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夏走在大街上,明天開始,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陌生的一切……對於她這個有念舊情結的人來說,每一次過渡都顯得很艱難。她在一個城市呆不過二十年,因為二十年的時間,足以讓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長滿皺紋,步履蹣跚。
年輕的時候,冷夏任性過一次。她交了一個好朋友,山盟海誓說好做一輩子的閨蜜,於是冷夏留在了那個城市,決定賭一次,賭友情,賭人心,賭人性。
隨著年月變遷,閨蜜大學畢業,結婚,生子,老去,當她時隔多年見到容顏依舊的冷夏時,沒有冷夏期待中的熱烈相擁,熱淚盈眶。閨蜜看著冷夏一步步後退,眼底的驚恐一覽無餘,解釋的機會都不給冷夏就落荒而逃,嘴裏嘀嘀咕咕,“怪物,怪物,怪物……”聲音雖小,冷夏還是聽到了,一清二楚。
冷夏望著她踉蹌的背影木然站著,許久之後,挑了挑眉,勾起嘴角,“不過如此。”不知是在嘲諷自己還是說話不算話的她。
“大騙子。”
第二天一早,冷夏聽到了一則新聞,“……於昨日下午五點左右意外溺水身亡……”老管家冷洵靜靜地站在冷夏身後,微微欠身,“小夏,我……”
“沒事,我都知道,你做得好。”冷夏麵無表情地坐著,覺得胸口處酸澀得厲害。
“……”
“洵叔,咱們……明天搬家。”
從那之後,冷夏便決定,交朋友可以,但絕不深交;談男朋友可以,但絕不深愛;交心可以,但絕不掏心掏肺。人類都太狡猾。
回到別墅時,冷洵還坐在沙發上等,喝著剛弄到的新鮮血液。
冷洵在冷夏剛出生時就代替她的父母照顧她,這就是為什麼他雖不是純血種,但卻被純血種的冷夏尊為叔叔。冷洵在外是跨國公司的老總,在內是冷夏的家仆,集財、權、勢於一身,在醫院弄個手下不過小菜一碟。
冷夏不止一次問起自己父母,冷洵隻說由於意外去世,原因說的沒有一點漏洞,但直覺告訴冷夏,他在說謊。最後冷夏也懶得問了,隻當自己是個沒人要的孤兒。
冷洵已是滿頭白發,但腰板任然挺直,至於冷洵的年紀,連他自己都記不得了。
“小夏,血還是新鮮的,玩那麼久該餓了,我己經幫你熱好了,快來喝吧。”說著便遞過來滿滿一杯,還冒著熱氣。
冷夏坐下慢慢喝著,一臉的享受。一低頭瞥見自己的大拇指,想到那個噴噴香的青年,突然覺得杯中的食物索然無味,要是還能再見,一定得離得遠點,一不小心在人前沒控製住那就出大事兒了。
“小夏,我已經和A市大學的校長談妥了,你明天就能去學校。”
“嗯。”
“小夏……有些事情……不用我這老骨頭再說了,你自己當心些。”
“嗯,我知道。上次那件事……是我太任性,您以後……不用再擔心了。”冷夏握著手中的杯子,盯著杯中液體,輕聲說道,“把冷心冷血貫徹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