信用社服務功能的相對落後,國有銀行的服務優勢已經得到紮根,農村信用社在這塊業務上明顯失去了先機。
第三,財政資金分配的製約因素。在政策方麵,我國許多現行製度不利於銀行間公平競爭。如國家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財政預算外資金、事業單位、保險公司的有關款項不允許存在農村信用社。再如在近年地方政府推行的地方財政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的政策,要求地方所有單位的預算資金統一由地方財政核算中心核算,資金帳戶統一在指定銀行開設,更加加速了區域存款貨幣總量的集中。為農村信用社存款業務的發展又增加了一道難以逾越的門檻。
第四,業務創新的影響。例如銀行卡業務、信息谘詢顧問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等個人銀行和網上銀行業務。有一部分已經通過其他金融企業進入到了農村金融市場,影響到了農村信用社存款資金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