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水縣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中的問題及對策(2 / 2)

1.是加快推進醫療衛生、藥品生產流通體製和醫療保險製定“三改並舉”步伐。三大體製改革是互為條件,密切相關,應做到同步建立、綜合互動,才能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服務”的目的,滿足城鎮廣大職工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真正扭轉醫保製度改革在“三改”進程中孤軍奮戰的局麵.隻有三方配合、協同作戰、同步推進,才能互相促進,才能摒除以藥養醫、藥品虛高定價和回扣促銷等不正之風,使參保人員受益,降低醫保基金的過重負擔和風險,使管理走上正軌。

2.是加強對醫療服務機構的協議管理。在審定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時,要嚴格定點條件,充分考慮到備藥率、服務能力、規模等條件,按照方便職工就近就醫、購藥和促進充分競爭的原則,將達到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逐步納入定點範圍,同時讓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在相互競爭中提高服務質量,並獲得實惠。對審定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要全麵簽定協議,實行協議管理。協議要細化服務內容、質量等指標,要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對不按照協議提供服務的“兩定”機構,實行退出機製,取消定點資格。

3.是加強“兩定”管理,建立定期、不定期監督考核機製。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作為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服務行為的管理方,應當要加強同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合作和溝通,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爭取工作上的相互配合與支持。並應定期召開定點醫療服務機構負責人例會,交流履行定點協議的經驗和做法,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群策群力,幫助和促使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改進管理,規範服務。還可以組織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開展義診和宣傳谘詢活動。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牽頭“搭台”,讓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唱戲”,這樣,既可以將各自的醫療技術、專長、服務承諾展示出來,在相互交流、學習中得以提高,還可以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優質的醫療服務,使廣大參保人員充分認識醫療保險政策的同時,吸引他們更加支持醫療保險工作。

4.要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係統,建設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的局域網,對參保人員就醫和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醫療服務行為進行全程監控。要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製,組織工作人員對“兩定”服務行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檢查,不僅要深入病房接受參保患者谘詢,耐心解答有關醫療服務政策,還要檢查、核對有無“掛床”、“冒名頂替”等現象,並將參保患者的意見及要求向醫療機構反饋。還可以在定點醫療服務機構設置舉報箱、就醫服務程序欄,鼓勵參保人員參與監督,發揮其監督作用。

(二)加強對醫療保險隊伍建設。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既是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政策的製定者,又是監督、服務者,其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關係到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效果。

因此,必須樹立管理就是提供服務的思想,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完善服務內容和手段,認真開展行業作風教育活動,爭創文明窗口全心全意為參保人員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在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上,著眼於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高,要加強對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並通過各種形式的培訓,按照“走出去、帶進來”的思路,學習借鑒其他地區的先進管理模式,促使工作人員提高整體素質,成長為一批能勝任醫療保險工作,可獨當一麵的高素質醫療保險隊伍。

(三)建立醫、患、保三方製約機製。加強對參保人員的就醫指導與管理,不僅有利於防止不合理醫療需求的發生和醫療費用的支出,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運行,也有利於保險醫療待遇,促進對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首先加強政策宣傳,讓參保人員充分了解醫療保險政策,真正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從而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監督,支持醫療保險工作。其次,要教育、引導參保人員確立醫療費用節藥意識,自覺克服不合理醫療需求,不盲目治療,不濫檢查、濫用藥,進而防止醫療保險基金的浪費。再次,要加大對違規就醫行為的查處力度,采取一係列措施,防範和杜絕違規就醫行為的發生。

由此可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參保人員之間有著相互作用、影響和監督的關係,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作為管理方,要采取多種措施,努力實現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形成協商共管的良性運作機製。還要不斷加強管理,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和參保人員的就醫行為,隻有這樣,才能使建水縣的醫療保險工作步入規範化軌道和實現社會化管理,從而更上一個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