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之前,一個名叫玫瑰的女人來到了蕭封辦公室,拿著三百萬的現金要求他尋找一個叫做方宗陽的男人,並告知蕭封,這個男人在國家檔案庫內的資料已經完全被清除,也就是說,關於方宗陽的一切,都已經被清零。
但那個女人告知蕭封,這個叫做方宗陽的男人,一定還活在這個世界上,而蕭封唯一的任務,就是要在三個月內找到方宗陽,不管是人還是消息,哪怕隻有一點點線索,這三百萬都是他的。
在金錢麵前,可能並沒有多少人能承受的住這種誘惑,更何況當時蕭封正瞅自己和孫菲羽的婚事,所以也就一口答應了下來。
可在往後的調查中,蕭封逐漸方宗陽的失蹤並沒有這麼簡單,而在調查方宗陽時,他也查到了有關於我的一些消息,他在信中明確的表示,方宗陽失蹤時所在的城市就是東市,也就是說,當年我媽執意來到東市生活,的確是為了進一步調查我爸的蹤跡。
而後,讓我為之一怔的是,蕭封在心中寫到,當時,我爸是受上級派遣去東市出差的,而且,居然還帶上了我。
這些資料,蕭封在調查當年火車姓名記錄時,調查出來的,也就是說,在1989年,我和我父親的名字,都被登記在運營時刻調查表之上。
看到這裏,我懵了,這和我媽跟我說的完全不一樣,按照我媽的話來說我父親是去出差後,再也沒有回來的,但按蕭封的調查,我父親是和我一起來到東市之後才失蹤的。
想到這裏,我繼續往下看了下去。
“我也很詫異,但幾經聯想之後,你沒有父親,又姓方,我就聯想到,方宗陽就是你的父親……”
我的腦子頓時就一片空白了起來,在我記憶裏,從來沒有過我父親的畫麵,其實我也有些懷疑,我媽說,我父親是在我四歲的時候就失蹤了,當年我還小,所以很多記憶也就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淡忘了。
當時我還覺得很有道理,所以並沒有去深究。
“因為方宗陽的失蹤地就在本市,我就著重對於本市外來人口進行調查,可調查了十幾天,卻愣是沒有方宗陽的資料,倒是查到一宗在1989年6月2日,發生在本市的一樁慘無人道的滅門案,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家四口,戶主,戶主妻子,戶主女兒,還有戶主的母親,因為他們都是89年來到東市的外來人口,所以我想,方宗陽會不會是因為這個案子,才來到了本市,而當我翻開當年的案宗,案宗內就隻是循規蹈矩的表述著當年案發經過,但這個案宗,卻遲遲沒有結案,案件內,並未提及方宗陽的名字,而就在我準備放棄時,卻無意之間,聽說當年在本案現場還有一個人證,年僅五歲,但案宗內並無對這個人的描寫,直到那名曾見過那小孩被警方抱出的老人所說,這孩子的左側膝蓋上,有一塊非常大的月牙疤痕……我才知道,當年那名目睹了89年滅門慘案的小證人,及有可能,就是你,方怵……”
我心猛地一沉,整個腦子就像是炸裂了一樣,月牙形的疤痕,的確,我的左腿處,的確有一塊月牙形的疤痕,但我媽跟我說,這是我剛出生的時候,我爸不小心用煙頭燙的啊……
“我順著這一條線調查了當年的案宗,警方並未對此案件結案,也就是說,當年的這個案件,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你,可是我聯係不到你,我隻能將重點放在那莊案件的本身之上……可是經過調查,我卻發現……當年案件的第三被害人,也就是戶主的母親,曾進入過一個類似於邪教的組織中,他們信仰鬼神,相信鬼神能夠給他們帶來無盡的力量,甚至於,這個組織,現在還在,也就是那一起案件之後,你的父親失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