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娛樂跳水,何樂不為(1 / 1)

文:顏強

將娛樂明星和巨額金錢結合在一起,以標題黨方式轟炸,絕對吸引眼球,卻也很可能激發大量的指責乃至怒罵。因為我們骨子裏覺得“娛樂”就是不正經,因為金錢總有些肮髒。

所以看到“韓庚跳6次千萬報酬、張柏芝40萬一集、俞灝明百萬一跳……”這些流轉於圈內坊間的傳言,正隨著兩檔跳水真人秀熱播,而成為標題新聞時,受眾既會為這兩檔巨資打造的節目所吸引,又會有眾多媒體和公眾的反感情緒夾雜其中。

在節儉為大背景的時節,浙江衛視打造的《中國星跳躍》,以及江蘇衛視推出的《星跳水立方》兩檔真人秀節目的製作和推廣成本,都以億元人民幣起步,以達到邀請明星加盟的目的,從而吸引大眾眼球。這樣的手法,其實在媒體產業內並不稀奇,因為在真人秀全球橫行的媒體環境下,不論你是做音樂類節目,還是綜合類的,都進入了巨片製作的資本消耗模式。

這樣的操作模式,未必符合所有人的評判標準,但行之有效,在一個相對自由的市場環境裏,這樣的操作跟道德評判無關。

至於這兩檔跳水真人秀,在我看來,節目即便以收視率和廣告銷售回報為考量標尺,至少是以跳水的形式完成,至少能有運動的體現。對一個嚴重缺乏運動時間和投入、極度非體育化的社會來說,選擇跳水為節目媒介,就是成功,也是勇氣的體現。

跳水這項運動,肯定會從中獲益。

想像一下,站上跳台,別說最高的十米台,就是五米台,要你縱身躍入泳池,沒有足夠的勇氣和係統訓練,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上過五米台,沒有勇氣跳下去。跳板比跳台更可怕,晃晃悠悠,起伏難定。王朔在《動物凶猛》裏,那個關於跳水的恐怖片段,還讓我平添了幾分對跳水的敬畏。

2000年在悉尼,我在最近距離觀看了熊倪最後一跳奪取金牌的曆史性場麵,結合起自身體驗,這項運動足夠令人心折。一定程度上,跳水和高爾夫、斯諾克有相通之處:競技者是在和對手競爭,但更是在和自己競爭,隻有控製住自我、戰勝自己,你才能獲得勝利。戰勝自己,不就是運動精神的人文訴求。

這又是一項充滿藝術美感和形體表達張力的競技運動,所以在奧林匹克的運動項目中,跳水一直是現場觀眾最多、最受歡迎的項目之一。雖然這樣一種個人項目,很難真正走上職業化道路,然而由於跳水的獨特呈現效果,以及內裏蘊藏的運動人文精神,這項運動從來不用擔心奧運會項目身份和未來生存危機。哪怕這的確是一個相對小眾的項目,想要大行其道、風行社會,難度會很大。

於是兩檔重金投入的跳水真人秀節目,在首期播放之後,盡管反映褒貶不一,至少更多的娛樂受眾,看到了跳水這項運動。各大門戶娛樂頻道裏,每天都有關於這兩檔節目連篇累牘的報道。我分不清楚哪些明星在哪一檔跳水節目裏起跳,但是經過娛樂化包裝的跳水真人秀節目,由於這些娛樂明星參加的聚眾效應,使明星跳水成為了這段時間你無從回避的新聞。

對於跳水而言,哪怕這項運動隻是一項工具,哪怕在這兩檔節目開播後,被鄙夷為噱頭,我仍然覺得這兩檔節目的出現,是跳水的幸事,也是體育的幸事。尤其在中國現在的體育環境下。

這兩檔節目的出現,和BBC在2012年秋天的跳水名人秀(Splash!)關聯多大,我尚不知曉。英國的這檔真人秀,第一季並不成功,中國媒體以往運動主題的真人秀,似乎也沒有成功先例。從運動角度看,真人秀隻要不過度渲染明星名人的參演成本、雞零狗碎的娛樂八卦,讓觀眾不在被娛樂的過程中,完全淡忘掉這場大秀的呈現方式,那就是運動的成功。

這樣的運動推廣手段,比年複一年在兩會前哀唱“打開學校大門”、“給孩子們更多運動時間”要有效。在中國,正麵灌輸、行政督導都完不成的任務,或許娛樂是值得嚐試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