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提拔”是幹部選拔中的一個用語,“海恩法則”是生產安全中的一個用語,兩者風馬牛。可筆者經過研究(如果可以稱之為“研究”的話),發現“海恩法則”與“帶病提拔”竟有某些共通之處,如果把“海恩法則”運用到幹部選拔中去,對預防幹部選拔中的“邊腐邊升”現象會大有裨益。
著名的“海恩法則”說的是,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次未遂先兆,以及1000個事故隱患。要想消除一起嚴重事故,就必須重視這些事故先兆和隱患,並采取有效的控製措施。對諸多的輕微事故、未遂先兆和事故隱患“熟視無睹”,出現災難性後果就不可避免。有些幹部之所以提拔到更高位置上“板凳”還沒坐熱,就轟一聲垮掉,成為“一月縣長”、“百日書記”,正是對他們“輕微事故”熟視無睹所至。陳良宇在任黃浦區區長時,就專橫跋扈,濫用職權,“病兆”明顯,可仍然不斷被提拔。“雲南第一貪”胡星在任昆明市規劃辦主任時就有收受一公司5萬元好處費的不良記錄,還受到過追查,可不了了之,仍被提拔到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的位置上。正如千裏之堤潰於蟻穴。對堤上有一對螞蟻沒及時殺滅,衍生出十對百對千對萬對。大堤在一瞬間潰決,但那蟻穴、管湧等先兆可早就出現了,如果能及時滅蟻堵穴,也就不會發生災難性後果了。
曆史上,對於嚴防幹部“帶病提拔”有不少好的先例,讀後讓人心動。
康熙年間的湖廣總督郭琇,赴任時,“行李瀟然,惟四五人從之。衣履皆敝陋,途中人皆不知其為貴官也。”恰遇一縣太爺上任,駝車十餘乘,前驅數十騎,騶從以百計。到一鎮子休息,郭大人將縣太爺叫到跟前,問:“你要到某縣任縣令嗎?”縣令答:“是。”郭說:“蕞爾小邑,何能養如此騶從?履任,則一方塗炭矣。”當即收繳了那位縣太爺的委任狀,不讓他當縣令了。縣令因大抖官威而丟官,郭琇見微知著開缺了大擺官譜的縣令。
也是清康熙年間,南昌一監生赴吏部應選,被授予江蘇常熟縣縣尉的官職。按當時規矩,到任前,他必須謁見江蘇省巡撫湯斌。可那位監生到巡撫衙門投書十餘次都沒有獲準謁見。門衛還傳達湯斌的指示:你用不著前去赴任了,湯巡撫已經寫好了對你彈劾的奏章。那位“預任縣尉”不解,問:“湯大人彈劾我什麼罪?”門衛答曰:“貪錢。”監生叫屈,說:“我連任都沒上,怎麼會有贓證?肯定是弄錯了啊。”請求見湯斌當麵陳述。門衛稟報湯斌後,又傳達湯斌的話:“你不記得從前書鋪中的事了嗎?”原來有一天,那位監生到京城延壽寺街一家書鋪,看到一人正掏錢買一本《呂氏春秋》,恰巧有一枚錢落到了地上,他暗中用腳將錢踏住,等購書人走後,彎腰將那枚錢拾起放入了兜內。這一幕恰巧被湯斌收入眼底。湯斌時任禮部尚書,正微服私訪路過此書鋪,遂上前詢問了他的姓名,冷笑一聲走了。那位監生此次到巡撫衙門投帖求見,湯斌毫不客氣地“開”了他,還讓門衛轉告:“秀才時尚且愛一錢如命,今僥幸做地方官,能不探囊劫篋,為紗帽下之劫賊乎?(能不絞盡腦汁貪汙盜劫,成為一名戴烏紗帽的強盜嗎?)請馬上解下官印離開,不要使當地老百姓因為你而遭更大的罪。”那位監生這才知道,從前在書鋪中叩問他姓名的老者,竟是巡撫湯斌,滿麵羞愧地棄官而去。“預任縣尉”為一枚錢而丟掉了“官程”,湯斌以一枚錢而罷了常熟縣尉。
有人認為培養幹部不容易,對“有病”的幹部要治病救人,以教育為主,不能一棍子打死。這當然沒錯。可愛護幹部不等於包庇幹部的“病”,更不是對“帶病”的幹部提拔重用。恰恰相反,堵死幹部“帶病提拔”,避免“帶病幹部”掌握更大的權力,變成“烏紗大盜”,船到江水補漏遲,馬到懸崖勒韁晚,走上家破人散的不歸路,恰恰是對他們最大的愛護和挽救。比如陳良宇,比如胡星,在他們病灶初顯時如能及時診治,不讓他們“邊腐邊升”,他們後來也就沒有機會犯下那樣的通天大案。而上文中那個八麵威風的赴任縣令,為一文錢折腰的八品“預任縣尉”,郭琇、湯斌果斷收繳了他們的官印,堵死了他們爬上更高職位的路,他們願回家抱孩子抱孩子,願經商經商,平平安安過日子,總比讓他們“邊腐邊升”,導致手中權力更大,禍國殃民更烈,最後不被送進剝皮場,也將被梟首、被腰斬強萬倍啊!
鮮血一再教訓人們,安全生產中忽視“海恩法則”,會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幹部選拔中忽視“海恩法則”,不但給人民的事業造成禍害,給嚴肅的幹部工作帶來惡劣影響,而且給幹部本人也將帶來滅頂之災!如果至今還有人為幹部“帶病提拔”辯護,不說他們與被“帶病提拔”的幹部之間存在某種不尷不尬的關係,穿著“連襠褲”,至少他們也是隻有婦人之仁的東郭先生。讀者朋友,您說是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