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創業板上市公司資金超募現象分析(2 / 3)

3.上市製度規定方麵的原因。證券市場的上市製度是創業板上市公司進行IPO的依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資金超募現象與證券市場的上市製度是密不可分的。第一,《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對於那些總股本在4億股以上的公司,其IPO不準低於募集資金後的百分之十;而那些總股本在4億股以下的公司,其IPO則不準低於募集資金後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那些公司往往在麵向社會募集資金後的股本比例恰恰處於規定的比例。融資總額等於股票發行價乘以股票發行量,創業板上市公司既不會低價發行股票也不願縮量發行,這就造成了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資金超募。第三,新股審核製度的缺陷。在2003年證監會製定了上市公司的保薦製度。製度規定證券發行商對新公司的上市進行責任保薦以及日後公司的監督,然而上市公司上市的審核最終還是掌握在證監會手中,所以那些付有保薦責任的各大券商不得不進行政策尋租,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上市公司資金募集率。但就我國目前情況看,各大券商都紛紛把工作重心放在了爭取創業板上市公司IPO上,這極易導致創業板上市公司被過度包裝,進而形成資金超募。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資金超募後果

1.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影響。第一,資金超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大大下降。對處於成長初期的創業板上市公司來說,其主營業務在短期內要消化幾億甚至十幾億元的超募資金幾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中國證監會與證券交易所均要求創業板超募部分資金不可以用於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金融高風險投資領域以及為其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這部分超募資金隻能存在專有賬戶裏投入公司主營業務中使用。這樣在沒有適當的投資項目之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資金隻能存在其銀行賬戶裏,這使公司的閑置資金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第二,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列明了募資用途以及所需資金,對投資項目的收益和風險進行過謹慎的分析,收益率是可預計的。但是公司倘若盲目投資那些事先沒有經過仔細調研論證和周密計劃的投資項目,那麼項目的淨現值很可能是小於零的,資金的投入必然會帶來大量人力,物力方麵的跟進投入,最終還是阻礙公司的發展,超募資金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資源浪費。我國學者曾經針對上市公司的超募資金的使用效率做過研究,調查表明超募資金的使用不當會造成上市公司的經營能力收到嚴重阻礙,利潤下滑的嚴重後果,這種上市公司的比例占到百分之七十。

2.對其他成長型企業的影響。雖然監管部門對超募資金的使用做出了嚴格規定,但事實上,上市公司對超募資金違規使用或者棄之不用的事件屢見不鮮,由於募集資金超出計劃募集資金太多,而好的投資項目有限,大量超募資金被閑置甚至濫用。從目前已公告情況來看,超募資金主要被用於還貸補充流動資金、購置土地及辦公樓、盲目投資新項目,更有甚者違規購買各種金融理財產品。中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而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卻獲取了巨額的超募資金,一邊是濫用或閑置超募資金創業板公司,而另一邊則是大批瀕臨破產、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在這種情形下,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無法實現,資金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是對有限社會資源的一種極大浪費

三、創業板上市公司資金超募對策

1.證監會應該從創業板實行注冊製,即證監會隻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評估,並對其財務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做了相應規定。對於那些財務信息符合上市規定的公司,證監會會給予其上市資格,就讓他們上市。而對於這些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時間、數量和總發行量等,交給市場自我調節,公司可以選擇性的一次發行股票或者多次發行股票,由於每個公司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公司的募集資金量和具體的股票發行量決定了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次數。例如,有一家需要募集資金量為100萬,而股票的市場公允價值為每股10塊錢,所以這家公司需要發行股票量為10萬股。但如果這家公司的發行價格自我定價100元的話,那麼他隻需要發行1萬股就可以了,自然也就不會出現資金超募現象發生。注冊實際上會增加股票的供給量,減少由於定額有限造成的不足,因而使股票發行定價回歸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