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武俠新篇章(2 / 2)

譚春妮,得意洋洋的一把樓住了李子信,說道:“我弟弟可是大才子哦,《將進酒》聽過沒有?北方有佳人知不知道?聽過對酒當歌,人生幾何嗎?嘿嘿~那有沒有看過《萍蹤俠影錄》呢?”

記者為之一靜,夢驚兩界啊!這幾天數他火了。所有記者的眼睛都開始閃爍起了小星星,沒有想到來采訪劇組,還有這種福利啊!夢驚兩界可是還沒有被采訪過呢!新鮮水靈的小白菜一顆啊!

看到都快支到嘴邊的一大堆長槍短炮,李子信有些尷尬了,他還從來沒有在鎂光燈下露過麵,對這種情況不知道怎麼應付。可喜的是,譚春妮立刻就來救他了。

譚春妮把手支在他的肩上,揚著臉,皺著她挺翹的小鼻子,揮著小手,說道:“幹嘛?幹嘛?當我弟弟新人好欺負啊?”

一群記者看到這個樣子,更是樂不可支,鎂光燈“嘩嘩”的閃成一片了。李子信的眼睛裏一片花白,眼前的東西都看不清楚了,不禁覺得有些恐怖——明星就是一直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啊!

眼看得記者問的東西有些亂,張導趕快出來,把話題又拉回電視拍攝上來,“各位,各位,子信是來我們這部電視劇客串的。”

他看了看記者,果然所有的人都安靜了下來。

“他客串的角色叫風淩,大家應該知道書中風淩跟那個風四娘是什麼關係的吧?”

張樹的聲音有些曖昧!他說的風淩就是李子信要演的角色,而風四娘是譚春妮的角色。

底下的記者都是一臉恍然的樣子,更是興奮了,“哦~~~了解!夫妻嗎!”

李子信看著下麵興奮的記者,又看了看笑的得意的張樹,心想:這就是炒作了吧,把什麼東西都說的似是而非,讓人聯想翩翩,而實際上呢?張樹一句假話也沒有說,可是話外音卻給了記者足夠的聯想。

可以想見,就算底下的記者都知道,李子信和譚春妮才認識幾天,但是寫出來的文章肯定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那肯定是怎麼曖昧怎麼寫,怎麼曲折怎麼寫。

讀者愛看這個,製片方也希望有一點緋聞能增加節目的曝光度。皆大歡喜,隻是李子信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剛跟致姐確立關係,就鬧緋聞,不好吧?

第二天,李子信還是去了劇組,然後坐在樹蔭下,開始翻看起了自己買的報紙,他買了好幾份報紙,日報,武林風,娛樂報紙,甚至還有一張八卦小報。

他得好好看看這些報紙上都是怎麼寫的,倒不是害怕跟致姐鬧矛盾。昨天回去跟致姐膩在一起的時候,李子信就把事情給致姐說清楚了,甚至包括跟譚春妮認識的整個過程。致姐是個爽直的人,解釋清楚了肯定就沒有什麼了。

他先看的是武林風,一看已經刊登到了“十一章 半夜襲番王奇情疊見 中途來怪客異事難猜”這章前麵講張丹楓和雲蕾的曖昧,張丹楓的那句---相見爭如不見,有情總似無情,也說出了兩人的無奈。後麵則講了眾人輪番與書中武功奇高的澹台滅明動手的事情。

冀州日報則是第二版刊登了:著名武俠作家——夢驚兩界加入張樹劇組,給整部電視劇增添亮色。李子信點了點頭,日報就是日報,都是官麵文字。

娛樂報紙寫的就五花八門了。

“夢驚兩界——,愛情雙豐收!”

“譚春妮的緋聞男友,一個十六歲的才子,一個十六歲的武俠作家!”

“戲裏夫妻,戲外假戲真做。”

~~~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八卦小報的報紙大概也是這些內容,有些幹脆就是一樣的文章,換了個編者名,換了個更聳人聽聞的標題。恐怕是有記者貨賣兩家,不然以這個世界對版權的嚴謹,你要是敢抄襲,真能告到你哭。

因為俠客是武林風最早刊登的,所以其在冀州的影響力非常大。但是它畢竟是從冀州本地報紙分出來的地方報紙,所以在全國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力。就好像這次事情,冀州的報紙鬧的驚天動地,其實與他比鄰的京津唐等地,沒有飄起幾朵水花。

這幾年,有很多優秀的俠客被改編成為電視劇和電影,因為中國人骨子裏的俠義心裏,所以收視率和票房都非常不錯。

但是那是電視劇和電影,原版的俠客看到的畢竟是少,全國現在大概有十幾家刊登俠客的報紙、報刊,能形成全國性影響力的卻還沒有。一個新的題材並不是誰都敢冒險的,尤其是已經有固定客戶資源的全國性大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