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又稱錦衣衛。
前身是大明太祖皇帝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又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
十幾年後,太祖皇帝裁撤親軍都尉府和儀鸞司,正式改置錦衣衛。
經過一百五十餘年的發展壯大,錦衣衛已經發展成了一支集侍衛、密探、刑訊等職能為一體的龐大軍事特務機構,可不通過三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衙門直接逮捕、審訊,甚至是處決嫌犯。
錦衣衛辦理由皇帝親自下令審理的欽案,下轄四大機構,內衛府、南北鎮撫司和經曆司,其中南北鎮撫司下分設專門關押、審訊、以及處決嫌犯的詔獄大牢。
主要官員全部由皇帝親信的武將擔任,設正三品都指揮使一人,全權負責錦衣衛上下大小事宜;從三品同知二人,協理錦衣衛事;四司分設正四品僉事四人,從四品鎮撫四人;其下正五品千戶,從五品副千戶,正六品百戶,以及從六品試百戶等大小官員若幹。
其中千戶及千戶以上官職為定員,不能世襲或隨意升遷,千戶一下的官校非定員人數,錦衣衛立有功勳之臣,都可作為升遷封賞,因此在一個衛所中並不一定隻有一個副千戶,也可能有數量眾多的百戶、總旗。
內衛府作為禁衛軍中親軍裏的親軍,定員四千人,隨時護衛在皇帝身邊,陪同出巡,如今的內衛府僉事就是陸苓和陸炳的父親陸鬆。
南北鎮撫司分設七衛所,定員一萬四千餘人,可是在錦衣衛膨脹時期,兩司所統轄的錦衣衛緹騎數量最高時達到六萬之眾,真可謂緹騎四出震天下。
十四衛所,每衛所分置一省或數省轄區,百戶監察州府,級級分散,遍布大明。
經曆司人數不多,可是卻掌管著錦衣衛百五十年來所有的機密公文,所有大小錦衣衛的身份官憑也都保管在經曆司中。
錦衣猛如虎!
可是在明太祖設立錦衣衛之初就立下祖製:
“錦衣衛拿人,有駕帖發下,須從刑科批定,方敢行事,若科中遏止,即主上亦無如之何。”
也就是說,錦衣衛在拿人之前持簽印完整的駕帖,必須前往刑科“僉簽”,在僉簽時還需要持有奏章的原件以備勘合,錦衣衛憑刑科給事中僉簽的駕帖前往拿人,一人一貼,不可一貼拿多人。
緹騎前往地方州府拿人,為了防止假冒,駕帖上還需有地方官府的會簽。
六科不率屬於任何衙門,分管六部的給事中又稱六科給事中,全部由言官擔任,雖隻是正七品小官,卻行走大內上書房與內閣之間,可直接向皇帝呈稟奏折,助皇帝處理奏章,稽查六部事務,糾正各部所犯之錯。
如果刑科給事中不在駕帖上僉簽,就連皇帝也沒有辦法。
祖製在很多時候雖然隻是擺設,可是百五十年來不管是誰執掌錦衣衛,都不敢違背,錦衣衛在拿人之前必須出示駕帖。
這是對錦衣衛唯一的鉗製,若聖上英明自然能夠將錦衣衛關入籠枷之中,若聖上昏庸,朝廷無能,錦衣衛很容易失去控製,成為某些人爭權奪利、鏟除異己的工具。
錦衣衛和東廠是大明的兩把利刃,既可傷敵,也會傷己,其結果隻在皇帝把它們交到誰人的手中!
……
殷琥是在八月末得到朝廷頒布的封賞。
那個時候他已經在京城裏待了差不多二十天,身上帶來的一百多銅錢就算不用支付住宿的費用也已經全部花光了,為了解決吃飯的問題,殷琥替人趕過馬車,酒樓中跑過堂,甚至做過挑夫。
雖然四川會館願意先給殷琥記著帳,等以後有了銀子再支付,或者幹脆提出來免了殷琥的食宿,可是殷琥不是一個輕易低頭的人,寧願靠自己的雙手也不願欠別人的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