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周恩來發火:剛簽發的招待規定為什麼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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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3月5日是周恩來45歲生日。當天晚上,他在辦公室寫下了著名的《我的修養要則》,對自己提出了嚴格要求:加緊學習,努力工作,堅持原則,向群眾學習。
周恩來不僅把道德修養看成是每個黨員的必修課,而且把道德修養看成是黨員終生的必修課。“活到老,學到老,改造到老”是他的名言,也是他一生自覺進行道德修養的真實寫照。
周恩來常說:“思想改造就是要求我們的思想不落伍,跟得上時代,時時前進。事物的發展是沒有止境的,因此我們的思想改造也就沒有止境。”他強調,“要做到人老精神不老”,“人生有限,知識無限,到死也學不完,改造不完”。
周恩來不僅強調道德修養的艱巨性和長期性,而且自覺地實踐著這一點。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時期,周恩來始終保持著清正廉潔的品德,從不搞特殊化。
建國以後,環境變了,條件好了,周恩來並沒有因此放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經他審批和領導建設的大型項目不計其數,但他卻沒有運用權力為自己營造“安樂窩”,一直住在簡陋的舊房子裏。有關部門幾次提出要給他修房子,他都執意不肯。
周恩來不僅不為自己謀私利,而且從不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親友謀取任何好處。他讓侄子帶頭下農村,讓侄女帶頭支邊,為全黨樹立了榜樣。
1958年,中央出台了一係列指示,要求反對鋪張浪費,勤儉建國。一次,周恩來在廣州開會,服務員送上茶水,卻沒有收費。周恩來主動交錢,服務員仍然不收,說沒法結賬。周恩來當即嚴厲批評道:“我在北京剛簽了字、發了文,不許招待煙酒。現在你們不收錢,以後還怎麼執行?”
1963年2月,在無錫視察期間,周恩來到蠡園參觀。他問陪同的市委負責同誌:“買過門票沒有?”那位負責同誌根本沒有在意此事。周恩來卻十分認真,馬上清點人數,當場購票,把一起去的陪同人員的票也買了。
古人雲:“為治者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講廉政、講道德修養,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做到身體力行。如果說一套,做一套,那隻能是“台上你講,台下講你”。言行不一,不僅無法取信於人,更無法取得實際效果。對於道德修養、“為民、務實、清廉”和反腐倡廉等,有些幹部隻是寫在紙上、講在嘴上,實際上並不當一回事。他們處處為個人利益著想,爭名奪利、爭權搶位,堅持“權有多大,利就有多大”。在幹部提拔、工程建設、資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的廣東省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曾身兼茂名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案發後,有關部門僅在他的辦公室和家中就搜出近千萬元現金和近百幅名貴字畫,十多塊勞力士手表。類似這種言行不一的虛偽作風,嚴重敗壞了黨風,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
嚴格要求、敢於擔當,這是周恩來道德修養的另一個顯著特點。有些領導幹部總是以改造別人自居,黨性修養、為人民服務雖然也講在嘴上,但都是說給別人聽、要求別人幹的,自己並不實踐。對此,周恩來指出:“沒有人是專門改造別人的。自居於領導,自居於改造別人的人,其實自己首先需要改造。要對這種人大聲疾呼:‘請你自己先改造!’”周恩來一再指出,“隻有能自我改造的人,才能改造別人”。
周恩來多次強調,領導者要搞好工作,要與群眾搞好團結,就應該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共產黨員對自己要求必須更嚴些,要起到模範作用。他認為,領導幹部隻有嚴格要求,以身作則,各項管理工作才能順利推進。
工作上出現差錯是難免的,每當有同誌指出來,或者自己發覺後,周恩來總是首先承擔責任,真心誠意地反複公開檢討。他說,“犯了錯誤,關起門來檢討是需要的,更需要的是到人民中去學習”,“應該公之於眾,作自我批評”。
周恩來經常告誡廣大幹部要有勇氣麵對現實、麵對錯誤;有錯誤不怕揭露,要敢於承認和改正。他認為,缺點和錯誤的改正要從領導做起,首先領導要自我批評,要多負一些責任,問題總是同上麵有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