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電池和電力(2 / 3)

最後,藍茵電子表示:對小型電池,諸如遙控器,手電筒此類電器使用的電池,一次性收取500萬美金的專利費;

對手機用電池,一塊收取2-3美金的專利費;

比如,一台筆記本電腦,根據電池型號,一塊收取5-10美金的專利費,

對IBM來說,原有的六芯電池一個賣800多塊人民幣,而容量超過原有電池6倍的新電池最少可以賣2000以上,如今收取大概15美元左右的專利費...

比如,對汽車專用電池棒,根據不同型號,一根收取40-100美金的專利費...

比如,一些特種場合的電池,收取...

這個時候,不少人知道了汽車電池用電池以後可以賣多少錢了...

除了不同廠家對專利費有不同的看法外,在大方麵上基本妥協了。

比如,大的汽車生產商,他們認為我們的汽車銷量大,如果使用強能金屬電池,電池的銷量就大,專利費就應該降低。

這是有道理的,但卻不符合國際一貫的做法。

最後藍茵威脅道:行,你們既然這樣吵,你們某某,你們的公司向外收取的專利費也不要像現在這般收了,也得改改了。強能金屬電池是新玩意,可以給你們保證充分的利潤,不用再爭吵了,爭吵無意思...

歐美人手中專利可是非常多,而且他們的專利很多時候不賣,而是直接杜絕他人進入這個市場。藍茵夠厚道,還把專利拿來賣!

大公司,如果真敢仿造,本來隻需要出1億美金的專利費,你仿造,可以罰你10億美金。

有大型汽車公司道,藍茵收取我們一根50美金的專利費,12根就是600美金,請問到時我們的電動力汽車是否在成本上比藍茵的電動力汽車多了這600美金?

藍茵的談判代表道:600美金多嗎?600可不是6000,先生,我們可沒有按著汽車的售價來收取電池的專利費的,否則你們的勞斯萊斯一輛2000萬人民幣,我們可以收取100萬或者200萬的電池專利費!

頓時,對方咬口無言了,如果按著汽車銷售價格,或者筆記本電腦銷售價格來收取電池的專利費,那就是要命的!

最後,大型的汽車公司妥協了,他們妥協了,小廠家更是沒有話說了。

這場自從高能金屬電池推後,長達一個月的艱苦談判終於完成了,結果公布了出來,馬上引起了喧嘩。

華夏人道:真解氣啊!

當然,歐美日韓的民眾覺得酸溜溜的。

華夏人道:對啊,你可以不用啊,華夏李可是說了,一輛1.5噸的汽車,不止塞進去6根電池棒的,12根,24根,甚至48根都有可能,多對汽車重量和空間沒有太大的影響,如果是48根電池的話,汽車就可以行駛4800公裏,請問劃得來嗎?

其實,這句話並不是老流氓說的,而是藍茵汽車的高管說的,不過民眾已經把藍茵係的公司公開報道出來的事情,都說是華夏李說的。

這位高管的話還是非常有威力的,這也是國際許多大汽車商能接受電池專利費的根本原因!

同樣,為了保證電池的安全性,所有的汽車電池都必須有身份標記,防止被盜出售。

同時,強能金屬電池的專利費分配也出來的,藍茵電子占有60%,藍茵汽車占有20%,藍茵智能占有20%...

華爾街的評論員道:去年,美國出售了1700萬汽車,如果在明年,汽車銷量為1800萬輛的話,有5%的汽車安裝強能金屬電池的,平均每輛汽車放置12根強能電池,按每根平均50美元的專利費計算,美國的車主就要付出10.8億美金的電池專利費...這個世界,仿佛已經是藍茵的世界了,大家都寧願為它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