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潮起潮落(1 / 3)

孫煜,是我初中時一個男同學,也是我喜歡的第一個男生。我忘了我們是怎麼認識的,但是他當年那可惡又可愛的樣子至今還清楚地保留在我的腦海裏,那時候的他還是個調皮的男生,他的座位就在我的旁邊,剛認識不久的時候,他總是在課堂上趁老師不注意時想辦法捉弄我,要麼是偷拿我的筆,要麼就拿我的書去在上麵畫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而我總是拿他沒辦法,隻能幹生氣,好像逗我生氣他就會很開心一樣。有一次我很生氣,就跟他吵了起來,我吵不過他,就哭了,他沒有很開心,反而在我哭的時候寫紙條過來道歉,還故意逗我開心,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喜歡上了他。而他,也不再捉弄我,我們之間也變得越來越有默契,有同學說他喜歡我,我不相信,我開始觀察留意他,種種跡象讓我覺得,他真的至少有那麼一點點喜歡我。比如,班裏有男生追我,他就故意在我旁邊跟別的同學聊那男生的不好,還專門留意那男生有沒有做壞事,等我在的時候,他就當著我和全班人的麵揭穿那個男生所做的不光彩的事。我知道,平時他不是那種吃飽了沒事做,愛管閑事的男生,他這麼做,隻是讓我不要接受那個男生。孫煜也知道我喜歡他,而他至今都沒有向我表白,或者透漏任何一個說喜歡我的字眼。我們都知道,當年的我們都還小,還不到談情說愛的時候,隻是互相默默地在心裏喜歡就足夠了。

洗澡後,我從箱底裏翻出那套說舊不舊,說新不新的洋裝換上。之所以說舊,是因為它是去年過生日時,姐妹們送我的生日禮物,姐妹們送我時還說希望我會穿給我喜歡的人看。現在好了,我總算沒有辜負了姐妹們的期望;之所以說新,是因為自姐妹們送我的那一天就一直放著沒拿來穿過,這是我第一次穿上它。姐妹們眼光還不錯,洋裝很漂亮,穿著也很合身,上麵還鑲著閃閃發光的晶片和蕾絲邊,我換了個香甜的草莓味唇蜜,塗在唇上散發出淡淡的香味,坐在鏡子前用梳子在頭發上梳了又梳,最後選了個個可愛的小發夾夾上,走之前還在鏡子前反複打量,確認搭配是否完美,平時,我不是個很注重外表的女生,不過今晚是個特別的晚上,所以必須要特別地打扮一下,不然的話會很對不起自己的。

我遠遠地就看見孫煜佝僂的背影徘徊在盛華門口,我悄悄地向他走去。兩步之間我們對望了大約十秒,他才開口說:

‘‘你來啦!’’

我輕輕地點了點頭;他變了,變得比以前成熟多了,他從當年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調皮小男生變成現在的大男生。

我們一起步入當年就讀的盛華中學的大門,感覺和當年一樣,還是那麼地熟悉,裏麵的風景依然沒有變,最熟悉的還是那一排排整齊的小葉榕,這裏通常是小情侶們偷偷約會的最佳場地。可能是因為不常穿高跟鞋的原因,走著走著,我的腳忽然就崴了,差點摔了一跤,還好孫煜反應快,才接住了我,不過他的懷抱好溫暖,我有點不想起來,可又不好意思停留在‘‘那裏’’太久,我們坐在小葉榕樹下,聽著教室裏傳出的朗朗讀書聲,回憶當年讀書的情景,我們聊起班裏的每一位同學,聊起當年創下的每一段佳話,忍不住咯咯笑起來,卻惟獨遺忘了我們自己。一位男教師抱著一堆書籍走過,書本嘩啦啦掉在地上,我和孫煜過去幫忙撿起,才看出來眼前這位教師就是當年帶領著我們班的班主任,也是我最敬愛的一位老師,那張慈祥和藹的臉龐,如今滄桑了許多,我們沒有告訴他我們是誰,他也沒有認出我們來,他隻是笑著說了聲‘‘謝謝!’’就走了,或許這是他對我們說的最後一句話,其實,真正說謝謝的應該是我們,望著老師漸行漸遠的背影,我真後悔,後悔當初沒有好好聽他的話認真讀書,恨自己不該不好好學習惹他生氣,現在想起來,真為他感到心酸。下課鈴響了,操場上,教室裏,頓時熱鬧起來,如同菜市場般喧嘩,似乎又回到曾在這嬉戲過得我們。今晚校園的夜色很美,但應該說,之前我們還在這讀書的時候更美,隻是我們從來就沒有發現而已,我們用了三年的時間,都沒有好好地留意過,或是好好地珍惜過,直到離開了,才知道它有多麼美麗,可惜知道得太晚了。我們回頭看著那間曾經我們在一起學習過的教室,那裏有我們悲傷的過去,有我們歡笑的背影,還有那些要不回的快樂…

走出校門,我還沒有把靈魂從校園裏抽出來,孫煜就拉著我的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