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注:事務所模式,屬於偵探經典。使用者大多懷舊,而且普遍自戀。因為在所有模式中,此類最能展現偵探魅力,例如,與助手進行的理性討論,就是對其人格尊嚴進行無情踐踏的過程。而那位警察朋友,更會撲倒在偵探的褲腳下,以求爺爺告奶奶的姿態哭訴:“為了我們公安局、警視廳、蘇格蘭場的名譽,請您一定要幫忙啊!!”
【半路出家】
此類極容易被誤認為其他類別。小說一開篇,情勢十分明朗,某警察負責某案子,或某人對身邊奇事發生興趣,於是找線索,問口供,往死裏查……
如此1/3篇幅後,讀者開始琢磨:哎?不對呀!情節好像沒進展哪,再看看!
如此2/3篇幅後,讀者拍書叫囂:我說作者,這人到底行不行啊?!
在大家崩潰的邊緣,正牌大偵探身後貼著星光圖案的網點背景,閃亮登場!!
讀者吐血恍悟:原來主角沒出來呀……
備注:擅於揣摩讀者心理,懂得把握時機的創作者,青睞這種模式。它經常被用在係列偵探身上,主因是作者對筆下這人物極端在意,塑造時謹小慎微,不願留下任何瑕疵。出於過度保護的心態,才不肯早早把他挺出來,免得讀者察覺到他不如一個三流保鏢……
【自尋死路】
這個模式很簡單,偵探、死者以及所有嫌疑人,同時收到沒有郵戳沒有郵編沒有寄件地址沒有發信人姓名的邀請函,極富冒險精神地單刀赴會,來到一個擁有瑰麗的名字、流傳著恐怖傳說的某館某山莊某別苑某渡假村。隨後吊橋崩塌、遊艇爆炸、暴風雪、泥石流、沙塵暴、山呼海嘯、手機沒信號……電話線一掐,門一關,開殺!!
在此我們要研究心理學。三番五次作這種事的係列偵探,應該就是術語所說的“選擇性遺忘”。因為他N次接到邀請,碰到的都是殺人布局,而他N+1次受邀時,依然以為是朋友的惡作劇……偵探也就算了,畢竟藝高人膽大。但是,其他的配角也敢如此沒有防人之心?尤其是那些柔柔弱弱的各色美人?憑諸位的戲份,要得到作者的庇護實屬妄想,何況你們還傷害過凶手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呢?僥幸活過本篇的,也長點經驗:下次得罪人時,記得找第一第二順位繼承人都死絕了的那種。
備注:迷戀此類模式的創作者,喜歡尋求刺激,尤愛絕處逢生之驚喜,且大多是法盲。國家早告誡過你,不許非法集會和結社,你不聽嘛……
【天煞孤星】
對待這種偵探,需要天使般的包容心。無論導致了怎樣的結局,都要相信偵探沒有主觀惡意:
他不過隨便吃個飯,就發生了餐廳毒殺案;
他不過陪女朋友逛個街,就遇見恐怖份子身上背著炸彈;
他不過心血來潮出門訪友,就趕上朋友遭綁票要價三千萬……
這難道是他的錯嗎?一切不過是巧合,要怪隻怪他的人生太“豐富”。不過,作為當地政府,應該積極采取行動。為了降低犯罪率,先把偵探抓起來!並火速出台《反偵探法案》,明文規定所有從事偵探業的人員,不得出入公共場所,禁止搭乘一切交通工具。生僻的咱不說,就柯南那幾個劇場版,天上飛的,地下跑的,還有什麼沒炸過吧,你說說!
備注:此類模式最近流行,適合追求時尚的新新寫手。但各位能否在自己享受創作快感的同時,顧慮一下你的偵探正遭受千夫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