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誰來製約化工業?(3 / 3)

總部在德國的化工巨頭巴斯夫曾經是張凱調查的對象。2008年綠色和平接到了一個來自上海浦東的舉報。舉報人稱村內癌症患病率很高,懷疑是附近的化工廠——巴斯夫應用化工有限公司排放超標汙染了水源。

張凱和他的同事們前往上海調查排汙情況,並找到了排汙口采集了樣品。他們希望巴斯夫能夠對這個排汙口進行確認,並提供汙染物排放種類和數量等關鍵信息。但巴斯夫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了這個請求。張凱轉而向浦東新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提出了信息公開的申請。

“官方說他們要征求企業的意見,才能決定是否披露這些信息。”張凱向本刊記者回憶說。但在一段時間後,浦東新區環保部門回複張凱,稱巴斯夫依舊以“商業機密”為理由拒絕環保部門提供與排放有關的信息。

綠色和平後續調查發現:巴斯夫在德國、美國和加拿大都自願、主動地通過官方網站,直接向公眾公開其詳細的汙染物排放信息,而它在中國的所有15個獨資和合資的生產型企業都沒有公開。“為什麼在其他國家的公開信息在中國就成為‘商業機密’?”張凱說,“這是跨國公司在環保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

賴芸進行了10年的環保調查,發現企業的“偷排”行為十分普遍。“排汙口設計得非常隱蔽,伸到河流的中間或者海洋的深處。白天合規排放,晚上則傾瀉沒有處理的汙水。”賴芸說。汙水處理的設備都有,但未必會用。汙水處理的成本每噸約1元,但企業缺乏動力讓這些設備運轉起來。

2008年5月,《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頒布。其中規定,被環保部門公開的超標超總量汙染嚴重企業,必須在30天內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開企業汙染排放的信息。在這一“辦法”實施一年後,綠色和平組織進行了一次調查。他們選取了25家工廠,這些工廠隸屬於世界500強與中國100強,因為向水體中排放汙染物超標而被環保部門在網上公開。他們發現,這25家工廠沒有一家在規定的30天內公布汙染排放信息。在調查截止前,隻有4家工廠公布了汙染信息,最多公布了6種汙染物質,最少的隻公布了2種。

“而這4家工廠還是因為我們打電話過去,才進行了回應。”張凱說。

關於綠色和平與巴斯夫的故事並沒有結束。2009年1月,環保部公示了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其中包括巴斯夫選址重慶市長壽化工園區,計劃建立全球最大的MDI化工生產基地。由於項目緊鄰長江,其安全性引起了綠色和平的憂慮。

據綠色和平科學總部實驗室解釋:盡管MDI對環境和人體的毒性並不劇烈,但其生產過程中可能用到的原料和中間產物卻十分危險。在MDI的一般生產工序中,需要先通過苯和硝酸的反應製造硝基苯。硝基苯的毒性極強,並非常容易通過皮膚接觸吸收,長期接觸會對中樞神經係統造成嚴重損害。2005年鬆花江汙染事件中,主要超標汙染物就是硝基苯。

硝基苯在催化劑的作用下和氫發生反應,製造出苯胺,苯胺同樣是可以通過皮膚和呼吸係統攝入的高度有毒化學品。硝基苯和甲醛反應後形成重要的中間產物MDA,MDA再與光氣反應生成MDI。

“也許巴斯夫有足夠的信心保證工廠安全,但問題在於,如果發生事故,後果與影響是否是可控的?”張凱說。

同時,這一大工程環評公示也引起了綠色和平的不滿。“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審批直接由國家環保部負責,公示卻隻由該項目的環評方重慶化工設計院刊登在‘重慶環保在線’網站上,並且公眾僅能在公示公告發布後的10個工作日內到項目的環評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的簡本。這顯然與該項目的環境影響重要性不對等。”張凱說。當他們查閱這份報告的時候,發現隻有300多的點擊量。

平衡的博弈

馬軍在2007年開始做一件事情,就是根據國家與地方的環保公報、環境年鑒建立起一個網絡數據庫。他將2003年至今所有的7萬多件環境事件進行登記,並且記錄了造成這些環境事故的5萬多家企業,繪製了中國水汙染地圖。他希望逐步建立起更完善的排汙數據。

在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看來,中國化工業的增長存在規劃失控的問題。“2007年中科院的報告顯示,我國化學需氧量(COD)排放可容納量是1300多萬噸。去年第一次環境普查顯示,實際化學需氧量的排放已經達到了3000萬噸。”馬軍告訴本刊記者。

他認為,國際化工業的快速轉移與中國環評質量不高有密切的關係。“國外的環評第一步就要進行‘SCOPING’,在工程影響的範圍內進行廣泛的告知,由社區居民進行廣泛的討論。然後召開聽證會,公布環評報告,回答疑問,解釋說明。公眾得到了最充分的參與,甚至舉行地區的全民公決。”馬軍說,“我國2003年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也提出了公眾參與的要求。但這隻是一個非常籠統的規定,最後就演變成了發放問卷,從幾十份到幾百份不等,提出一些更加籠統的話題。”在環評公示上,也隻是要求公布環評報告的“簡本”,最後就是“簡而又簡的一個結果”。

馬軍的疑問在於,沒有公眾對於“環評”的反複質疑和挑剔,那麼該如何“環評報告”的質量?該如何相信它是經得起推敲和考驗的?如果公眾將利益委托給專家,這些受雇於企業和政府的技術派們是值得信任的嗎?

賴芸在調查中發現,地區居民對於汙染企業的抗議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福建曾有一個村子通過10年訴訟獲得了勝利,企業賠償了村民60萬元的汙染損失,但最後每個人隻分到了50元。而企業依舊排汙不達標,生產模式並沒有改變。“即使最終促成了企業的搬遷,也不過是換了一個地方。就像這次南盤江鉻渣汙染,肇事企業就是由沿海的浙江遷移到內地的雲南。”賴芸說。

《仇崗衛士》獲得今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短片提名。這部39分鍾的紀錄片講述了一個相似的故事:3家化工廠落戶安徽省蚌埠市仇崗村,其中最大的一家化學有限公司,排放的工業汙水浸漫張功利的自留地,導致後者顆粒無收。從訴訟索賠受挫,到自學法律繼續上訴而無果,張功利開始了一段他自己也始料不及的曆程。最終在環保組織幫助下,他與村民們獲得了勝利,工廠最終停產並搬出了村莊。

但真正的問題在於,在中國的地圖上搬走全部的化工廠並不現實。製片人列農認為,影片是一個喜憂參半的結局,“對仇崗的村民們來說,事情並沒有完全結束,還有一個善後問題——誰來為此買單,如何讓事情圓滿結束”。我們必須和這些可能造成汙染的企業共存,那麼該如何共存?

馬軍希望通過一個信息平台,加強公眾對於問題企業的監管,民眾可以通過搜索引擎查詢身邊企業的狀況。他還聯合了另外30多家環保組織發起了一項“綠色選擇倡議”,希望在華采購的國際公司不要選擇這些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做供應商。目前包括耐克、GE、沃爾瑪等企業已經開始使用這個信息平台,來構建他們的綠色采購鏈。

“現在已經有450家企業找到我們,希望從這個名單上撤下。”馬軍說,“他們需要向我們提供第三方報告,證明已經采取措施,停止排放汙染物。並且在接下來的兩年,向我們提供詳細的排放信息。這些都是在網上可以隨時查詢的。”

企業、政府與公眾構成了三方博弈體係,而其中公眾力量過於弱小,又使這場博弈處於失衡的狀態。資本沒有了對手,化工業就會失去製約。

“改變這一局麵的前提就是盡可能地實現環境信息公開。”馬軍說。1984年印度博帕爾市一家美國公司的印度公司所設殺蟲劑廠發生有毒化學物品泄漏後,1986年美國頒布了應急計劃與社區知情權法案(EPCRA),旨在保障公眾對社區內存在的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知情權。這個法案建立了一個麵向公眾的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清單(TRI),涉及666種各類汙染物,規定企業每年必須公開排放信息。美國公眾可以很方便的在網上進行查詢,實時了解企業排汙詳細數據。繼美國之後,歐盟與日本也建立了相似的公眾監控係統——“E-PRTR”與“PRTR”。

幾年來綠色和平組織一直呼籲國內也能建立這樣的監控體係,將工廠始終置於公眾的視線下。“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隔壁的工廠在生產什麼,用到哪些原料,排放了什麼汙染物,濃度會有多大,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以及發生事故的危險程度。企業受到約束,公眾也不會盲目恐慌。”賴芸說。

“改變這一局麵的前提,就是盡可能地實現環境信息公開。”馬軍告訴本刊記者,“解決中國環境問題的最大障礙,既不是技術也不是資金,而是缺乏聯動機製。寬鬆的執法及不完善的法律體係令許多汙染企業無視自己對環境的影響,寧願繳納罰款也不采取必要的改正措施。要打破這一怪圈,積極的公眾參與必不可少。隻有這樣,企業才會有動力做出必要的環保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