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長三角城市居民收入與消費支出地區差異實證研究(2 / 2)

利用主成分分析法計算可得到9個因子解釋原有變量的總方差。第1個因子解釋原有9個變量總方差的50.73%,第2個因子解釋原有9個變量總方差的19.109%,累計方差貢獻率為69.84%,第三個因子解釋原有9個變量總方差的12.176%,累計方差貢獻率為82.016%,原有變量的信息丟失較少,分析較為理想。同時,第1個因子的特征根值很高,對解釋原有變量的貢獻最大,第3個以後的因子特征根值都較小,對解釋原有變量的貢獻很小,因此提取3個因子是合適的。

因子載荷矩陣是因子分析的核心內容。經過正交旋轉後Y、X1、X2、X6這幾個變量在第1個因子上的載荷都很高,表示它們與第1個因子的相關程度高;而X3、X5與X8第2個因子的相關程度較高,X4與X7與第3個因子的相關程度較高。

利用上述因子得分函數對各地進行對比分析,計算得到各地區3個因子的得分值。結果表明,台州、杭州、寧波的第1個因子得分列前3位,表明反映基本生活消費水平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衣、食、行消費水平高於其他地區;舟山、無錫、上海的第2因子得分列前3位,表明反映提高生活消費水平的醫療保健、居住消費水平高於其他地區。上海、南京、蘇州的第3因子得分列前三位,表明家庭設備和教育文化娛樂水平較高。某城市第1因子、第2因子得分名次相近,說明基本生活消費水平與提高生活消費水平比較協調;得分名次相差較大,說明提高生活消費水平超前或者滯後於基本生活水平。蘇州的第1個因子得分為第2名,而第2個因子得分為第11名,說明蘇州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費水平較高,但未能在醫療保健、住房等方麵提高消費水平。杭州的第1個因子得分為第9名,處於中等,而第2個因子得分為第1名,說明杭州城市居民消費觀念比較超前。上海的2個因子得分均較高,作為長三角中心城市,經濟比較發達,城市居民的收入、消費水平都位於前列。處於蘇中地區的南通、揚州、泰州3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在長三角地區相對落後,反映在2個因子的得分上均排在後麵,說明蘇中地區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費水平均低於長三角其他地區。

需要指出的是,長三角地區城市居民消費結構中,長三角各地區城市居民收入與消費支出的K-Means聚類分析結果顯示了3個類的類成員情況。

第1類(上遊水平)有9個城市:上海、蘇州、無錫、常州、杭州、寧波、嘉興、紹興和舟山;第2類(中遊水平)有4個城市:南京、鎮江、湖州和台州;第3類(下遊水平)有3個城市:南通、揚州和泰州.這個結果與上述因子分析中各城市的2個因子得分排名基本吻合,特別是蘇中的南通、揚州、泰州3市的F1、F2得分排名和K-Means聚類分析層次基本一致,均處於長三角落後的位置。

通過對各指數在不同類的均值進行顯著性測定,結果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X3、醫療保健X4、娛樂文教服務X6和其他商品和服務X84個指數的均值在3類中的差異不顯著,其餘指數的均值在3類中的差異達到顯著水平。與前麵因子分析結果類似,反映消費水平提高的一些消費類型如家庭設備用品消費、娛樂文教消費等與持續增長的收入和總體消費水平提高不相適應,消費結構不盡合理。

三、對策與建議

製約居民消費增長有多方麵的製約因素,擴大居民消費應該采取相應的多種途徑,實行綜合施治的對策。由於居民消費有其自身的變化規律,如果隻是一味依靠擴大投資來刺激經濟,不僅不能有效帶動居民消費的提升,還會給地區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埋下隱患。因此,麵對當前複雜的宏觀經濟形勢,應采用綜合措施多管齊下,形成政策合力,逐步化解製約居民消費的各種不利因素。既要認真分析當前宏觀經濟環境的新變化,充分考慮經濟運行的慣性作用及調控手段的滯後效應,及時回顧並適度調整現行政策;又要深入分析居民消費心理與消費行為的變化規律,通過增加休閑時間、改善消費環境等措施,提升居民的消費意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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