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債務重組差錯處理(1 / 2)

債務重組差錯處理

運營

作者:秦文嬌

近日各大媒體對長航鳳凰(股票代碼)發布的2012年業績修正公告甚為關注。長航鳳凰再添10億元虧損,不但“雷倒”媒體,更使投資者瞠目結舌,公告稱,由於對13艘船舶資產處置有誤,因此公司2012年虧損額將由原業績快報預計的8.05億元增加到18.8億元。此次長航鳳凰的業績修正預告,2012年虧損達到18億元,加上公司在2011年就已經虧損8.82億元,按照交易所規定,公司有可能成為繼中國遠洋披星戴帽後,2013年第二家被*ST的水運企業。

業績變臉的焦點

2012年4月13日, 長航鳳凰公司曾發布《2012年度業績快報》稱,公司與年審會計師在13艘船舶和相關負債轉讓的會計處理方麵存在分歧。

長航鳳凰表示,2012年受全球經濟不景氣大環境影響,國內外航運市場持續低迷,為了緩解公司財務困難,2012年8月28日,其與控股股東長江航運集團就13艘船舶和相關負債的轉讓達成一致,擬轉讓部分船舶資產,船舶資產的賬麵值為萬元,與之相關的一同轉讓的負債.72萬元,長航鳳凰原會計處理確認損失2945.28萬元。

經評估公司評估,上述1 3艘船舶資產價值評估為.02萬元,負債評估價值為.72萬元,年審會計師認為應按照評估價值做賬,並確認資產處置損失11億元。如此分歧,長航鳳凰虧損陡增10億元,難逃*ST命運。

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會計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最大的“亮點”是,債務人可以確定債務重組收益。新準則實施之初,新會計準則對債務重組的計量方式的變化為上市公司進行機會主義盈餘管理提供了空間,特別是對ST公司來說,債務重組成了企業包裝業績的新途徑。

鑒於此,《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會計準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號)做了原則性的規定。企業接受的捐贈和債務豁免,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符合確認條件的,通常應當確認為當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的捐贈,從經濟實質上判斷屬於控股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應作為權益性交易,相關利得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考慮到我國資本市場監管方麵的一些要求和規定,特別是上市公司在大股東“慷慨”支持下進行的債務重組,已成為上市公司年報編製過程中遇到的普遍性問題。為此《關於印發〈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問題解答〉(2009年第2期)的通知》(會計部函〔2009〕60號)又作了明確規定:對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控製的其他關聯方、上市公司的實質控製人對上市公司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捐贈、債務豁免等單方麵的利益輸送行為,是由於交易是基於雙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發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顯的、單方麵的從中獲益,因此監管中應認定為其經濟實質具有資本投入性質,形成的利得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中國證監會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工作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9〕34號)要求合理認定權益性交易取得的經濟利益流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有關監管規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控製的其他關聯方、上市公司的實質控製人等對上市公司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捐贈、債務豁免等,從經濟實質上判斷屬於資本投入性質的,上市公司取得的經濟利益流入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控製的其他關聯方、上市公司的實質控製人等與上市公司之間發生的交易,如果交易價格顯失公允,上市公司對於取得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經濟利益流入應比照上述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