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事業單位工資製度改革的對策
1.充分發揮事業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事業單位是法人實體,法人有自由實行工資分配自主權的權利,同樣,事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都應該通過具體的法律進行確定。事業單位所提供的服務和產品的公共性是有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體現在政府財政支持程度和方式中。因此,政府依據事業單位的服務和產品公共性,利用不同的財政補助手段製約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自主權,但是在法律法規和國家工資調整的範圍內,事業單位應該具有自由行使工資分配權的權利。
2.結合具體的事業單位類型實施合理的管理方法。事業單位種類較多,人員眾多,應該根據事業單位自身的特點和提供的服務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依照具體的事業單位類型實施合理的工資管理方法。目前,事業單位可劃分為行政執法類、社會公益類、開發經營類和準公益類等。
3.依照崗位分配工資。拉開技術崗位、非技術崗位、管理崗位、非管理崗位和高技術崗位等的距離,劃分工資分配檔次,建立考核製度,同時製定與之相適應的分配獎懲製度。對於一些關鍵崗位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可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依據責任等級、風險大小和工作表現,確定合理的工資待遇。
4.深化工資製度改革。改變傳統的工資思維模式是深化工資製度改革的關鍵點。結合事業單位的自身特點,建立合理的管理體製,促進事業單位工資分配的市場化。隨著資本和技術等生產要素介入收入分配,導致社會分配體製的逐漸轉型,市場作用機製加強,最終收入分配會朝著促進經濟增長的方向發展。事業單位應該通過自身效益控製工資總量,杜絕將事業單位分配製度限製在固定模式中。
5.完善工資製度改革的配套製度。工資製度改革需要不斷完善相應的配套措施,減小工資製度改革推進過程中的阻力。人事製度是工資製度改革的基礎,增強人事製度,還要與銀行和財政部門緊密協作,最後規範勞動工資法規,將工資操作變得更加簡單化和規範化。
綜上所述,我們在社會實踐過程中應該不斷深化和完善事業單位工資製度,應該善於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深化工資製度改革,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不斷總結經驗,從而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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