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大學生誠信意識培養的對策
第一,構建社會誠信體係,注重家庭對誠信的培養。
一個國家除了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社會秩序之外,社會風氣和道德規範也至關重要。人們除了要遵守法律之外,還應當活在道德的標準之下,文明社會有文明的標準和行為的準則,作為當代文明社會的一員,我們有義務也有責任堅守其最根本的道德理念——誠信。社會和家庭重視這樣的誠信培養,才能使人們從小養成誠信的習慣,誠信觀念才能紮根。家庭教育要一改之前對學習成績的過分強調,人的心理健康與道德素質對個人和社會的影響更加巨大,所以家庭教育要從小重視誠信的培養,在大學生性格形成時期更要強調誠信的重要性。此外,社會環境的影響同樣重要,從一個曾經的科學實驗就可以看出社會環境對人的行為的影響:一棟破房子,由於年久無人居住,玻璃被砸碎了很多,到了傍晚,很多遊手好閑的人路過這棟房子,也要撿起幾塊石頭扔向它。有一天,這棟破房子的全部玻璃都被修好了,驚奇的是,從那以後便沒有人再扔石頭了,有的人即使撿起了石塊,看看房子,也沒有砸向它。這就說明了環境的作用力,如果社會上大部分人都不講誠信,那麼失信行為將被看做理所當然,而一旦社會上形成了誠信的氛圍,大家都自覺的遵守誠信,誠信便成為了一條行為準則,約束著每一個人,在自律與他律的環境之下得以發揚。構建社會誠信體係,可以從兩方麵入手,一是通過強製性的措施,通過立法、司法、執法,以及政府部門的行政職能的配合,將社會誠信體係確立下來;二是通過教育、宣傳等非強製性的方式進一步將誠信推廣,公民自我約束,並且對他人進行監督,共同構建完善的社會誠信體係。
第二,健全誠信立法及相關配套措施。
目前我國有關誠信方麵的立法大多圍繞詐騙行為進行,對於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誠信問題除了民法基本原則以及《合同法》可以進行規製外,較少有其他法律進行幹預。個人信用是誠信的最直接的體現,而我國對於個人信用尚無專門可行的立法,也沒有建立個人信用體係。培養大學生誠信品質,首先要完善誠信立法,特別是在教育領域,將大學生在校違反誠信製度與誠信法律相銜接,這樣能促使其在校期間養成誠信的好習慣,以後進入到社會能自覺的遵守誠信原則。其次要配合法律的規定,建立個人信用體係,學校的個人信用體係也要與社會的個人信用體係相銜接,使大學生在校期間就有壓力不得不去遵守誠信,因為他的一次作弊行為就可能會記入信用檔案,影響其以後的信用記錄。最後法律的執行也很重要,有了法律的規定就要遵守,執法部門也要嚴格執法,信用體係的執行部門也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信用記錄,不能徇私。隻有如此,大學生誠信體係才能建立,誠信製度才能有法可依,才能真正完成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踐行守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