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立多層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解決非公企業職工醫療保障(2 / 2)

如何來解決上述現象所產生的矛盾呢?我想,建立多層次的職工醫保,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辦法。針對不同的人群,分別建立統賬結合、單建統籌、當期統籌三種職工醫保模式。

統賬結合模式就是我們現行的職工醫保模式。即同時建立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繳費采取由用人單位(8%)和個人(2%)共同繳費的方式,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低於最低繳費年限(25年),退休後不再繳費,也可享受職工醫保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上市公司必須參加這種模式的職工醫保,效益好的企業也可選擇參加這種模式。

單建統籌模式,就是職工不享受個人賬戶待遇,隻享受統籌基金待遇,繳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個人不需承擔繳費義務,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低於最低繳費年限(25年),退休後不再繳費,也可享受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的待遇,但不享受個人賬戶待遇。繳費標準按在職職工年平均統籌基金支出占在職職工年繳費工資總額的比例,再考慮退休後的平均享受年限157個月(參照企業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算方法,男職工139個月,女職工175個月,男女平均為157個月)這一因素,測算出單建統籌模式的繳費費率。如長汀縣2010年在職職工統籌基金支出為755萬元,在職職工年繳費工資總額為37674萬元,統籌基金支出占繳費工資的比例為2%,再乘以退休贍養係數1.5(享受待遇年限=最低繳費年限300個月+退休後平均享受待遇年限157個月=457個月,贍養係數=享受待遇年限457個月/最低繳費年限300個月≈1.5),得出繳費費率為在職職工平均繳費工資的3%,考慮到企業職工的繳費工資基本上是按最低工資標準(在職職工平均繳費工資的60%)繳費,換算成按最低繳費工資的繳費費率為5%,即單建統籌模式的繳費費率為5%。這種模式適合於中小規模企業、效益一般或困難企業。

當期統籌模式,就是職工隻在就業參保期間內享受職工醫保的統籌基金待遇,不享受個人賬戶待遇,退休後也不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能視同為統賬結合、單建統籌模式的繳費年限,繳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個人不需承擔繳費義務,也有地方稱為農民工大病統籌。繳費標準按在職職工年平均統籌基金支出占在職職工年繳費工資總額的比例(如長汀縣為2%),換算成按最低繳費工資的繳費費率約為3%。這種模式適合於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最低繳費年限(25年)的年輕人和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又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大齡職工。

針對不同的人群,建立不同的職工醫保模式,既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又能使職工得到保障,同時,又使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和大齡職工的繳費更趨合理,真正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麵、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