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附則(3 / 3)

我社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市委、市人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物價工作方麵認真地貫徹了黨的八屆十中全會“關於商業工作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的“在發展工農業生產的基礎上,繼續穩定市場、穩定物價。對於物價的不合理部分應該分批分期地、慎重地進行調整”的物價工作方針,正確地執行了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市物價委員會等領導部門關於物價工作的各項指示,進一步加強了物價管理,這對發展工農業生產、改善人民生活、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和工農聯盟,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一)合理的調整價格

1963年合理地調整了某些商品的購銷價格,適當地安排了商品的各項差價和比價。全年各類商品調價的共276種,其中調整收購價的農副產品有108種(上調3種,下調105種),調整銷售價格的農業生產資料有91種(上調19種,下調72種),土產品和果品等調整價格的有77種(上調20種,下調57種)。

棉花:由84.65元上調為92元,調整幅度8.68%。同時恢複了城鄉差價,取消了原來規定的運費補貼。由於低級棉價格偏低,還將十級以下棉花的等級差率適當調高。以7/8五級標準皮棉價格為100,十一級棉等級差率由57調為60,十二級棉由46調為55,棉花收購價格提高後,對農民加強棉田管理、發揮生產積極性和完成棉花統購任務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1963年全年計劃收購400萬斤,實際完成800萬斤,超額完成一倍。

水果:以梨、桃、杏、葡萄、西瓜等14個主要品種北京市場初期價格計算,收購價格比62年同期平均下降25.38%,批發價格下降26.75%,零售價格下降27.33%。水果收購價格降低以後,生產單位生產水果仍有較高的收益。1963年還擴大了部分水果的季節差價。例如紅肖梨季節差價的總幅度1962年為40%,1963年為98%;紅果1962年為30%,1963年為70%,季節差價擴大以後,增加了生產隊貯存水果收入。促進了生產隊貯存水果的積極性,如紅肖梨產區密雲縣,過去一直沒有儲存過,1963年貯存了70萬斤。對水果的地區差價也作了適當調整,每百斤水果1962年各區縣城關至北京市場的地區差價為3.5元至7元,1963年調整為3.5元至6元,調整後,生產隊每送市一百斤水果,除去各項費用和損耗外,一般可比在產地交售多得2元至2.5元。這促進了生產隊送果進城的積極性(1963年生產隊直接送市的水果數量占市場收購總量的94.8%)。有利於商業部門經濟核算,也保證了水果的新鮮。按照1963年規定的地區差價,如果由供銷社到產地收購,那就要發生虧損。秋水果的收批差價1962年一律為16%,1963年縮小為10—15%(蘋果10%,鴨梨11%,其它均為15%)。1963年水果價格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生產隊送市的水果沒有分等裝筐,在收購作價時不能作到完全正確合理;市場上銷售的水果沒有嚴格執行分等作價;零售單位超過規定幅度訂價的問題也比較普遍。

三類農副產品:幾年來北京市三類農副產品收購價格水平是上升的。1963年把一部分品種的收購價格,一般降低了10—30%左右。

1963年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基本上是穩定的,有68種菜籽的供應價格平均降低56.4%;碳酸氫銨的供應價格每噸(塑料袋裝)由295.4元降低為268元,下降9.28%;耕馬和樂果乳劑的供應價格也調低了一些,隻有少部分經營數量很小,價值也不高的藥械零件,隨著廠價適當上調。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調整後,匡算1963年生產隊減少開支48.3萬元。碳酸氫銨的價格降低後,按照全年供應4.5萬噸計算,生產隊在1964年將減少開支123.3萬元,這對支持農業生產的發展有一定作用。

市社係統主營的紡棉、生漆、大麻、棕片、涼席、核桃、杏仁等商品,由於近幾年來產地提高了價格,本市的銷售價格未動,因而有的品種進銷差價偏小,有的品種進銷價格倒掛經營賠錢。1963年由於提高了24種商品的銷售價格,可減少經營虧損268.7萬元。

1963年恢複了郊區縣工業品的地區差價。把全市十三個區縣劃分為三個價區,按照商品規定了各價區的差價幅度。各區縣農村一般也劃分了二至四個價區。農村各價區至縣城的城鄉差價幅度為合理運雜費用外,加綜合差率(一般商品0.5%,小商品1.5%,體輕價值大的商品0.3%,體重價值小的商品1%)。運雜費部分各區縣實際安排的結果:平原區為0.2%,山區最高為2%。地區差價調整後,按63年第四季度預計銷售數字匡算,可增加銷貨額約27萬元,占銷貨總額3,855萬元的0.7%;按農村人口計算,每人約增加支出0.12元。

各經營部門庫存質次價高的商品,進行了適當的銷價處理。全市十三個區縣社質次價高削價處理商品共3,121種,原值金額1,184,774元,損失金額554,482元,占原值46.8%。各區縣社基層社向主營公司退貨的2,659種,總值金額1,308,931元。

在削價處理工作中,有個別單位和個別幹部不經請示批準,擅自削低了一些商品的價格,把不應削價的也削了價,有些品種的削價幅度還過大,因而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我們發現這些問題以後,及時地進行了處理。

(二)檢查和整頓物價工作

1963年我們加強了物價檢查工作。在檢查中發現有不少問題:(1)有許多單位價格差錯比較嚴重,商品標簽和編號也不健全。如在9月下旬和10月上旬檢查昌平縣南口、小湯山、流村、興壽四個基層供銷社所屬八個門市部的價格時,它們經營的1593種商品中,錯價、編號混亂的就有548種,差錯率達34.4%。(2)有些單位擅自訂價和不執行規定的價格幅度或死加差價幅度,如朝陽區六裏屯供銷社門市部經營的柿子、紅果、梨等水果,大部分都比規定的價格每斤高一至三分錢;市土產經營處東四批發部零售商店對自行訂價的商品死加差價幅度:高來高走,低進低出,因而出現了同是一種商品,由於進貨地點和進價不同而有幾個零售價格的現象。(3)個別單位在收購農副產品時壓級壓價。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供銷社恢複以來,市社沒有及時幫助各區縣社加強物價管理工作,部分基層幹部責任心不強,工作粗枝大葉;各級社的物價機構不健全,物價幹部少;1963年市級各主管公司調價的商品很多,調價的執行日期很不一致,有許多商品進行削價處理,工業品恢複了地區差價,這樣頻繁的調價給基層物價工作上增加了一定的困難。

為了正確地貫徹執行物價政策,市社在加強物價工作檢查的同時,還幫助下級社進行物價的整頓工作,加強物價管理。因此,有些區縣社已配備了物價幹部,加強了物價機構,開始建立和健全商品價格登記製度,幫助零售門市部健全商品標簽和編號等工作;基層物價幹部隊伍也正在加強,商品價格混亂的狀態正在扭轉。

(三)1963年物價工作中的幾個主要問題

一、農副產品中個別品種的收購價格偏高或偏低,品種間的比價也不合理。例如:核桃的收購價格平均每斤0.355元,按2.6斤核桃出一斤仁計算,核桃仁的收購價應為每斤0.923元,而現行的收購價為每斤0.904元,農民交售一斤核桃仁,不算加工費用就比交售核桃少得0.019元,因此農民不願砸仁。1963年為了保證完成出口核桃仁的收購任務,雖經我社與外貿局協商同意,采取了暫時給農民補貼一部分加工費的辦法,但核桃與仁的比價仍不合理。還有一部分商品價格根據目前市場產銷情況和同曆史價格比較價格水平偏高或偏低。如:個別水果以及三類土副小產品等商品的購銷價格應該進一步調查研究,作合理的調整。

二、供應菜田需要的一部分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偏高,現行供應價格比1957年上漲過多;區與區之間價格互不一致;有的品種價格雖然未動,但由於規格改變,質量降低,形成變相漲價。如豐台、、海澱、朝陽三個區供銷社經營的蒲苫、蒲草、馬連草、架材、牛羊角、牛鞋(雜肥)和菜筐等10個品種的現行供應價格平均比1957年上漲41.8%,又如馬連草供應價格,豐台區每斤0.184元,朝陽區0.23元,海澱區0.21—0.35元,再如豐台區供應的毛土(雜肥)含毛量在1958年前為30%,1960年下降到10%,還摻有無肥效的麻袋毛,農民有意見。菜籽的銷售價格在1963年下調了,但是收購價格未動,因而購銷價格倒掛。如菠菜籽收購價為每斤2元,銷售價為每斤0.44元,每斤虧損1.56元。有60個規格品種的菜籽預計1964年虧損25萬元。

三、部分土產、雜品的進銷差價倒掛或持平,經營虧損。初步計算:毛竹、絮棉、土紙、磁器等22種,預計1964年虧損234.9萬元,其中屬於十八類的商品(絮棉、飯碗、爐子三種)1964年約賠123.43萬元。例如毛竹(9寸)每根產地價格為1.50元,到北京的理論成本為3.14元,現行的批發價為2.10元,每根虧損1.04元,1964年計劃銷售11萬根,預計賠錢114,400元。飯碗(藍邊五三碗)大華陶瓷廠出廠價為每個0.17元,北京陶瓷廠出廠價為每個0.20元,現行批發價為每個0.153元,1964年計劃銷售1,020萬個,預計賠錢44.53萬元。幾年來,這些品種由於長期賠錢,影響了國家財政收入,也影響了經營部門提高經營的積極性。

四、有些商品的各項差價還不盡合理。如郊區各縣土產品、日用雜品、副食品、食品的地區差價還沒有恢複。工業品的地區差價恢複以後,各區縣執行的地區差價幅度很不一致,有些價區接垠點的價格不夠銜接;有個別區縣還執行城區的價格,沒有地差。

有些水果的季節差價調整次數少、調整幅度大。例如:鴨梨、京白梨等在9月22日,正值中秋節和國慶節前夕,第一次調整季節差價,調價幅度達27%,每斤梨上調5—8分錢左右,消費者對在節日前一次提價過多很有意見。紅肖梨在11月30日第一次調整季節差價,調整幅度為55%。這是不利於生產隊長期貯存的。

水果的批零差價率規定為平均23%,在實際執行中有死加差價率的情況,也不夠合理。

對水果雖然規定了分等收購價格,但是對生產隊交售的混裝水果采取抽查的辦法平均計算各個等級的數量和價格。這樣,不但容易產生作價偏高或偏低的問題,而且由於分了等的水果不多賣錢,不分等的水果也不少賣錢,因而不但不能促進生產隊分等裝筐交售的積極性,而且把混裝的水果收購進來以後,果品公司和許多零售單位由於人力的限製,不能全部加工分等,因此市場上出售的水果有許多是混等的,好次一個價,次水果價格也就顯得偏高。

五、缺乏物價管理製度,商品價格分工管理權限不明確。缺乏可行的物價工作製度,不能夠促使物價幹部積極加強物價管理;同時物價工作紀律不嚴,違犯物價政策的問題時常發生。另外各區縣社的物價機構和人員雖然有所加強,但有些區縣行動還比較遲緩,現有的物價機構和人員與當前的實際工作需要不相適應。在基層供銷社中物價人員和新配備的物價幹部也缺乏物價基本知識,對業務不夠熟練。

(四)根據中央物價工作的方針任務,並針對1963年物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1964年幾項主要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一、合理安排各類商品的購銷價格。對農副產品中價格水平和品種之間比價不合理的個別品種的收購價格要經過調查研究作合理的調整。對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如:化肥、農藥等要力爭通過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降低供應價格。對價格水平偏高的菜田物資,要加強價格管理,並適當降低供應價格。

為了解決土產品、日用雜品部分品種進銷價格倒掛、經營賠錢的問題,對於產地也沒有條件降低調撥價的品種。應將本市銷售價格適當上調。但須報請市物價委員會批準,才能調整。對於十八大類中的飯碗、爐子、絮棉等的銷售價格暫時維持現狀。

二、合理調整商品的各項差價。土產品、雜品、副食、食品的城鄉差價,應本著調整工業品城鄉差價的精神進銷調整。並合理地調整水果的季節差價和安排好批零差價。1964年為了促進生產隊樹下分等裝筐,進一步提高水果質量,要合理規定分裝水果和混裝水果之間的差價。

三、市社將根據市人民委員會的規定,製訂商品價格分工管理權限、物價管理工作製度和商品訂、調價格審批程序。各區縣社和經營處、公司也要根據市社的規定,製訂本單位的物價管理製度。

四、有計劃地組織物價幹部進行物價政策和物價基本知識的學習,提高物價幹部的政策和業務水平。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要加強物價工作的調查研究;要經常深入基層檢查執行價格政策的情況,具體幫助基層單位健全商品價格標簽和編號。

要督促和幫助各經營部門提高商品成本核算的質量,各項費用率要作到真實可靠,及時、合理、正確地製定商品售價。此外,要加強物價資料的積累,係統整理近幾年來有關的作價辦法和主要商品的曆年價格。

1964年1月29日

北京市副食品商業局1964年上半年副食品市場變化及肉蛋魚菜購銷情況

(1964年7月17日)

(64)副商計劉字第42號

國務院財辦、商業部、華北局財辦、市委陳克寒同誌辦公室、市委辦公廳、市委財貿部、市人委辦公廳、市人委財辦:

從年初以來,北京市副食品商業工作,在商業部、市委、市人委的領導下,在總結1963年工作的基礎上,認真深入地貫徹執行了“中央關於商業工作決定”和市委商業工作會議的精神。職工幹部因學習主席著作、學習解放軍的政治工作、學習“大慶油田”的先進工作經驗,特別是深入地開展“五反”運動,階級覺悟提高,革命精神大發揚,從思想上進一步明確了商業工作為政治、為生產和為群眾服務的三大觀點。上半年副食品購銷工作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績,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市場的供求狀況進一步好轉。

(一)副食品市場的主要變化:

今年上半年副食品市場出現了幾年來最好的局麵。貨源充分,供應平穩,價格下降,購買方便。肉、蛋、魚、菜、糖、卷煙、酒等主要副食品供應量或按人口平均的消費量,均已接近或超出了1957年同期較為正常的水平,特別是肉、蛋供應增加以後,改變了幾年來的以小頂大、以次代主的不正常現象;同時,也改變了整個副食品的商品結構狀況,在副食品中的工農產品消費比重基本恢複1957年的正常情況。這是整個市場進一步走向正常的一個重要標誌。

上半年副食品市場的主要變化有以下六點:

(1)生產發展,購買力提高,副食品購、銷、調、存總值,全麵有所增加。

隨著黨的各項政策的正確貫徹,工農業生產進一步發展,副食品貨源情況一直很好。社會購買力由於職工工資調整和農民收入的增加,預計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增加3%左右,其中:職工工資一項淨增3,700萬元左右,上升8.3%。

副食品七個大類各項總值,均比開始好轉的去年同期有進一步增長。

總購進27,464萬元,比去年同期24,495萬元增12.1%。其中:市內收購增0.9%,市外調入增24.5%。

總銷售29,886萬元,比去年同期28,910萬元增3.4%。其中:副食品零售額增5.9%,調往市外增59.4%,供應出口增20.2%,隻有供應生產部分下降35.3%(因加工食品有的銷售下降,供應原來有所減少)。

六月末副食品庫存總值11,514萬元,比去年同期11,017萬元增4.5%,多數商品是適銷的,適銷商品比重比去年同期擴大15%左右;少數商品逾量,如果露酒、糖精、奶粉;個別商品嚴重不足,如茶葉。

(2)副食品零售額增長速度,略大於社會零售額增長速度,副食品比重繼續擴大,“吃”的商品在居民消費中仍占重要地位。

上半年社會零售額91,931萬元,比去年同期88,689萬元增3.7%。其中:副食品零售額24,713萬元,比去年同期23,340萬元增5.9%。副食品在社會零售額中所占比重,由去年上半年的26.3%,增為今年上半年的26.9%,比率擴大2.3%。

在市場供應狀況進一步好轉後,雖然“吃”的東西不是人們經常考慮的問題,但在職工和居民生活開支中,副食品消費仍是繼續擴大的。根據市統計局重點職工戶的“家計”調查,1957年每人每月買副食品(包括食油、幹鮮果,下同)6.27元,占生活費的32%,1963年每人每月買副食品6.62元,占生活費的34.2%,今年1—4月每人每月買副食品7.13元,占生活費的35.3%。

(3)副食品中的農產品和工藝品的比重已基本恢複正常。農產品購銷兩旺;工業品貨源充沛,但銷售稍有下降。

幾年來,由於貨源關係,副食品消費中農產品的比重是縮小了。今年上半年改變了這種不正常的情況。在副食品七個類零售額中,農產品比重由去年的57.6%,今年增為60.7%,相對地工業品比重由去年的42.4%,今年已降到39.3%。基本上與1957年上半年的農產品60.6%,工業品39.4%是吻合的。

農產品購、銷兩旺,上半年副食品中的農產品購進總值15,749萬元,比去年同期14,273萬元增加10.3%;銷售總值17,580萬元,比去年同期15,786萬元增11.4%,其中:肉食禽蛋類增2,583萬元,上升41.7%。

工業品收購增加,銷售減少,庫存上升。上半年副食品中工業品購進總值11,715萬元,比去年同期10,222萬元增14.6%;銷售總值12,306萬元,比去年同期13,124萬元增6.2%;六月末庫存總值5,923萬元,比去年同期5,546萬元增6.8%。

隨著副食品銷售結構的變化,當前某些供應品雖然產大於銷,商業庫存加大,但銷售總量或平均每人消費水平,均已超出1957年同期水平,商品供應情況越正常,這些商品消費增加的可能性越小。如果露酒上半年市內銷售1,196噸,比1957年同期的386噸增二倍多,按人口平均今年上半年0.31斤,1957年上半年隻有0.12斤;調往市外2,564噸,比1957年同期的487噸增四倍多。由於產大於銷,六月末全市庫存達到2,824噸,二季度以來市內銷售平均每月100噸左右,同時外調也是減少趨勢,由一月調出804噸,六月減為198噸,當前的形勢是,商業積壓,工業生產“吃不飽”。糖精也有類似情況。對這些副食品有必要根據全國情況,統籌安排,適當調整生產,以適應市場變化。

(4)主要副食品增加,次要副食品減少,消費水平上升,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

在副食品消費構成中,適合消費者需要的商品數量增多,過去以小代大等不正常的商品數量減少,在七大類副食品零售額中,肉食禽蛋類所占比重顯著增加,如1957年上半年占24.2%,前年占6.8%,去年占21.5%,今年則上升到31.5%,與過去幾年比較,副食品構成的顯著變化是:肉蛋增加,魚、菜減少;在酒類中,白酒增加,露酒減少;在糕點、豆製品、小食品等糧食製品中,質量好的增加,次的減少。

消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今年上半年與去年同期比較,在20種主要副食品按人平均消費量中,增加的10種,即肉、蛋、禽、糖、煙、白酒、奶粉、糕點、粉絲粉條、食鹽;糖果一種持平;有9種減少,即菜、魚、茶、啤酒、果露酒、代乳粉、罐頭、豆製品、醬油。

與1957年上半年比較,有肉、煙、白酒、啤酒、魚、食鹽六種接近1957年上半年水平,如肉食1957年上半年平均每人12.6斤,1962年上半年降到3.4斤,1963年上半年回升到7.5斤,今年上半年增到12.3斤,有菜、蛋、糖、果露酒、罐頭、奶粉、代乳粉、粉絲粉條八種超過1957年上半年水平。如菜1957年上半年平均每人每天0.5斤,1962年和1963年上半年分別是0.75斤和0.79斤,今年上半年平均每人每天0.59斤。還有茶葉、家禽、糕點、糖果、醬油、豆製品六種商品與1957年上半年的距離較大。如茶葉1957年上半年平均每人0.28斤,今年上半年降為0.15斤。

(5)憑票(證)限量供應的商品範圍縮小;高價商品銷售下降。

1962年上半年憑票(證)限量供應的商品16種,占市內銷售的43.5%,去年上半年10種占38%,今年上半年8種占28.7%。去年憑票(證)供應的豬肉、鮮蛋今年均已敞開自由選購,價格也有降低。另外,高級糕點在4月10日免收糧票,4月24日豆製品改為憑糧票供應,並投放了議價紅糖,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消費者購買。

高價副食品零售額上半年實現950萬元,比去年同期2,480萬元減61.7%。其中:高級糖果銷售322萬斤,比去年同期475萬斤減32.3%,高級糕點銷售143萬斤,比去年同期919萬斤減84.8%。另外,去年上半年末投放的高價國產煙銷售407箱,食糖45噸。去年有的高價酒,今已全部平價敞開(白酒價格仍高一些)。

(6)副食品價格穩步下降,但仍高於1957年。

今年上半年有豬肉、鮮蛋、淡水魚、奶粉、蛋糕、露酒、小食品等60個品種416個規格降低零售價格,使副食品零售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2.63%。其中:平價下降2.6%,高價商品上升33.3%。議價商品下降23.9%。由於價格下調,使消費者少開支約650萬元。

與1957年上半年零售價格比較,今年上半年仍高出20.2%,其中:平均上升12%,高價上升1.1倍,議價上升61.8%,這些還不包括質量降低因素,否則,上升的幅度還要大一些。在今年五月末與1957年同期對比,在104種副食品中,零售價格上升的有63種,占60.5%;持平的18種,占17.3%,降低的23種,占22.1%。

市場情況進一步全麵好轉,消費者心情穩定,社會儲蓄增加(今年上半年增3,321萬元,去年上半年增836萬元),花錢更仔細了,買商品的挑選性增強,對副食品商業的要求越來越高,過去是要求數量,現在是更講求質量,“吃味、吃鮮、吃營養、吃便宜”,有的消費者是五不買:質量不好不買,價格不合適不買,不急用不買,排隊等著不買,服務態度不好也不願意買。商業工作為適應消費者這些變化,積極深入地開展了“五好”企業和“六好”職工的勞動競賽運動,進一步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少的商店調整了貨位(如西單菜市場擴大了菜、肉、魚,減少了糕點等),改變了營業時間,調整勞動組織,增加高峰日、高峰時的售貨力量(如崇文、西城副食管理處的管理幹部在星期六、日參加勞動等),增加適銷品種(如西單菜市場比去年同期增100多種,達到1000種,延壽寺街副食品商店增230種,達到736種,西單食品商場經營品種達到1,230種,比年初開業時增100多種等),增添絞肉、加工菜、蛋、魚等服務項目等,努力方便消費者,滿足消費者需要。

目前市場情況,與前幾年困難時期相比有了深刻、顯著變化,但還未完全恢複正常,主要是糧食製品和部分商品還有證、票限製,還保留有高價和議價商品,價格總水平也還高於1957年較多,在工、農產品之間、各類商品內部之間的比價也還存在某些不合理現象,少部分商品貨源還不充足,甚至是不足的。商業部門的工作有一定提高,但在為生產、為群眾服務的質量、服務態度、售貨員技術水平、管理體製、經營管理等方麵,仍存在一些問題,甚至有些問題還很嚴重。如資本主義經營作風問題,所有這些問題都要求我們進一步貫徹三大觀點,根據市場變化的新形勢來努力改進副食品商業工作。

(二)肉、蛋、魚、菜的購銷情況

(1)肉食(淨肉):

在肉食中豬肉的購、銷量均超出1957年同期水平,貨源情況大好;牛羊肉基本正常,與1957年還有差距。

市內收購1,972萬斤,比去年同期1,020萬斤增93.4%,其中:收購生豬30.1萬頭,比去年同期16.6萬頭淨增13.5萬頭,上升81.3%,比1957年同期11.8萬頭上升1.6倍,在30.1萬頭中,減除應返還農民4.7萬頭,純商品豬25.4萬口,已超額完成年計劃25萬口的1.6%。由於農民售豬比較合算,有不少的農民該留肉不留了,北京市規定是農民“售六留四”,去年上半年留肉率占34.3%,今年上半年已降到15.6%,相對地提高了生豬商品率。

市外調入3,602萬斤,比去年同期2,762萬斤增30.4%。其中調入豬肉(帶骨)3,585萬斤,比去年同期2,809萬斤增27.6%。由於外地豬源增加,又有部分地區維修冷庫,本市為了支持生產,幫助產區解決困難,采取了盡可能多調、多銷、按最大倉容貯存的辦法,積極組織了調入,上半年調入豬肉已完成年計劃6,060萬斤的59.1%,不少地區要求提前調撥,四川和商業部撥入指標已超過年度計劃,貴州已基本完成年度計劃(尚差1.8萬斤);本市集中調入的高峰是一季度,當季計劃完成198.1%,河南、湖北均超調在1倍以上,為支援河北災區,在未安排計劃的情況下調進活豬1.1萬頭,市食品公司庫存高達3,000多萬斤,露天存600多萬斤,零售單位加大庫存400多萬斤,冷庫從年初以來一直超定額進行了貯存。

市內供應5,474萬斤,比去年同期3,244萬斤增38.7%,其中:豬肉(帶骨)5,749萬斤,比去年同期2,848萬斤增加一倍多。牛羊肉(淨肉)685萬斤,比去年同期872萬斤減21.4%。為了擴大豬肉銷售,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取消定量敞開供應;提高肉的質量分四個等級出售,並降低了銷售價格。

豬肉從1957年12月1日開始限量供應(每戶每天賣一元錢)以來共七年多,在今年4月10日改為敞開分四個等級出售,日銷量增加,敞開前4月1—9日平均日銷20.1萬斤,敞開後增到30萬斤左右,6月1日為了騰庫(要維修),對三級和等外豬肉實行處理價,銷售量進一步增加,全月日平均銷售達到36.7萬斤。另外,從4月29日又提高了豬肉等級(與外地分級基本取得一致),每級上升0.5公分左右,具體分等肥度情況如下:

4月28日以前 4月29日以後

一級豬肉 2.5公分以上 3公分以上

二級豬肉 1.5—2.5公分 2—3公分

三級豬肉 0.6—1.5公分 1—2公分

等外 0.6以下不包括0.6 1公分以下不包括1公分

降低價格,從年初以來議價豬肉曾四次下調價格,一級豬肉每斤由1.5元到4月10日取消定量時降為1.16元,二級由1.3元降為1元,三級由1元降為0.86元,等外由0.9元降為0.7元。按簡單算術平均,四個等級下調20.9%。

四月份全月豬肉加權平均價每斤合0.99元,比定量肉每斤一元稍有下降。六月份執行處理價,三級肉由0.86元降為0.7元,等外肉由0.7元降為0.5元,全月平均每斤合0.71元(1957年2月底前每斤0.77元,3月1日每斤0.82元)。

六月末全市庫存2,264萬斤,比去年同期1,753萬斤增29.2%,其中:牛羊肉存430.2萬斤。

(2)蛋:

今年上半年鮮蛋旺季工作,是“銷、存並舉”,思想和組織準備工作充分,下手早,經營思想明確,措施有力,不但達到了擴大推銷的目的,而且為淡季準備了貨源,積極組織了加工貯存,效果較為顯著。

上半年市內收購579萬斤(年計劃800萬斤),比去年同期551萬斤,略有增加。由於河北省執行收蛋獎勵布票的辦法,本市有少量外流,但比1957年上半年收購292萬斤仍增加近一倍。

市外調入2,125萬斤,比去年同期1,131萬斤增加近一倍,已超額完成了全年調入計劃(2029萬斤)。比1957年上半年525萬斤增三倍多。

市內供應1,777萬斤(年計劃2,625萬斤),比去年同期1,311萬斤增35.6%,比1957年上半年992萬斤增加近一倍。

六月末庫存1064.5萬斤,比去年同期559萬斤增90.4%。其中公司庫存鮮蛋811萬斤,包括石灰水452萬斤,冷庫存315.7萬斤。

在積極組織貨源的同時,工作中采取了“把三關”(檢斤、驗質、發運),“爭三快”(卸車快、回空快、驗收結算快)。今年竹筐、木箱容器回空率達到90%以上,去年結算時間一般是三天,最多二個星期,今年是36小時結算並彙出貨款,產地反映比較好。

在擴大推銷方麵,批零統一部署,統一行動,增加網點(最多到1,500多個)、人員,增添加工熟製等服務項目,並在4月17日適時地調整了價格(每斤8毛),對擴大銷售起到了作用。這個價格比較合適,既達到了多銷目的,又比原來要打破7毛的預計多賣了錢,4月1—16日調價前日銷6.95萬斤(城近郊七個區),17日到月末增到19.1萬斤,是曆年銷售量最多的。

在貯存方麵,提前訓練了照燈人員100人,從各方麵抽調除草、加工人員1,000多人(公司蛋庫最高時達到1,497人),擴大了貯存能力2.5倍,包括新建蛋庫2,500平米,搭席棚1000平米,購置大缸6,000口,木箱7.5萬個。

(3)漁:

今年上半年魚品經營的特點是,恢複了進貨的傳統渠道,淡水魚經營量大幅度增加;魚品質量提高,但由於肉、蛋供應增加,海水魚銷售減少。

上半年本市收購48萬斤(去年39萬斤),市外調入1,532萬斤(去年2,803萬斤),市內供應1,674萬斤,比去年同期2,461萬斤減32%,其中淡水魚610萬斤,比去年同期109萬斤增加4.5倍,不但鯽魚、鯉魚等數量較多,而且鱔魚、元魚、青蝦也比較充分。

曆史上與北京有進貨關係的,如內蒙、河北、山東、安徽等省的主要產區,今年上半年均已恢複了,除市水產公司到產區組織進貨外,朝內、西單等菜市場也直接深入產區,組織零星、稀有品種的進貨,豐富了市場的品種。

海水魚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肉、蛋供應充足;小黃魚生產情況不好;魚價偏高,特別是與肉、蛋比價不合理。

(4)蔬菜(全市):

蔬菜供應基本上是充足的,由於早春天寒和陰雨,春菜上市推遲,春夏菜茬口有了變化,影響四、五月份貨源是兩頭少,中間多,除密切配合生產隊,在“少”時爭取多上市以外,還組織了一部分豆製品和從外埠調進了少量的菜,保證了市場供應。

市場上蔬菜銷售是下降趨勢,價格比去年同期上升。除市銷以外,上半年共組織調出蔬菜1.8億斤,是曆史上最多的一年,主要地區是河北,其次是東北和西北地區。

上半年收購5.58億斤,比去年同期5.93億斤減5.9%,其中:二季度的春夏菜上市3.22億斤,比去年同期4.12億斤減22%,數量減少9000萬斤。從品種上看葉菜類減少,瓜果豆類菜增加,今年上半年的菠菜、小白菜、洋白菜數量是減少的,雲架豆、土豆、黃瓜、蔥頭等是增加的。這是調整生產,減少播種畝數的直接結果。

市內銷售4.78億斤,比去年同期6.2億斤減23%,數量減少1.42億斤。平均每人每日消費量0.59斤,比去年同期0.79斤減25.3%。

蔬菜購、銷價格比去年增加。根據菜蔬公司按城近郊七個區經營口徑計算,上半年平均每斤收購價5.21分,比去年同期4.81分增8.3%,由於收購價提高和品種構成變化的影響,今年上半年菜農收入2,643萬元,比去年同期2,509萬元,增加134萬元,增長5.3%。蔬菜零售價今年上半年每斤6.3分,比去年同期5.46分,增長15.4%。

北京市副食品商業局(印)

1964年7月17日

抄送:市物委、市計委、市統計局。

一九六四年上半年市場情況

(1964年8月18日)

北京市人民委員會財貿辦公室編財貿情況增刊第20期

今年上半年,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市場情況進一步全麵好轉:商業購銷兩旺,市場可供貨源超過同期社會購買力,主要生活必需品供應水平提高,花色品種增多,計劃供應範圍縮小。物價繼續下降,群眾生活有了顯著改善。具體表現如下:

一、生產發展,貨源增加,商業購銷業務都很活躍。全市商業購進總值十八億八千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六點七;銷售總值二十一億六千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九點一。貨源增長最快的是農副產品。上半年本市收購農副產品總值八千一百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十七點九,豬、牛、羊、蛋、禽、奶等主要品種都是增加的。如上半年收購的商品豬達二十五萬四千頭,已提前完成全年收購計劃,比去年同期增加一點三倍。外地農副產品貨源也發展很快,許多產區都要求提前執行調撥計劃。副食局、供銷社所屬單位上半年調入總值比去年增加百分之三十四,其中:肉食調入量增加百分之三十點四,鮮蛋增加百分之八十七點八,棉花增加一點一倍多,原竹增加二點二倍。前幾年供應緊張的許多種日用工業品,貨源也有了較大幅度增長。上半年本市工業產品收購總值七億三千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四點三,其中:棉布收購量增加百分之五十二點三,呢絨增加百分之十六點四,襪子增加百分之十七點八,化肥增加百分之三十八點六。

二、社會商品零售額增加,供應水平提高,市場貨源供需基本平衡,略有結餘。上半年社會商品零售額為九億二千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三,扣除物價下調因素,實際商品供應量增加了百分之七點三。今年以來,城鄉居民和集團購買力都是增加的,但貨源增長超過購買力增長速度,供需平衡後還略有結餘,即平均每百元購買力有一百零一元八角的商品貨源,市場安排已逐漸從被動轉向主動。隨著貨源增加,購買力上升,許多種重要商品供應水平都比去年提高,有的已接近或超過一九五七年水平。如上半年五十七種主要消費品的零售額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五點八,其中有豬肉、鮮蛋、牛奶、鮮菜、呢絨、毛線、自行車、收音機等十五種商品,按人口平均的消費水平超過了一九五七年。如豬肉(帶骨肉),上半年按人平均為十三點零三斤,比一九五七年上半年的十二點二六斤增加零點七七斤。社會購買力流向已逐步趨向正常。上半年已實現的購買力:用於吃的比重,由去年百分之五十四點二下降為百分之五十二點七,進一步接近一九五七年的百分之五十點八;用於穿的比重,由去年百分之十二點九上升為十三點九,和一九五七年的百分之十七點八還有較大差距;用的商品,由於集團購買力增加較多(上半年增加百分之三十點九),比重比去年和一九五七年都有不同程度上升。

三、花色品種增多,質量有所提高,計劃供應範圍進一步縮小。據王府井百貨大樓計算,六月底共計經營品種三萬種,比去年同期增加二千一百多種,吃、穿、用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同一九五七年比較,總品種增加三千五百種,其中:吃的、用的品種增加,隻穿的還少五千餘種。隨著生產發展,本市生產的暖水瓶、各種鋁製品、塑料製品、合成纖維製品等許多新品種陸續投入市場,創開了銷路,樹立起信譽。同時,商品質量也有所提高,各種棉布、針棉織品、搪瓷製品以及鬧鍾、拉鎖、鏡子、香皂、肥皂、電池等品種,都比一九五七年有了很大改進。計劃供應商品的範圍逐步縮小了,去年五、六月時,憑票、證、券供應的品種為七十四種,目前已減為五十四種,並有一些商品敞開或降低了收券標準。群眾購買商品的心情已發生很大變化:緊張心理根本消除了;許多人反映“物價看落”、“新品種物美價廉”、“早買不如晚買”,因而商品銷售季節性大大加強了,“挑挑揀揀”現象越來越普遍。售貨員反映,現在顧客有五不買:商品質量不好的不買,價格貴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排隊的不買,服務態度不好也不買。

四、物價持續穩定,總水平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今年物價變動較多,調整價格品種達五百八十八種,其中:調低的三百七十二種,占百分之六十三;調高的二百十六種,占百分之三十七。物價總水平繼續下降,上半年零售物價總指數比去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二點七,其中:平均商品下降百分之零點六,高價商品下降百分之十一點一,議價商品下降百分之二十三點二。遠郊縣集市貿易的雞蛋、黃瓜、煙葉、葦席等十種商品價格,今年六月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估算居民從物價下降得到的好處共約二千二百萬元,平均每人三元左右。

五、適銷商品儲備增加,庫存構成進一步趨向合理。截至六月底,商業庫存總值十二億八千萬元,比全年同期減少百分之四點八(如果扣除代中央庫存變化,以及處理“三清”商品、落實調價商品庫存等不可比因素,實際庫存增加一千四百萬元)。市場適銷的商品,特別是農副產品和以農副產品為原料的部分日用工業品庫存量,如肉食、蛋品、食油、食糖、棉布、呢絨、皮鞋、肥皂等,都有較大幅度增長。肉食庫存二千二百萬斤,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二十九,比一九五七年增加百分之五十九,是本市同期最高儲存量;棉布庫存四千萬米,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五十四。以工業品為原料的日用工業品,如火柴、暖水瓶、搪瓷麵盆、縫紉機、收音機、金筆等,隨著生產發展和市場變化,庫存量也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冷背殘次商品庫存,則正在逐步縮小,商業局和副食局、供銷社庫存的“三清”有問題商品一億零七百萬元,經過半年處理,已比年初下降百分之二十六。隨著庫存結構趨向合理,商品周轉加快了,上半年平均周轉一次的時間是一百二十五天,比去年的一百三十九天加快百分之十,但比一九五七年一百零二天還低百分之二十二。

六、市場貨幣流通量基本恢複正常,儲蓄存款大幅度增長。今年上半年,銀行現金淨回籠五千二百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百分之三十四點七,主要是外地流入的貨幣量。隨著生產發展、市場好轉已顯著減少。目前本市流通中的貨幣量約為一億四千七百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百分之四點六(比一九五七年多百分之十三點九)。貨幣的周轉速度加快了(按貨幣流通量和社會商品零售額的比例計算:上半年周轉六點二八次,比去年同期加快零點五三次),物質保證程度提高(每元流通中的貨幣商品保證:上半年為六元六角九分,去年為六元二角四分),人民幣威信進一步增強,具體表現為人民儲蓄事業大大發展了。上半年城鎮儲蓄存款共計增加三千三百萬元,儲戶增加十八萬戶,也是幾年來發展最快的一年。

但是,在這個大好形勢下,市場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有些是前幾年經濟困難時期遺留下來的老問題,還沒有完全克服;有些是隨著市場發展開始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還有些是由於商業基礎工作差,領導思想趕不上形勢發展,產生的一些困難和缺點。

一、部分商品供應仍不足,群眾生活還有一定困難。糧、棉、油、煙、茶等幾種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平均供應量都低於一九五七年,特別是穿的差距很大,矛盾最突出。今年城市人口平均每人發布票八尺七寸,比一九五七年的平均二十六尺二寸低百分之六十六點八,加上憑布票供應的商品範圍擴大很多,實際水平還要低些。尤其是收入少、底子薄的勞動居民,困難還要大些。雖然近幾年增加了人造棉、人造毛、人造絲等人造纖維製品,代替了一部分穿的,但這些商品貨源也不足,上半年呢絨(大部分是人造毛)、人造棉、人造絲等商品平均每人隻供應了一尺六寸,而且價格較高、加工費貴,又不牢固,解決問題還不大。此外,還有些商品原料不足,生產減產,貨源下降;有的隻賣庫存,花色品種減少很多;有些新產品(如尼隆〔龍〕襪、塑料雨衣等)生產還跟不上去;加上物價總水平比一九五七年還高百分之十三左右,群眾生活一般還是比較低的。

在生產、基建、集團用品供應方麵,由於生產建設事業的發展,購買力增加較多。上半年供應集團用品一億四千二百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三十點九;供應生產、基建部門的生產資料一億八千八百五元,增加百分之十五點二。但因有些商品久已停產,有些原材料安排有困難,有些受進口限製,也有些則是因為商業工作的單純商業觀點影響,因而許多品種供需之間差距很大,出現新的不足。有些原來積壓或供應正常的商品,如籃排足球、打字機、計算機、各種電風扇、繪圖用具、油漆、窗紗、台秤等,也已供不應求或者脫銷。

二、部分商品進大於銷,庫存不斷上升,形成新的積壓。據百貨、文化、五金、交電、醫藥等五個公司的統計,現有庫存中,逾量的老產品即達三千餘萬元,並且是繼續發展。這些商品,有的是過去幾年銷量較多,社會上暫時有一定儲備數量的,形成一時的供過於求,如各種鋁製品、火柴等;有的是新產品不斷增多,現有產品質次價高,花色品種不對路,不能正常出售,如搪瓷素麵盆、民用剪子等;有的是隨著社會風尚變化,或者比價不夠合理,引起的供需變化,如各種化妝品等;有的則是因為產大於銷,如暖水瓶、自行車零件、葡萄酒等;還有些原有庫存已過大,需要繼續按計劃收購維持生產的,如鉛絲、元釘、秋皮釘等。這些商品的進大於銷,給商業工作造成了一些困難。

三、對供應農村的商品,調查研究較差,花色品種往往不對路,影響城鄉物資交流。廣大農村是工業品市場的主要陣地。幾年來,隨著本市生產的迅速發展,供應農村的商品越來越多了。今年上半年本市調出商品總值九億七千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十二點二。但是,由於工、商部門對農村市場需要調查研究不夠,情況不明。安排生產和組織推銷的盲目性較大,商業部門不能及時係統地向生產部門反映農村需要情況,促進生產農村適銷品種,因而發生了許多問題,既影響商業購銷業務擴大,有效地鞏固和擴大農村商業陣地,基層單位和廣大群眾還有不少反映。例如:本市生產的棉布,約有百分之八十是銷給農村的,但花色不盡適合農村需要,供給東北、西北等地的青藍布,銷區要求占總量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而本市隻能滿足百分之二十左右;供應的花布,也由於花型圖案不對路,銷區也經常提出批評意見。

四、某些商業單位,服務質量低,服務態度不好,資本主義經營傾向還是相當普遍嚴重的。幾年來,黨對商業人員進行了大量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很大成績。但是,由於商業工作聯係麵廣、政策性強,機構分散,人員成份複雜,資本家、業主比重很大,部分舊商店出身的老職工受的資產階級影響很深,絕大多數人員又直接管錢管物,比較容易受資產階級思想腐蝕。加以許多單位的領導幹部,對於商業內部尖銳的階級鬥爭認識不足,思想政治工作很薄弱,甚至還有的“改造者被改造”,受了資產階級感染,以致同流合汙。因而在商業工作中,投機取巧、損人利己、爭奪市場、唯利是圖以及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資本主義經營思想和經營作風,還是一股相當大的舊勢力,經常從各方麵表現出來,阻礙黨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阻礙市場工作向前發展。通過五反運動和最近檢查批判×××飯館欺詐外賓事件,揭露的侵犯群眾利益、欺騙顧客、鋪張浪費、多吃多占等大量事實確是十分驚人的。同時,社會上還有一支一萬多人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組的隊伍,對這些人的教育改造和管理工作則更差一些,因而摻雜使假、虧斤短兩等欺騙顧客的行為屢屢發生,還經常散布一些資本主義影響。此外,外地來京的小商販,人數雖比前幾年減少很多(上半年查獲的違法案件比去年同期減少百分之四十七),也仍然是一股殘餘勢力。因此,在商業戰線上,兩種思想、兩條道路、兩種經營作風的鬥爭是十分尖銳的,必須把五反運動進行到底,搞深搞透,必須徹底挖掉資本主義根子,真正樹立起社會主義商業新風尚,才能正確發揮商業作用,更好地為政治、為生產、為群眾生活服務。

為了更有成效地促進市場繼續全麵好轉,發展生產,繁榮經濟,提高服務質量,改善企業經營管理,遵照市委商業工作會議部署精神和當前市場發展變化情況,除了把五反、四清運動進行到底外,下半年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麵工作:

第一,認真做好國慶十五周年節日供應和秋後旺季市場購銷工作,全麵完成國家計劃。北京是我國人民的首都,是世界革命的政治中心,北京市場應該反映我國經濟發展的雄偉麵貌,體現社會主義製度優越性。市場工作必須服務於這個總前提,努力促進工農業生產。積極組織貨源,增添品種,繁榮市場,保證供應。要求節日供應必須做到:商品齊全,陳列豐滿,有幾條主要街道的大商店,本市和全國的名牌商品都能經常供應;市容整潔,食品衛生,服務質量高,主動、熱情、有禮貌地接待顧客。商業、副食、服務等局,應該加強這項工作領導。要加強計劃性,克服盲目性,做好購銷業務工作。首先,要把正在進行的商品排隊工作進行好,大商品按種、小商品按類,一項一項地調查研究清楚,總結經驗,確定經營方針和經營方法。特別要做好農村市場調查研究,主動配合生產單位,增產農村適銷品種,保證商品質量。要認真做好旺季收購準備和各項組織工作,采取積極態度,嚴格執行各項政策,力爭全麵完成全年計劃,支持和促進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活躍城鄉經濟,保證市場供應。堅決克服某些片麵怕積壓、不怕脫銷,圖省事、怕麻煩的現象。

第二,繼續發動群眾,檢查批判資本主義經營思想和經營作風,發揚社會主義商業新風尚,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各單位要按照市委的統一部署,抓緊抓狠,一抓到底,對於已經揭發出來的問題,要逐件進行排隊分析,明確思想界線:哪些是資本主義經營思想、經營作風,哪些是工作上的缺點和問題,分別采取堅決措施。處理時,一定采取嚴肅態度,對於主動檢查錯誤的有關人員,主要是加強教育,總結經驗,但對欺詐蒙騙顧客的非法所得,經過核實以後,能退賠的要堅決退賠,嚴重的還應由單位負責人出麵,向顧客賠禮道歉,以教育職工提高覺悟,加強政策觀點,切實達到興無滅資、發揚為人民服務思想、樹立社會主義商業道德的目的。

第三,進一步發動職工,開展比學趕幫運動,大力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凡是五反運動結束的單位,都應當乘五反勝利之風,繼續發動群眾,開展比學趕幫運動,連續組織幾個殲滅戰,有計劃、分階段地解決企業管理的重要問題。目前正在進行的第一個戰役——建立崗位責任製,經濟上和思想上都已開始取得一些積極效果,但進展情況很不平衡,還要繼續努力。完成這一戰役的主要標準是:(一)規定明確,群眾同意;(二)成龍配套,關係協調;(三)各工種都有站好崗位的鮮明旗幟;(四)檢查評比,比學趕幫,形成經常工作製度;(五)思想工作、經濟工作已有顯著效果。達到這五項標準的即可轉入下一個戰役。下一個戰役的中心內容,應該根據本部門、本行業的特點,統籌安排。批發公司的內容是:在做好商品調查的基礎上,實行企業“六定”(定經營範圍、商品目錄、經營方針、經營方法、流通環節、流轉路線),以提高商業經營計劃性。同時,還要繼續加強“三清”有問題商品、新逾量商品的處理和推銷工作,增加必要商品儲備,壓縮不合理庫存,加速商品流通。

清代北京的銀錢及其比價變動

章永俊

清政府沿襲前代遺留下來的貨幣製度,即銀兩和製錢兩種貨幣同時在市麵上流通,具有同等合法性。“銀與錢相為表裏,以錢輔銀,亦以銀權錢,二者不容畸重”。一般來說,大額、遠途交易往往用銀,小額、近程交易用錢,國家財政收支用銀,而小民日用以錢。二者的比價,從順治帝進入北京到嘉慶前期的一百多年間都是相對穩定的。嘉慶後期,尤其是道鹹以降,北京地區銀和錢的比價發生了較大變化,總的趨勢是銀貴錢賤,製錢逐步貶值。清代的貨幣製度實際是銀錢平行本位製。北京作為清政府的首都,其貨幣鑄造與流通集中地體現了清代貨幣製度及貨幣體係的諸多特點。

一、製錢

清代的錢幣,沿襲了明代的製錢製度。所謂製錢,是由官方所鑄,與私鑄或盜鑄之錢幣有別。清入關前已開始鑄造製錢,名“天命通寶”。入關以後,清政府逐步建立了一整套製錢鑄造和流通的製度。順治元年(1644年),兩個中央直屬的鑄幣局設在京師,分別是隸屬於戶部的寶泉局和隸屬於工部的寶源局,開始鑄造“順治通寶”錢。“寶泉局歲鑄錢解交戶部庫,配銀給發兵餉”;“寶源局歲鑄錢解交工部節慎庫,以備給發各工之用”。“順治通寶”錢是明清以來最重的製錢,無論成色、樣式,還是分量都列為定製,它確立了清代製錢的基本風格,為其後曆朝所沿襲,“自後列聖改元,沿為故事”,一直延用至清末宣統時期。

順治時設立的寶泉局原在東四牌樓街之北。雍正四年(1726年),因鼓鑄加增,遂分為4廠。寶泉舊局作為公署,“但以收貯銅鉛,不複置爐”,分別“設東廠於東四牌樓之四條胡同,置爐十二座;設南廠於東四牌樓之錢糧胡同,置爐十二座;設西廠於北鑼鼓巷之千佛寺後,置爐十四座;設北廠於新橋北之三條胡同,置爐十二座,共為正爐五十座”。 並於東南西三廠各置“勤爐”三座,北廠一座,“以備銅鉛多餘,加卯鼓鑄”。

寶源局原在朝陽門內的西南,雍正六年(1728年),“照戶部(寶泉局)分廠之例,添設一廠於崇文門內東之泡河,舊廠置爐十二座,新廠置爐十三座,共為正爐二十五座”。並於舊廠設置“勤爐”六座,“以備銅鉛多餘,加卯鼓鑄”。

京局所鑄製錢又稱樣錢,隻供京城之用,不準運往外省。乾隆九年(1744年),針對京城近年來錢價昂貴的情況,大學士九卿等認為是由於“耗散多端”所致,“奸商每於出京之時,將製錢車載馬馱,向價貴之處興販射利。再有閩粵商船裝載貨物,由海洋直達天津發賣,回棹時概用錢文壓載,運至閩粵各省。回空漕船亦往往多載錢文,希圖興販獲利”。他們憤然指出:“京局所鑄之錢,豈能供各省之用?”

清初京局鑄錢並無定數,每年自數萬串遞加,鑄至數10萬串不等。順治十五年(1658年)後,因製錢改重,故鑄額中減。順治十七年(1660年)後,鑄數複增。寶泉局歲鑄錢28萬餘串,寶源局每年鑄錢18萬餘串。康熙初年,兩局鑄錢數額有所減少。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以後,“分定卯數”,大抵寶泉局每年為28萬餘串,或23萬餘串不等,寶源局每年為17萬餘串,或12萬餘串不等。“至康熙六十年間,兩局各三十六卯,每銅鉛百斤除耗九斤,給工料錢一串九百六十九文。寶泉局每卯用銅七萬二千斤,鉛四萬八千斤,鑄錢一萬二千四百八十串。寶源局每卯用銅三萬六千斤,鉛二萬四千斤,鑄錢六千二百四十串。每年共為錢六十七萬三千九百二十串雲”。“自雍正十年以後,寶源局減正額為三十七卯,至十三年,複可為四十一卯。”以上乃《清朝文獻通考》的有關記載。

又《石渠餘紀》載:“國初戶部年鑄三十卯(以萬二千八百八十串為一卯),遇閏加三。康熙、雍正兩朝,各增十卯。乾隆六年增二十卯,次年增勤爐十座,鑄六十一卯,得錢六十九萬餘串。十六年以後,因餘銅加鑄,至三十八年定為七十五卯,歲得錢九十三萬串有奇,末年裁勤爐,複銅六鉛四之製,仍為三十卯。嘉慶初年漸複,五年設俸爐,鑄搭京俸。後銅鉛不敷,亦旋減旋複。自國初以來,皆戶部鑄二,工部鑄一。今(道光年間)則例寶源局正爐之外,有勤爐俸爐加鑄,歲出錢百十三萬串,閏四萬串。寶泉局有勤爐歲出錢五十三萬串,閏加四萬串各有奇。”據此可知,清代寶泉、寶源二局,在清代順治至道光年間鑄錢的大致變化。需要指出的是,《石渠餘紀》與《清朝文獻通考》在記載康熙年間鑄錢數上有出入,《石渠餘紀》為四十卯,《清朝文獻通考》則為三十六卯。

此外,阮葵生《茶餘客話》記載:“戶部寶泉局每年鑄錢七十 六萬一千二百八十串,工部寶源局每年鑄錢三十八萬六百四十串。”此數目可能為清代京局鑄錢的年均約數。

戶工兩局曆年鑄錢數(1757—1793年)

年代 寶泉局 寶源局

卯數 鑄錢數(串) 卯數 鑄錢數(串)

1757(乾隆二十二年)

1764(乾隆二十九年)

1777(乾隆四十二年)

1778(乾隆四十三年)

1782(乾隆四十七年)

1783(乾隆四十八年)

1784(乾隆四十九年)

1785(乾隆五十年)

1787(乾隆五十二年)

1788(乾隆五十三年)

1791(乾隆五十六年)

1793(乾隆五十八年) 71

76

75

75

75

75

75

75

75 887,358

950,394.788

938,006.146

938,006.146

938,006.824

938,006.824

938,006.146

938,006.146

938,006.824

74

70

74

70

70

462,445.98

437,448.9

462,445.98

437,448.9

437,448.9

附注:每串製錢為1000文。

資料來源: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藏清代鈔檔。引自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一卷,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24頁。

對於京城兩個鑄錢局,清政府規定每年生產製錢的數額,采取增減鑄幣數量和增減鑄爐數量的方法,進行控製。據統計,從順治至嘉慶年間,京局大約增減鑄幣數量十四次,以後因庫存銅材不足,每月逐漸少鑄。

京局所鑄製錢的重量,在清代曆朝屢有變化。據《茶餘客話》記載:“順治元年鑄錢,每文重一錢,二年改一錢二分。以後屢有改定。至十四年,定為一錢二分。康熙二十三年,改為一錢。至四十一年,改為一錢四分。雍正十二年,改為一錢二分,永為例。”至於鑄錢的工本,“雍正十二年,錢重一錢二分,每串計用工本銀一兩七分。乾隆四年核銷,每串用工本銀九錢八分三厘”。

清代曆朝鑄造製錢重量比較(1617—1752年)

年代 每文製錢重量(兩) 年代 每文製錢重量(兩)

1617(天命二年)

1644(順治元年)

1645(順治二年)

1651(順治八年)

1657(順治十四年) 0.120

0.100

0.120

0.125

0.140 1684(康熙二十三年)

1702(康熙四十一年)

1734(雍正十二年)

1752(乾隆十七年)

0.100

0.140

0.120

0.120

資料來源:引自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一卷,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24頁。

據上表可知,清代前期,製錢的重量相對來說比較穩定,大致保持在每文一錢至一錢四分不等。所鑄製錢重量大多為一錢二分,其中最重的是,順治十四年(1657年)與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為每文一錢四分。製錢重量的變化與民間私鑄、私銷密切相關。乾隆十九年(1754 年)閏四月上諭:“錢法之弊,以有餘者囤積居奇。犯法之徒,複私銷私鑄,希圖漁利。錢價之昂,率由於此。”銅價高時,民眾紛紛銷毀製錢冶製出銅,銅價低時,則紛紛私鑄製錢,藉以牟利。

製錢的主要成分為銅。由於銅性較硬,以當時的生產技術,使用純銅鑄錢尚較困難,因而多雜以鉛、錫等。“順治通寶”以七成紅銅三成白鉛為定製。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定以銅六鉛四配鑄製錢”。雍正五年(1727年),京局“又定以銅鉛各半配鑄製錢”。乾隆五年(1740年),“改鑄青錢……其劑紅銅仍五十分,減白鉛為四十一分有半,用黑鉛六分有半,加點錫二分”。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又定寶源局鼓鑄之法,仍照舊例以銅六鉛四配鑄”。嘉慶四年(1799年),議準“寶泉局鼓鑄,每一百斤,用銅五十二斤,白鉛四十一斤八兩,黑鉛六斤八兩配鑄”。次年,又奏準“戶工二局……減用黑鉛三斤四兩,將所減鉛斤加添滇銅二斤,白鉛一斤四兩以之配鑄”。可見,京局所鑄製錢以銅為主,還有其他成分。

京局鑄錢所需原料中以銅為大宗,其次是鉛、錫等。這些原料的獲取途徑主要有:

一是由國內礦產地直接供給。《清朝文獻通考》載:“康熙年間,如盛京及閩浙諸省皆曾開采,續經停止。今則雲南、貴州、湖南、四川、廣西、廣東等處,並饒礦產。而滇之紅銅,及黔楚之鉛,粵東之點錫,尤其上供京局者也。”

二是由各關在市麵上收購。《清朝文獻通考》雲:“自順治二年始,令各關差辦銅,嗣經陸續增定,於京城曰崇文門,於直隸曰天津關,於山東曰臨清關,於江蘇曰龍江關、西新關、滸墅關、淮安關、揚州關,於安徽曰蕪湖關、鳳陽關,於浙江曰北新關、南新關,於江西曰湖口關、贛關,於湖北曰荊州關,於廣東曰太平橋關。西新關並於龍江關監督,南新關並於北新關監督,共十四監督,各支稅銀,采銅解部。”

三是收買洋銅。《清朝文獻通考》曰:“采買洋銅,例往東洋日本。自康熙二十二年設立海關,是時洋銅即已流通內地。逮三十八年以京局額銅,交商辦解……皆取給於東洋。”不過,乾隆以後,由於京局改用滇銅,所用洋銅漸止。

四是收買淘洗餘銅、收換前代廢錢等。如寶泉、寶源二局收買淘洗餘銅,“戶工二部議定,兩局鼓鑄錢文,凡土砂煤灰內有滴流餘銅,應令該監督召人淘洗所得之銅,照部定價收買”。收買(換)舊錢、廢錢,如康熙十年(1671年),戶部議言:“兩局製錢見在遠近流通,民間舊錢、廢錢不準行使……應令盡數交官,每觔照銅價給直六分五厘,解局銷毀改鑄”。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又令“前代廢錢……準民間檢出,官為收換,所換錢文,即供鼓鑄之用”。

京局鑄錢所需要的白鉛和黑鉛大多來自於貴州和湖南。錫大都來自於南洋,由廣州進口。由於鑄錢所需原料皆來之於京外,因而銅、鉛等物能否順利輸京,便直接影響寶泉、寶源兩局的製錢鑄造。

二、大錢

製錢製度的開始崩潰,可以追溯到鹹豐三年(1853年)的始鑄大錢。其原因在於,鹹豐初年,太平天國的軍事力量占領了長江中下遊一帶的重要都市,使滇銅不能照常運到京師,故而清廷考慮到鑄造大錢、鐵錢、鉛錢以節省銅斤。據《天咫偶聞》記載:“鹹豐三年,軍旅數起,餉需支絀。東南道路梗阻,滇銅不至。刑部尚書周祖培、大理司卿恒春、禦史蔡紹洛先後請改鑄大錢,以充度支。下其議於戶部,時祁文端為權尚書,力讚成之。”

鹹豐三年(1853年),清廷鑄造大錢的機關有惠親王、恭親王等主持下的戶工兩局與慶惠、文瑞主管的鑄錢局,不久就將後者合並於前者。

鹹豐三年(1853年),“三月,先鑄當十錢一種,文曰:鹹豐重寶。重六錢,與製錢相輔而行。八月,增鑄當五十一種,重一兩八錢。十一月,因巡防王大臣之請,又增鑄當百、當五百、當千三種。當千者重二兩;當五百者重一兩六錢,銅色紫;當百者重一兩四錢,銅色黃,皆磨礪精工,光澤如鏡,文曰:鹹豐元寶。而減當五十錢為一兩二錢,當十錢為四錢四分,繼而又減為三錢五分,再改為二錢六分。四年正月,命寶源局鑄當五錢一種,重二錢二分;三月,鑄鐵當十錢;六月,鑄鉛製錢,亦頗可行”。

鹹豐五年(1855年)以後,當十、當五大錢與製錢並行。鹹豐五年(1855年)十一月,清帝諭:“著桂良嚴飭所屬各州縣,於民間交納錢糧時,務遵前定章程,將當五當十大錢,按成搭收。”

鹹豐六年至七年(1856-1857年),規定搭放搭收辦法。鹹豐六年(1856年)五月,上諭:“製錢大錢,相輔而行,豈容任意低昂。近日大錢漸見流通,而各錢鋪開發錢票,並不搭用製錢,以致民間零星日用,諸多窒礙,自應亟籌變通,以期盡利。嗣後京城各官號開放兵餉及開發寶鈔,凡兵民到鋪取錢,每京錢一串,均著搭用製錢十分之一。其民間錢鋪開發錢票……不得專用大錢。”“順天府各屬征收丁糧,實銀四成,寶鈔三成,當十銅、鐵大錢三成;其畸零小戶,準以銅、鐵大錢與鉛、鐵製錢搭配呈繳。”鹹豐七年(1857年)四月,上諭:“令在京各局,增鑄鐵製錢,分成搭放,俾與銅鐵大錢相輔而行,原為便民起見,並非置大錢於不用。”

當十大錢使用幾年之後,與當五十以上的大錢遭受同樣迅速貶值的厄運,每一枚僅值製錢二文左右。鹹豐九年(1859年)九月,上諭:“禦史徐啟文奏,請嚴禁私銷私鑄,以通錢法一折。據稱,‘京師現行之銅當十錢,最為饒裕,近日驟行短絀,推原其故,京中銅當十錢一文,僅抵銅製錢二文,若改鑄製錢,可得三四文。必有奸民牟利,盜銷改鑄之弊……’。”

直至光緒十四年(1888年),“閻敬銘為戶部尚書,請廢當十,仍用製錢,遂奉旨以三年為期,所有交官之項,以製錢出,以大錢入,期於三年內收盡。然大錢在市,雖名當十,僅作製錢二文,相沿已久。此令既下,市肆大擾,貧富交困。先是,鹹豐初年,銀一兩,易錢七千餘。同治初,易至十千。光緒初,至十七千,戊子(光緒十四年)以後,漸減至十二千,丁酉(光緒二十三年)以後,更減至十千零。大錢漸絕,市麵乃稍定”。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各省已競設銀銅元局廠,而京師猶鑄大錢及製錢,故戶工兩局尚存在。至三十一年八月(1905年9月),戶部始奏裁撤寶泉寶源兩局,停鑄大錢”。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允戶部奏,永遠停鑄當十大錢”。

大錢發行以後,私鑄現象十分嚴重。《清朝續文獻通考》記載:“大錢甫經行使,即形壅滯。前王大臣等飾詞入奏,謂民間頗稱利用,實則民不利用大錢,利用大錢之私鑄耳。查舊行製錢每千重百二十兩,熔之可得六十兩,以鑄當千大錢,可抵三十千之用。利之所在,人盡趨之,而謂能禁遏之乎?”

在京師地區,大錢行使“未及一年,盜鑄如雲而起。通州所轄之張家灣及長新店左近,西山之內,並有私爐鼓鑄。利之所在,雖治以棄市之罪,趨者若鶩”。

私鑄尤以通州一帶盛行,如鹹豐四年(1854年)的通州河西務聚眾私鑄;鹹豐七年(1857年)的張家灣私鑄當五銅錢;光緒七年(1881年)的燕郊、三河私鑄私銷案,等等。

鹹豐四年(1854年)七月,上諭:“有人奏,‘通州河西務一帶奸民聚眾私鑄,竟敢於白晝鬧市之中,公然設爐製造,地方官畏其人眾,不敢查問,請飭嚴密訪拿’等語。通州等處地方,密邇京畿,現在賊氛未靖,奸宄尤易混跡。若如所奏,奸民聚眾盤鋸,私鑄大錢,毫無忌憚,恐日久別生事端,亟應趕緊查拿,以杜奸蔭。”

鹹豐七年(1857年)三月,清帝諭:“據給事中龔自閎奏,‘訪聞通州所屬之張家灣地方,多有私鑄當五銅錢,輪廓大小與製錢等,獲利甚厚,運京甚近。以至京師當五錢頓形壅滯’等語。蝦徒暋不畏法,膽敢在近畿地方私鑄錢文,實於圜法大有妨礙,亟應從嚴究辦。”

光緒七年(1881年)十月,上諭:“禦史嵩林奏,請飭嚴緝私鑄匪徒一折。據稱,‘順天通州之燕郊,及直隸三河縣地方,向有回民勾串逃犯匪徒,於僻靜處所,設爐私鑄,潛運京城,以致私錢愈多,民間挑剔不用,貽害非淺’等語。私鑄私銷,向於例禁,該匪徒膽敢安設私爐,大肆銷鑄,殊屬不法。”

大錢濫發,不僅造成大錢鐵錢不能流通,而且濫事鼓鑄還引起京師及其周邊地區社會經濟生活的惡化。

大錢鐵錢不能流通,鹹豐四年(1854年)七月,有奏折稱:“現行大錢,當千及當五百者,京中已難行使,在外各州縣,亦恐不能適用。”《天咫偶聞》載:“初令大錢與製錢並行,其後,京城遂不用製錢。出城數十裏,即不用大錢。”

大錢濫發,人民深受其害。鹹豐四年(1854年)閏七月,有奏折指出:“近聞街巷貧民,將布衣等物隻能當製錢一二百文者,該當店概以當百大錢與之,若與爭競小錢,即將原物擲還。一當店如是,各當店可知。貧民需錢甚急,無可如何,隻得領大錢而去。及至持此大錢往買食物,而市中小賣,多半不用,即有願用者,又不找回零錢。彼此爭端,釀成人命者有之。”“京城百貨仰給外省,即雜糧蔬果牲畜,亦來自各鄉。大錢既不通行,貨物又無由運(京),致市肆歇業不少,而糧店尤多。蓋以村僻之中,大錢必無所用故也。至於肩挑背負之徒,情尤可憫。不受,則貨滯無以為生;受之,則錢入而不能複出。”可見,不僅有因行用大錢引起爭端而釀成人命的,而且,由於大錢不能在京外流通,外省貨物無法運至京城,因此,商店紛紛關門歇業,尤以糧店為多。

濫事鼓鑄大錢還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鹹豐八年(1858年)正月,有奏折曰:“自鼓鑄大錢以來,嗣又兼鑄鐵鉛製錢,二八成搭放,以便行使,原期子母相權,不得畸輕畸重,立法極為周密,無如大錢止行於京城內外,出京數十裏或百餘裏外,民間即不行使。其鐵製錢可以攙入銅製錢內行使,每貫攙入數十文至數百文不等,漸次及遠,並無壅滯,以致京城內大錢愈積愈多,而製錢行使出京,不能存留。現在每大錢一串,隻抵鐵製錢三百文,大錢愈多,則銀價日昂,物價亦因之日增,日甚一日,米有底止。去歲(1857年)春間,每粟米一石價京錢十餘千,今則漸長至二十餘千,他物稱是。貧民小貿者,尚可加增物價,傭工者尚可倍長工錢,借資糊口,然已難於支持。”光緒四年(1878年)三月,又有奏折指出:“鼓鑄製錢,國有定式。自鹹豐年間,銅斤見絀,京師始鑄當十大錢,為一時權宜之計,乃曆久弊生,私鑄充斥,銀價與物價遞增。昔用製錢換銀一兩,不過京錢三千。今當十錢換銀一兩,竟至京錢二十千。鬥米值京錢五六百者,今不止京錢五六千,其它諸物皆然。名為以一當十,幾至以十當一。當十錢行不及百裏外,而受累者不知幾千萬家,是公私交病也。”

三、銀兩

有清一代,製錢雖然擔任了最廣泛的貨幣任務,但國家收支還不是用製錢而是用銀兩為計算單位。清政府對於錢文和銀兩的鑄造,采取完全不同的兩種政策,對錢文的鑄造,采取國家壟斷政策,而對銀兩的鑄造,則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在實際生活中,“用銀之處,官司所發,例以紋銀;商民行使,自十成至九成八成七成不等”。

鑄造銀幣的銀爐又稱爐房,以鑄造元寶銀(馬蹄銀)為主。北京、漢口等地營此業者甚多。銀爐冶銀鑄寶,或自購生銀,改鑄後轉賣給錢莊;或受錢莊及各商店囑托,以生銀等改鑄,而後者尤為通行。各地銀爐的開業,必須取得戶部的許可,並發給部照以為憑執。而且銀爐的數目,清政府皆有規定,不能任意增設。北京隻許有26家開業。這些銀爐實際上都是官爐。到了清代末期,由於法令逐漸鬆弛,對於私自設立的銀爐不再幹涉,因此才有私爐之稱。

銀爐鑄造的銀錠,在有公估局的地方,必須經過公估局的鑒定保證,方能通用。若該地無公估局,則須在銀錠上刊刻鑄造所在地的爐名,作為標識,以自負其責。

就北京來看,共有七種銀兩。第一種是庫平銀,其正常標準是純銀成色1000重575.8英厘,庫平銀實質上是一種虛銀兩。除庫平外,還有公砝,重555.7英厘;市平,重552.4英厘;京平,或稱二兩平,重541.7英厘;同時這三種銀兩又各有兩種不同的成色,即1000與980,因此,北京通用的銀兩一共有七種。北京市場上通用的是公估局估定10兩重的錠銀。

北京的銀兩,隨著交易活動的頻繁及範圍擴大,逐漸統一成京公砝平銀。吉田虎雄的《中國貨幣史綱》指出:“到了後來,各地銀兩的種類漸次減少,尤其是現寶,一地方大概統一為一種了……例如北京,從前所用的平,有京公砝平、庫平、京平、市平四種,至於銀兩,則有京公砝平、三六庫平、二七京平、三六京平、三四庫平、六厘京市平、七厘京市平銀七種。但到了後來,隻有京公砝平銀了。”

四、銀錢比價及其變動

研究清代北京的金融問題,離不開銀錢比價。所謂銀錢比價,就是白銀與製錢的兌換比例。清政府雖然規定一兩白銀兌換一千文製錢,但在實際流通中,兩種貨幣由於受到各自幣材價值及市場規律的影響,從未遵循這一比價,總是圍繞規定比價上下波動。當白銀相對於製錢的比價低於一千時,習慣上稱之為“銀賤錢貴”,反之則是“銀貴錢賤”。銀錢比價有官定比價與市場比價之分。官定比價,自從順治四年(1647年)定下銀一兩兌換錢一千文的規定後,遂成定例進行兌換、計算,堅持到道光年間。市場比價,終清一代一直起伏不定,尤以嘉道以降為甚。

京師銀錢比價在嘉慶朝中期以前總體上是銀賤錢貴。雖然製錢重量和成色幾經變化,但銀錢兌換率基本維持在1:1000以下。銀錢比價雖有波動,但大致在八百文左右進行波動。順治二年(1645年),“定製錢每文重一錢二分……以製錢每七文準銀一分,錢價日增”。康熙九年(1670年),給事中姚文然疏言:“今京城錢值,約略每千文不過值銀八錢。”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吏部左侍郎陳廷敬又言:“民間所不便者,莫甚於錢價昂貴,定製每錢一千值銀一兩,今每銀一兩僅得錢八九百文”,於是,“更定錢製,每文重一錢”,以抑製錢價過貴。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戶部議言京城製錢,“舊時每市銀一兩易錢八百八十文,今銀一兩易錢七百八十文。錢價日貴,民間日用以錢交易,資用甚艱”。在此情況下,八旗月餉的發放,也采取了銀錢各半的方法搭放。

雍正年間,錢價一度過賤,民間交易的價格必然使商民虧損,並導致奸弊興起。雍正九年(1731年),戶部議言,京城“五城十廠糶賣成色米所得錢文,發五城錢鋪,照定價九百五十文兌換……俟市價漸增,官價亦漸增,以銀一兩合大製錢一千文為率”。

乾隆二年(1737年),“京城每紋銀一兩換大製錢八百文,較之往時稍覺昂貴”;直到乾隆九年(1744年)京城錢價仍然昂貴。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京師寶泉局發放各匠工食,“按製錢八百三十文作銀一兩,交爐頭易銀給發”。到了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時,“因銀少錢多,以致錢價日賤,物價愈昂”。乾隆六十年(1795年),上諭:“前因京師及各省錢價日賤,由於小錢充斥,節經降旨飭禁,並立限收繳,乃自查禁以來,已逾年餘,而京城錢價近又減落。”

嘉慶前中期,京師錢價一度再趨高昂。嘉慶四年(1799年),“因京師錢價較昂,曾將諭旨,令戶、工二部,將所餘之卯,量為增複。自增卯以來,錢價仍未甚平。所有戶、工二局,俱著全複舊卯”。嘉慶六年(1801年),由於“京師錢價頗昂,兼值雨水連綿,食物甚貴”,清政府隻得在兵餉、官俸中搭放製錢。嘉慶九年(1804年),“不但京城錢價過昂,民多不便”,外省更是“日貴一日,且有甚於京師”。嘉慶十一年(1806年),清政府為平抑京城錢價,於五城設廠平糶錢文,易換銀兩解部。半個月後,錢價不降反升。兵科給事中汪鏞上奏:“近來市價較昂,四月以前,每庫平紋銀一兩易製錢九百二三十文不等,現在時價庫紋一兩易錢八百九十餘文至九百一二文不等。”較未平糶前還要貴三十餘文。清政府於是“將平糶錢文,於五六兩月兵餉,再酌加一成搭放。此項錢文,兵丁零星使用,自然散布流通,錢價可期漸減”。

就在清政府繼續想方設法平抑錢價之時,京師錢價竟於嘉慶晚期逐漸跌落,且一發不可收拾。從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起,“銀價增昂,每兩換錢一千三百餘文,即經奏請停搭”。此前長期的“銀賤錢貴”到這時一變而為“銀貴錢賤”了。嘉慶末年,製錢與白銀的價格比一般已超過製錢千文合銀一兩的官定比價。道光時期,尤其在道光朝的最後20年間,即鴉片戰爭前後十年左右時間內,這一趨勢進一步發展。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京中紋銀每兩易製錢幾及二千文”。鹹豐二年(1852年),馮桂芬憶曰:“二十年前,(銀)每兩易製錢一千二百文,十年以前易製錢一千五六百文,今易製錢幾及二千文。”鹹豐四年(1854年),銀錢比價更增至2500—2700文。京師銀價激烈上漲一直持續到鹹豐中期,鹹豐四年是銀價的最高峰。此後,銀價開始回落,在鹹豐十年至鹹豐十一年(1860—1861年),京師銀價曾下跌到1566—1300文。

清末,京師銀價再度上漲。光緒四年(1878年)三月初一日,馬相如奏:“昔用製錢換銀一兩,不過京錢三千。今當十錢換銀一兩,竟至京錢二十千。”光緒十年(1884年),戶部等衙門會奏:“京師現在行使當十大錢,每銀一兩,大率換現錢七串上下,時而有增至八串上下,時而有減至六串上下。城外各市鎮州縣,每銀一兩,換製錢一串五百內外。若以當十大錢一個抵製錢兩個,數略相當。”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十一月,直督楊士驤奏京津銅元紛雜折稱,“近時京師銀價漲至十六七吊(即銀一兩合製錢一千六七百文)”。清末銀價的飛速上漲造成了相當強烈的社會震動,這從當時官員的報告書可以得到說明。如有的說:“近以銀價陡漲,物值增高……現時京城市麵拮據,商民困苦。”有的說:“現在銀貴錢賤,市麵情形輒被牽動。”銀價騰貴,百貨價值隨之日益飛騰。

影響銀錢比價的因素很多,市場上白銀、製錢的流通數量,銀、銅的產量和價格,白銀的流入和流出,民間的私鑄私銷、囤積居奇等都會發揮直接或間接的作用。京城銀錢比價波動除了銀兩增加的影響之外,主要在於京城市場製錢的供給無量。京局鑄錢雖有定數,但其發行量並非取決於銀兩,很大程度上決定於滇銅輸京的數量。

注釋: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六《錢幣考四》。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三《錢幣考一》。

(清)王慶雲:《石渠餘紀》卷五《紀製錢品式》,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五《錢幣三》。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六《錢幣四》。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四《錢幣二》。

(清)王慶雲:《石渠餘紀》卷五《紀戶部局鑄》,台灣: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418-419頁。

(清)阮葵生:《茶餘客話》(上)卷三《戶工部鑄錢數》,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82頁。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戶部·錢法》。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四百六十二,乾隆十九年閏四月十一日。

(清)王慶雲:《石渠餘紀》卷五《紀製錢品式》,台灣: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417頁。

《清朝續文獻通考》卷十九《錢幣一》。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七《錢幣五》。

(清)震鈞:《天咫偶聞》卷三《東城》。

楊端六:《清代貨幣金融史稿》,北京:三聯書店1962年版,第96、63、72、85頁。

《清實錄》第42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048頁。又見《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二十《錢幣二》。

《清實錄》第4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38頁。又見《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二十《錢幣二》。

(清)周家楣、繆荃孫編纂:《光緒順天府誌》誌五十九《經政誌六·錢法》,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094-2095、2093、2096頁。

《清實錄》第4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500頁。

《清實錄》第44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292頁。

(清)徐珂:《清稗類鈔》第2冊,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532頁。

章宗元:《中國泉幣沿革》,見財政部錢幣司編:《幣製彙編》第四冊,1919年版,第234頁。

《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二十六《錢幣四》。

《清實錄》第42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394-395頁。

《清實錄》第4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452頁。

《清實錄》第5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978頁。

《清代鈔檔》:鹹豐四年七月十一日,馬蘭鎮總兵兼管內務府大臣慶錫奏折。

《清代鈔檔》:鹹豐四年閏七月十五日,通政使李道生奏。

《清代鈔檔》:鹹豐四年閏七月十八日,江南道監察禦史沈葆楨奏。

《清代鈔檔》:鹹豐八年正月二十五日,浙江道監察禦史陳鶴年奏。

《清代鈔檔》:光緒四年三月初一日,馬相如奏。

阮湘等編:《第一回〈中國年鑒〉》,上海:上海商務印書館1924年版,第814頁。

周伯棣編譯,[日]吉田虎雄著:《中國貨幣史綱》,上海:中華書局1934年版,第77頁。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三《錢幣一》。

賀長齡:《皇朝經世文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七十四輯)卷五十三《戶政·請停鼓鑄事宜疏》,台灣: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1957頁。

《清朝文獻通考》卷三十二《市糴一》。

《清朝文獻通考》卷十八《錢幣六》。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二一四《戶部·錢法·搭放京餉》。

《嘉慶朝軍機處錄副奏折》,宗室祿康等嘉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奏。

《嘉慶朝軍機處錄副奏折》,兵科給事中汪鏞嘉慶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奏。

《清實錄》(第三〇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78頁。

《皇朝政典類纂》卷六十一《錢幣七》。

(清)劉良駒:《請飭定銀錢畫一章程疏》,盛康編:《皇朝經世文編續》卷五十八《戶政三·錢幣上》。

(清)馮桂芬:《校邠廬抗議》卷下《用錢不廢銀議》,載鄭大華點校:《采西學議:馮桂芬 馬建忠集》,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0頁。

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1840-1949)第1卷》,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583頁。

王宏斌:《晚清貨幣比價研究》,鄭州:河南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59頁。

章宗元:《中國泉幣沿革》,經濟學會1915年版,第40頁。

《政治官報》第47號,《順天府會奏京師當商困苦情形驟難規複舊製折》(光緒三十四年二月十六日),載《奏設政治官報5》,台灣: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364頁。

《度支部奏請京餉籌解現銀折》(光緒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載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譯所編纂:《大清新法令(1901-1911)點校本 第四卷》,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第155頁。

(章永俊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曆史所研究員 北京 100101)

天寧寺曆史小記

沈蕾

在北京廣安門外天寧寺立交橋西南側的現代建築叢中,掩映著一座曆史悠久的佛教寺院——被列為北京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天寧寺,寺中的密簷式古塔是北京城區現存最古老的地上建築,它曆盡千年風雨,看遍人間萬象。而由於年代久遠,它自身的曆史也變得有些撲朔迷離,成為許多人關注的話題。

一、天寧寺建寺曆史的爭論

在北京市檔案館館藏1928年北平特別市寺廟登記檔案中,天寧寺填報的信息是該寺“坐落在西便門外西郊二分署所轄天寧寺街六號,建於元魏年代”,所謂“元魏”即北魏。魏孝文帝遷都洛陽後,改本姓拓跋為元,所以曆史上北魏也稱“元魏”。依此說,天寧寺始建於北魏時期。

但現在天寧寺中有一塊《唐天王寺記》碑記(為北京市古代建築研究所原所長王世仁於2004年撰製),對天寧寺的建寺曆史做如是說明:

北京舊城廣安門外天寧寺,始建於唐天寶年間(公元八世紀中),名天王寺。……宣德十年(1435年)更名天寧寺,正統十年(1445年)更名廣善戒壇,嗣後又複今名。

2012年天寧寺又新刻《重修天寧寺碑記》,明指世間所說天寧寺建於北魏孝文帝時期為謬傳:

“天寧寺始建於唐,初名天王寺,明宣德十年易今名。正統十年再易廣善戒壇,嗣後乃複名天寧至今。《日下舊聞考》《順天府誌》諸書以魏孝文帝造光林寺,隋改名弘業寺者混談天王、天寧,遺謬數百年。二寺非一,今予正名。”

這兩個碑記,是對此前人們普遍認為天寧寺始建於北魏時期的認知的推翻和否定。

迄今所見各種研究或介紹天寧寺的文獻中,大多數都是以《日下舊聞考》《順天府誌》中的有關記載為依據,判定天寧寺的曆史始於北魏,《日下舊聞考》彙集了曆世流傳的《神州塔傳》《續高僧傳》《廣宏明集》《帝京景物略》《析津日記》《長安客話》《冷然誌》等文獻中關於天寧寺的記載。按照這些文獻所記,天寧寺為北魏孝文帝時期(公元471—499年)所建,當時稱“光林寺”,隋文帝時改稱“宏業寺”,唐代開元年間(713—741年)易名“天王寺”,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改寺名“大萬安禪寺”,明宣德十年(1435年)寺名改為天寧寺,明正統十年(1445年)又改名為萬壽戒壇(光緒《順天府誌》作“廣善戒壇”),不久又重新恢複“天寧寺”舊名,一直保持至今。明人記載,在天寧寺塔前麵的遼代石幢之前,曾經另有一座碑亭,亭內石碑正麵上所刻為宣德十年天寧寺改名的更名敕,背麵刻有正統十年所刊行的藏經敕,至清代碑亭及石碑俱已佚失。這些記載看起來比較連貫,而且彙集的史料較多,人們也很難再從其它地方找到更詳盡的記載,所以現代大多數文獻都是依此介紹天寧寺的曆史,稱天寧寺最早的曆史可以追溯至北魏時期的光林寺。

但是,1935年林徽因和梁思成曾對天寧寺做過一番考察,並對上述有關記載逐一進行了細致的研究,他們得出的結論是:《日下舊聞考》“所收材料雖多,……除卻年代最後一個乾隆碑外,綜前代的文獻中,無一句有確實性的明文記載”,而《順天府誌》,是對《日下舊聞考》中所集各種記述的“自由草率的綜合”,至於乾隆年禦製重修天寧寺碑文,“雖然說的天花亂墜,對於天寧寺過去的曆史,似乎非常明白,毫無疑問之處,但其所根據 ,也隻是限於我們今日所知道的一把疑雲般的不完全的文獻材料,其確實性根本不能成立”。

21世紀初,北京市古代建築研究所原所長王世仁也對天寧寺的建寺曆史進行了專門研究,他查取了有關史料,發現《續高僧傳》中記載弘業寺“舊號光林寺,依峰帶澗,麵勢高敞”,以此觀之應該是一座山林禪院。而天王寺處於幽州城裏,《析津日記》中它說“在黃土坡上”,二者地貌不符,而且通過綜合其它史料,他得出的結論是,“直到遼代後期,弘業、天王二寺並存於幽州”,“弘業(萬安)寺與天王寺無關”,“將隋代的弘業寺與遼代的天王寺混為一寺,是最大的謬誤”,“明末開始就把魏光林、隋弘業、唐天王、金大萬安、明天寧諸寺混為一寺,直至被乾隆帝所采用,堂而皇之鐫入禦製碑中,並一直沿用到今天某些大型辭書中”。他認為,清末繆荃由《永樂大典》中抄出之《順天府誌》中卷七“寺”關於天寧寺的記載比較可信:“天王寺,在舊城延慶坊內,始建於唐,殿宇碑刻皆毀於火,元朝至元七年建三門,而梵宇未能完集”。所以,他在《唐天王寺記》碑記中,主張天寧寺建於唐代。

事實上,《日下舊聞考》中收集的《析津日記》也有記載,明代萬曆朝刑部尚書王世貞(字元美)認為幽州並無弘(宏)業寺,明崇禎朝劉侗(字同人)在《帝京景物略》中由此也提出,如果說“幽今無弘業”,那麼“天寧之先,又不為弘業”,隻不過《析津日記》主人認為二人“皆考之不審也”,未予采信。

但是,這些記載也僅僅是漫漶史料中的片言隻語,算不上是確證,隻能說,目前天寧寺始建年代的文獻記載確實有矛盾和讓人質疑之處,人們存疑的焦點是天寧寺究竟是否起於北魏的光林寺,或說唐代天王寺的前身是否是隋代的宏業寺——北魏的光林寺,這一問題的解決還有待於更多史料的發現。

但是今人對天寧寺從唐代“天王寺”——金代改稱“大萬安禪寺”——明宣德十年改稱“天寧寺”——明正統十年又改名為“萬壽戒壇”(光緒《順天府誌》作“廣善戒壇”)——後又重新恢複“天寧寺”之稱這些後來的曆史基本沒有異議。

二、天寧寺建塔曆史的爭論

天寧寺雖然曆史悠久,卻經曆過多次重建,目前寺內建築皆為清代及其後重新修建,隻有寺中的塔,是被各方確認已有千年的古塔。但塔建年代也存在爭論,而且正是由於梁思成、林徽因夫婦對於天寧寺塔建於隋代之說產生質疑,才引發了天寧寺建寺曆史的考證。

據《日下舊聞考》記載,隋文帝楊堅未成帝業時,遇印度高僧送給他一袋舍利,舍利數目難以計數。於是在他登上帝位後,於仁壽年間將這些舍利分送天下各大州郡,命州郡各建一塔分藏,幽州(今北京)即在宏業寺建舍利塔。其它曆史文獻也確有記載,仁壽年間(公元601-604年)隋文帝曾下詔各州郡建舍利塔,並且還附發了塔的樣式,以便統一規製,大量建造,現在山西永濟棲岩寺塔林、河南安陽天寧寺、南京棲霞山棲霞寺等處也都曾在隋仁壽二年(602年)建舍利塔。

所以,那些依《日下舊聞考》記載,持天寧寺的前身是隋代宏業寺之說的有關文獻,均稱天寧寺塔為隋代所建,為舍利塔,北京市檔案館館藏1928年北平特別市寺廟登記檔案中,天寧寺也填報寺內存“佛舍利塔一座”。

但是,梁思成、林徽因夫婦對天寧寺塔的形製及建築各部的手法進行了詳細的考察後卻提出,現存的天寧寺塔是典型的遼、金時期發展高度成熟的密簷式磚塔,“由平麵及輪廓看來,已略可證明,天寧寺塔為隋代所建之絕不可能,因為唐代以前的建築師根本就沒有這種塔的觀念”,“其塔形顯然為遼金最普通的式樣,細部手法亦均未出宋遼規製的範疇”,“絕對不是隋宏業寺的原塔,而在年代確定的磚塔中,有房山雲居寺遼塔遼代南塔與之最相似”,“我們暫時假定它與雲居寺南塔時代約略相同,是遼末(十二世紀初期)的作品”。

1991—1992年有關部門對天寧寺塔進行維修,在拆塔刹時,從刹座內拆出一塊遼代的建塔碑——《大遼燕京天王寺建舍利塔記》,碑文中記載,“皇叔判留守諸路兵馬都元帥府事秦晉國王天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奉聖旨起建天王寺磚塔一坐,舉高二百三尺,相計共一十個月了畢”(天慶為遼朝天祚帝年號,天慶九年為公元1119年)。

這塊新發現的漢白玉石碑,成為梁林二人考評結果的實物佐證,證明現存天寧寺塔確為遼塔,而不是隋塔。

此後一些持天寧寺前身為隋代宏業寺之說的人,對塔的曆史作了另一種解釋,即中國佛教早期木質結構塔的抗災性能確實較差,所以自魏晉至隋,盡管在全國各地先後建塔無數,但保存下來的卻屬鳳毛鱗角,前文所述的山西棲岩寺、安陽天寧寺以及南京棲霞寺中的隋代舍利塔也都已無存,寺中現存的古塔均為後朝重建。以此類推,天寧寺可能確實於隋代建塔,但受曆史條件及木質結構所限,後來可能為某種災害所毀,現在的塔為遼代重建,或者現在的遼代磚塔中或許還包裹著隋代的木塔。

綜上,盡管我們已經確知現在的天寧寺塔為遼代所建,天寧寺塔的曆史仍然不能完全厘清,但無論怎樣,其曆史文物價值卻不容置疑,正如林徽因所說,“其美麗處,如其隆重的權衡,淳和的色斑,及其它細部上許多意外的美點,無論如何也絕不會因其建造時代之被證實而減損其本身任何價值的”。

三、天寧寺的風貌變遷

據記載,天寧寺先後經曆了多次重建和修繕,多次改建之後,唐寺原貌以及遼代建塔後的寺貌也未見詳細記錄。自明代以後,才有一些記載。

元朝末年,天寧寺遭滅頂之災,整個寺院毀於戰火,僅餘一座孤塔,明朝初年,燕王朱棣下令重建,後來在正統乙醜年(1445年)、嘉靖甲申年(1524年)兩次重修。

整修一新的天寧寺規製頗為宏大,據《日下舊聞考》記載,當時的天寧寺除塔前有遼代的石幢及明代的碑亭外,塔後還有大覺殿及廣善戒壇,西北處有宗師府,傳說姚廣孝輔佐朱棣登上帝位後,不要爵祿,隻要了“少師”的封號,退隱於慶壽寺,後移居天寧寺宗師府,宗師府清代尚存,後逐漸敗落,沒了蹤跡。

而當時最為壯觀的還是寺中的高塔——天王塔,它不僅在十三層密簷的交角處有鈴,且在每層密簷的椽子上都有一鈴,大小通計三千四百多個,每當風作,鈴聲即起,“風定風作,音無斷時”,“若編鍾編磬之相和焉” 。另外在塔的須彌座上,還架有三層共計三百六十盞鐵燈,每月初八日,寺僧會在其中注油,點燃燈火。可以想象在微風中的千年寶刹,燈火閃爍,鈴聲送遠,定會別有一番景致。萬曆年間,更在塔的座前鑄起八座鐵鼎,鐵鼎上按八方畫有八卦圖形,每個均高有丈餘,襯得寶塔更顯巍峨莊嚴。傳說寺中還有一個漢明帝時遺留下來的磬,每到頌經時,隻要將經名寫下貼在磬上,磬就會自動發聲,至經頌完磬聲又會自動停止,今已無從考證。

明代的天寧寺香火極盛,自正統年間開始,天寧寺設宗師十人,每年四月下旬都在寺中召信徒聽度,稱為“圓戒”。到嘉靖年間,達到了空前的規模,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給事中李文曾向皇帝進言:“邇年宣武門外天寧寺中,廣聚僧徒,輒建壇場,受戒說法,擁以蓋輿,動以鼓吹。四方緇衣,集至萬人,瞻拜伏聽,晝聚夜散,男女混淆……”。這些從側麵反映了當時僧眾雲集的場麵。另外當時不少的文化名人如王士禎、朱彝尊等都曾在天寧寺住過,留下了不少詩文。

天寧寺在清代也有過三次修繕,分別是在順治十七年(1660年)、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修繕後的天寧寺門廡殿宇齋堂規製一新,成為京城的一處勝跡。寺中“設有花肆,尤以桂花、秋菊為有名”。此外還有牡丹和芍藥等花,每到春秋兩季,京城中的人們紛紛攜酒前去賞花野眺,文人騷客亦紛紛前去訪古探幽,留下了不少詩篇。當時寺中還常有賣鼻煙的,遊人大多要買一兩瓶回去贈送親友,這樣便有了“天寧寺聞鼻煙”的俗語。另據《康熙宛平縣誌》記載,宛平有八景,其中之一的“梵宮塔影”即指天寧寺及寺中的古塔。關於“塔影”曆史上有兩種不同的傳說,《帝京景物略》中稱,若在正午時分關閉塔後大士殿的中門,當陽光從門縫中射入,整個塔的影子即會倒現於殿中。而《天府廣記》中則說當陽光射入殿門窗隙內時,殿內會有數十個塔的倒影。及至乾隆年間,塔後已無大士殿,倒影之說究竟如何便無從考證了。

自清代中期以後,天寧寺逐漸沒落,成為一座子孫廟,寺中景物亦不複舊觀。天寧寺塔密簷上隻剩交角處的大鈴,而鐵燈、鐵鼎、塔前的石幢、碑亭均不見了蹤影。同治、光緒年間,天寧寺竟至成為當時士大夫們招伶人飲宴之處,“天寧寺,……樹木列植,道路縱橫,昔日之街衢徑術也;禪房花影,廊廡山光,昔日之朱門華屋也。不見轂擊肩摩,如雨如雲之勝,徒留此數弓琳宇,為士大夫折柳之所。試問陌上行人,曾有動華屋邱山之感者乎?”

民國時期的天寧寺屬於勉強維持時期,雖已沒有舊日的輝煌,但規模依然很大,據北京檔案館館藏當時寺僧統計的寺產情況,寺廟麵積達一百零八畝,寺內殿宇群房共計百餘間,廟外附屬土地一百八十七畝,寺中各殿有前代遺留下來的銅質、泥質接引佛、彌陀佛、釋迦佛、藥師佛、準提佛及菩薩、羅漢、韋馱塑像等二十餘尊,其中接引佛高約三丈,菩薩及韋馱像高約五尺,俱為銅質,另外還有明代所鑄的銅鍾、銅磬等物。

當時的天寧寺為十方選賢叢林,按其教義,寺中住持的產生,需由京城中與其法派相同的法源寺、廣濟寺、聖安寺、增壽寺、南觀音寺、慈航寺、衍法寺、安樂林寺及廣善寺的全體僧從在縣公署大堂上公開投票選舉產生。據北京檔案館館藏檔案記載,民國十九年(1930年),曾有寺中僧人為爭奪住持之位,向當時北平市政府社會局舉告住持空也既非同宗又多劣跡,空也被剝奪了住持之位,但後經近一年的查證被認定為誣告,才又複任天寧寺主持。

1937年至1938年,天寧寺再次進行對寺內的天王塔、三大士配殿、接引殿及四麵牆垣進行修繕,將塔後的三大士殿拆除,舊料移建為山門。為保持天王塔原有藝術風貌,保持原來塔座護角佛、獅頭及塔身佛像、蟠龍等殘缺部分,未做改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天寧寺被改作天寧寺小學,1956年公私合營時,寺內建起北京撲克牌廠、北京唱片廠。1963年,在寺院前的大操場上又建起了“天寧寺中學”。寺院山門也已變為民居所在,該寺原址逐漸成為民居、學校、北京第二熱電廠、北京唱片廠廠房的混合體。天寧寺周圍也蓋起了許多建築物,古寺及古塔被遮掩於其中。

20世紀70年代初,著名美籍華人楊振寧博士來京,曾專程前往參觀,但因種種原因未能得入其間,後來他給中央寫信,說明了天寧寺塔的重大曆史價值,並提出了關於保護該塔的建議。1988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天寧寺被列為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1年至1992年,國家文物局撥款對天寧寺及塔進行了大修,但寺內的雕塑仍保存了殘缺原狀,後來北京市政府又結合西廂工程和天寧寺小區改造,拆除了天寧寺東麵遮掩住天寧寺塔的兩座建築物,天寧寺塔重又在現代建築叢露出身姿,構成了北京城的新景觀。

經過大規模整治修繕後,天寧寺煥然一新,並於2007年重新恢複了宗教活動。現在的天寧寺坐北朝南,前有山門,為灰筒瓦硬山式門頂,正門為石券門,門上題有寺名——“敕建天寧寺”,兩側各有一處券窗。山門內隻剩一座須彌殿,麵闊五間,進深為三間,房頂為綠琉璃瓦黃剪邊大硬式山頂,明間為六抹菱花隔扇門,旋子彩畫。殿前有月台,兩側各有一座螭首方座石碑,分別為乾隆二十一年(1747年)及四十七年(1783年)重修天寧寺碑記。殿後有東西殿各三間,房頂為灰筒瓦箍頭脊硬山頂,為原後殿(釋迦殿)的配殿。殿後中軸線上,即聳立著高大的天寧寺塔。

天寧寺塔為八角十三層密簷式實心磚塔,高57.8米,建在一個方形的大平台上。塔的下部為一高大的須彌座式塔座,座下束腰部分雕有六個壺門龕,內雕獅頭,轉角處為浮雕金剛力士像。其上又雕刻著壺門浮雕的束腰一道。座的最上部刻出具有欄杆、鬥拱等構件的平座一周。須彌座的上麵刻有三層巨大的仰蓮瓣,以承托高大的塔身。塔身為八角形,第一層塔身較高,幾乎是全塔高度的三分之一,為全部塔身裝飾的重點,八角為八個突出的圓柱,與塔身連為一體,並有龍盤其上,四個正麵刻有拱門,門兩側各雕一神態生動的天王像;四個側麵刻有長方形窗,兩側各雕一菩薩像,雕法精美,給人栩栩如生之感。

第一層塔身之上,為十三層密簷,塔簷緊密相疊,不設門窗,幾乎看不出塔層的高度。每層塔簷遞次內收,遞收率逐層向上加大,使塔的外輪廓呈現緩和的卷刹形狀。塔身每層密簷交角處懸一大鈴。塔頂的刹是用磚刻的兩層八角仰蓮,上置須彌座,以承托寶珠。1976年唐山大地震時,塔頂寶珠被震碎,局部瓦件下墜,但整個塔身基本完好,後於1991年大修時進行了修複。

塔的輪廓豐滿有力,氣勢恢宏,造型極為優美,須彌座、第一層塔身、十三層密簷、巨大的結頂寶珠,相互組成了輕重、長短、疏密相間相聯的藝術形象,在建築藝術上收到很好的效果。已故著名建築家梁思成先生盛讚此塔的造型設計,稱它富有音樂韻律,為古代建築設計的一個傑作。而八角形的磚結構,極大地加強了塔的抗震、防火性能,使得這巍峨古刹經曆了近千年的風雨,聳立至今。

注釋:

北京市檔案館編,《北京寺廟曆史資料》,北京: 中國檔案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156頁。

林徽因、梁思成著,《由天寧寺談到建築年代之鑒別問題》,《大公報?藝術周刊》第二十五期,1935年3月23日。

王世仁著,《天寧寺古塔》,收於北京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北京文史資料精選?宣武卷》,北京:北京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第150—154頁。

清?崇彝著,《道鹹以來朝野雜記》,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

清?震鈞著,《天咫偶聞?卷九》,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

北京市檔案館館藏檔案,檔號:J002-008-0027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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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胡玉遠著,《京都勝跡》,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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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清?戴璐著,《藤陰雜記》,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

(沈蕾 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副教授 北京100191)

征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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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討會的主題:“檔案與北京城市發展”。主要內容涉及北京的城市建設、文化教育、社會生活等方麵。

二、來稿要求:凡有關北京的城市建設、文化教育、社會生活等方麵的論文均可來稿。論文要主題突出,格式規範,且從未公開發表過;字數以3000~8000字為宜,特別優秀作品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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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