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向J市行駛而去,花了大概二個小時的時間,我們才趕到,下車之後我立刻前往命案現場。遠遠的就看見很多村民圍在陳大福的家附近,如果不是被警察攔住,恐怕村民全部都湧進去了。
我來到現場後,村民看見我都認識我,一些和陳大福熟絡的人紛紛上前來讓我趕緊破案,一些人甚至哭了起來,我好一陣安慰,他們才好了許多。
我在現場打量一下,冷著臉問在場的警察:“死者陳大福的兒子和媳婦還不知道這件事嗎?”
“吳警官,我是馬立,我已經叫同誌們通知死者的家屬了,應該快來了。”
我點了點頭,讓張東勝留在外麵,剩下的專案組成員一起走進去。這是一間小瓦房,占地麵積不超過兩百平方。走進小瓦房,甚至能感覺到陽光從小瓦房上投射下來,在小瓦房裏麵也沒有打地坪,所以地麵還是泥土,一些部分看起來濕濕的,應該是漏雨的關係,所以地麵才非常的潮濕。
轉個彎走進去,就看見四個鑒識人員在現場勘查,見我來了以後,對我打了個招呼後,一位女性鑒識人員上前對我說道:“現場沒有發現除了死者第二個人的指紋,地麵上有很多淺淺的腳印,經過鑒定,初步判斷有兩種腳印,一個屬於死者,另外一種就屬於凶手了。屬於凶手的腳印,是後一段落實,前一段比較淺,證明凶手當時是穿了一雙很大的鞋子,應該是為了掩藏腳印的真實性。不過,經過我們的核對,按照腳印的深淺、幅度和寬度、泥土的軟硬程度,我們推測凶手,應該是一個穿三十九碼鞋子的人,。嗯.....殺害死者的是一把軍用斧頭,在斧頭上麵我們提取到了一個人的指紋,暫時不知道是誰,不過,應該是屬於凶手的。在死者家裏貴重的物品完好無缺,壓在枕頭下麵的兩千塊錢也在,所以應該不是入室搶劫殺人,同時,我們還發現死者留下的一個記事本。”
鑒識人員將記事本遞給我以後就忙去了,我翻開記事本看了起來:一九九八年七月份,賣了兩頭豬,給兒子彙去三千塊錢,兒子開店,資金周轉不靈。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把賣了一年的菜錢,和唯一的母豬賣了,給兒子彙去八千塊錢,兒子要進貨,資金周轉不靈。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老婆子生病,住院要花錢,在老牛哪兒借款五千塊,答應三個月後還,在兒子哪兒借款五百,答應一個月後還。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賣血賣了十次,得到一萬塊錢,還了老牛五千塊和兒子的五百,剩下的錢,全部給老婆子住院用。
二零零二年一月份,老婆子.....去世,賣掉家裏所有的家當得到三千塊錢,老婆子跟了我一輩子,吃了苦,受了磨難,為了兒子操碎了心,現在老婆子走了,一定要大操大辦的安葬,讓老婆子在陰間等著我這個老頭子。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在老吳家兒子吳天哪兒借款四千塊,安葬老婆子用了兩千,剩下兩千塊。等賣掉今年收成的稻穀,然後全部還給吳天。
二零零二年八月初,不孝兒子回家要錢,絲毫不問自己母親是否已經安葬,發現枕頭下藏了兩千塊錢,我拚死拚活搶了回來,這是要還給老吳家的孩子吳天的錢,最後實在拿不孝兒子沒辦法,把我籌備了一個月的一千塊錢,借.....給了他。
我的拳頭早就握緊,牙齒咬得“格格”響,雙眼刺痛,隻感覺心裏像是有一頭憤怒的猛獸要隨時衝出來一樣。身後的專案組成員也都是保持沉默,但是看他們輕微顫抖的身體和緊繃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此時此刻的專案組,是多麼的氣憤。
我深吸口氣,壓抑自己的情緒,轉身向前走去,來到第一案發現場,映入眼簾的,是一堆....爛肉,在三米的範圍之內,到處都是鮮血飛濺,碎肉紛飛,鑒識人員全部都避開在地上的爛肉。
地上布滿了錯綜複雜的腳印,可以想象當時凶手在房間裏麵奔跑過,當然了,地麵上還有另外一種腳印,但是卻隻有很少的幾個,那應該是死者的,那麼從這一點就可以判斷,死者是沒有跑幾步,就被凶手徹底砍倒在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