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事關重大,我沒敢跟任何人說。”
“你做得很對,說說看你想要多少錢?”
“我聽說如果有人能提供相關線索,你們給十萬美金賞金?”
“沒錯。你家裏還有什麼人啊?”
“老母親,妻子和一個女錢。”男子不明白馬龍問他這些幹什麼,但隻得實話實說。
“好吧,你想要現金還是支票?”
“都行。”
“那這樣吧,你一個人帶著十萬美金太危險了,我讓人把支票送到你家裏。”
男子哆哆嗦嗦地點了點頭。
馬龍向門外喊了聲,“誰在外邊呀?”
阿倫應聲跑了進來。
“你先到財務部去領十萬美金,多帶幾個人把這位先生送回家,記住一定要送到家,明白嗎?”
阿倫明白了馬龍話裏的意思,但他實在不明白龍頭為什麼要他做這樣的事,他有些不解地看了馬龍一眼。
馬龍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記住,一定要把錢交到他老母親手裏,那麼大年齡養個兒子不容易啊。”
阿倫有些不情願地點點頭,和男子出去了。
馬龍望著倆人離去的背影,心裏七上八下的,但一定要把這個多事的男子殺掉是必須的,因為如果他把DV裏麵的內容公布於眾,對於自己來說那簡直就是世界末日。
略微休息了一下之後,馬龍強打精神拿起桌上的手機,撥了一個他非常不原意撥卻不得不馬上撥的一個號碼。
鈴聲響了很久,才聽到對方低沉的聲間:“你這時候打電話過來,我想我們的計劃進行得很順利吧?”
馬龍有氣無力地說:“是的,一切都按您的吩咐辦的。”
“那很好,放心,我會兌現我的承諾的。”
“K先生,有個問題我想問一下,那位陳先生的事真的不用我管了。”
“他的事自會有人去處理,你就不必過問了,你已經完成了你該完成的工作。”
“我明白了,K先生。”馬龍放下電話後,頹然倒在地上。
※ ※ ※
陳顯也不知道自己在警察局呆了多長時間,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一定超過48小時,按照國際慣例如無確實證據,警察隻能關犯罪嫌疑人48小時,陳顯對菲律賓的法律不是很熟,不過想來大致也不會相關許多,關他這麼久不放出去,應該如那個jack所說,警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娜娃奴莉是他殺的,可是接下來卻再無動作,隻是這麼關著他,讓他實在是不理解菲律賓的法律程序,再有一個,自己關進來這麼久了,信泰集團的老板,也就是“赤風堂”的龍頭除了那天派了兩個人陪同他進警察局,接下來就再無聲息,這與他們之前對自己的恭恭敬敬實在是大相徑庭,這完全不是洪門該有的作事風格,洪門的規矩是兄弟有事,要拚死相助,以馬龍在菲律賓的影響力,對這類小事不會無能為力,最少派個律師是最起碼的事,但這他都沒有做,這些實在是讓陳顯難以理解,陳顯知道,這裏一定有蹊蹺。
陳顯正琢磨當兒,一個小警察走進他的屋子,“陳先生,有人來看你。”
陳顯走出去,見是一個不認識的年輕人,不到三十歲的年紀,一副精明強幹的樣子。
“你好,陳先生,我叫朱洋,是馬龍先生派我做你的律師,我已經辦好了你離開的相關手續,你可以跟我走了。”
“想來,馬龍是不會扔下我不管的。”陳顯心說。
陳顯和朱洋走出警察局時已經是下午了,但菲律賓的下午依然是陽光充足,陳顯一時有些不適應。
朱洋指了指停在前麵不遠處的一輛寶馬房車,對陳顯說:“陳先生,上車吧。”
“你要帶我到哪裏?”
“你住的酒店。”
陳顯跟著朱洋上了車,車內裝飾簡約麵氣派,象個小型的卡座咖啡館,朱洋坐在陳顯的旁邊。
車子行駛了好久,也沒見到目的地。
陳顯不由得問:“朱先生,怎麼,還沒到酒店,原來好象並沒有這麼遠?”
朱洋點點頭,“陳先生,你說得對,不過,剛才是塞車,我們從另外一條路走的,可能會遠點,如果你感到累,可以先休息一下。
陳顯透過車窗玻璃望了一下窗外,窗外除了高樓大廈就是各類的熱帶植物,看著看著就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