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小說開篇方式的另類研究
妙探嘉年華
在大家通俗的理解中,偵探小說的內容——用一句話概括,就是“偵探辦案子”。所以,一篇偵探小說,通常開始於讓“偵探”遇到“案子”。而其中慣用的方式,應有以下幾種:
【開門見屍】
這顯然是最直接了當的方式,也是最快向讀者聲明“這是一篇偵探小說”的方式。比如,可以這樣寫:
某女。下班。乘車。上樓。到家。開門。“啊”!
然後,警車一來,警戒線一拉……齊活了!!
所謂“言簡意賅”,殆如是哉!
備注:此類適合豪爽直率、缺乏耐心的創作者,以男性居多。本方式的弊端在於,極容易寫成以正統辦案人員(警察)為主角偵探的套路。而這相當有難度,會令喜歡風度翩翩自由偵探的朋友心存抵觸。為了彌補,個人真誠建議,屍體發現人一定要采用女性。因為,她們嗓音尖銳,叫來十分淒厲,有助於醞釀恐怖氣氛。若此女還是風姿綽約的一代佳麗,可安排偵探陪伴其回家,以上演暈倒君懷的一幕。不要猶豫,放心大膽地這樣做吧!觀眾一向好這口兒……
【暗潮洶湧】
這種方式一開始,絕對看不到屍體,但是通過當事人的描述,你會發現他和屍體也差不多。他身邊發生的那些事情,古怪得呀,如果你不堅信“這是偵探小說”,就當成靈異類看吧。
由於當事人所處環境危機四伏,他哆哆嗦嗦的很可能活不過下一分鍾,本著“懲罰犯罪不如阻止犯罪”的理念,我們的偵探踏上了征程。
這裏有個問題,如果他說到做到,真把凶手給攔住了,那該怎麼辦?這點諸位看官盡管放心,和平演變不會發生。這場凶殺,他絕對阻止不了!!
因為,我們的偵探,隻有在麵對屍體時才會爆發靈感;而不管保護對象的情況多危險,隻要這口氣還吊著,他的大腦就不可能正常運轉。別看事後多麼諸葛亮,在預防犯罪這個領域,他的能力還不如一個三流保鏢。話說回來,讓偵探守護自身安全,本身就是個常識性的錯誤。打個比方,你生了病,哪怕去街頭私人小診所呢,也別請個法醫來,不是?
所以,所有有自尊的偵探小說作者,都可以跟大家保證:不要急,莫著慌。屍體會有的,一定會有的!
備注:此類適合喜歡心理描寫和線索隱藏的創作者,以女性居多。在偵探小說界,一向有個約定俗成的錯覺——似乎沒有看到屍體,一個案子就不算正式開始。作者當然也不能免俗,所以,她在開篇鋪墊兜圈子的階段,同樣忍受著空前的煎熬。能耐得如此寂寞者,都屬於精神極度強悍。當讀者的承受力不能匹敵時,會有焦急煩躁等症狀出現,這時我要為作者美言幾句:“人家好不容易寫的,要不您再忍忍?轉折就在後麵了……”但是,如果一本書看了一半還沒見著屍體,奉勸您當斷則斷,把書放下,別看了!
【守株待兔】
這類的偵探比較輕鬆悠閑,鎮日無所事事,毫無生活來源……好吧,他是開了個偵探社,不過隻看他接案子,沒看他收錢……
讓我們暫停這種現實性的質疑,姑且認為他擁有大筆遺產,而且每搞定一個案子,委托人都會在讀者看不見的時候把大額支票扔在他臉上。這優裕的環境,使他可以整天披件睡衣端著煙鬥窩在椅子裏翹個二郎腿和“親愛的朋友”一起看報紙。由於自由職業者生活不規律,他們通常不看晚報,隻看早報——真是奇怪的愛好呢!
正當兩人研討當天的新聞時,他們在警界的朋友,就會屁滾尿流地爬上門來。所提及的事件,與剛才看到的報道內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