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全是發幹的黃泥,太陽曬得我有點發暈,走了半小時一個鬼影都沒看到。差不多到水泥路岔口時,我突然看到一輛皮卡慢悠悠得開過來,開車的正是馬屁精。副駕駛座坐著個姑娘,盡然搖下車窗玻璃在嗑瓜子,動作浮誇,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女人。我的意思是說,她可能一開始是個正經姑娘,但隻要一坐到馬屁精副駕駛座上,馬上就變成不怎麼正經了。總之,馬屁精盡找些浮誇的姑娘。我跳到一個柴垛後躲著。過了十秒,我發覺根本沒必要躲起來,我大可以扯個謊,說挖掘機開到了村裏放好了,今天挖土比較順利結束得比較早就自己走了一段路之類的糊弄他。我甚至可以搭他的車到市裏再逃跑。不過跳入柴剁的那一刻我產生了一股強烈的自豪感,我感覺我偉大的逃亡開始了,就像摩西出埃及,我甚至想到了狂風、夕陽、馬蹄聲和幾麵破旌旗那種電影裏的場麵,不過我還沒想好要配什麼樣的背景音樂。馬屁精和風流女人駕著小皮卡冒著一陣煙霧衝向山裏。我做賊似的站起來,看了看腳下,發現一堆雞蛋——沒錯,確實是雞蛋!我蹲下仔細數了數,一共有十一個。為什麼腳下會有雞蛋呢,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猜可能是母雞沒日沒夜偷偷地、戰戰兢兢地下的,為的是孵幾隻可愛的小雞出來。我想把這些雞蛋拿走,到菜市場賣幾塊錢。我伸出了手,摸到了蛋殼,確切來說離蛋殼還有那麼一厘米,我停下來了。我之所以沒這麼幹,是因為我看到手指甲上有泥屑,而那些雞蛋殼都那麼白——不是像雪花的那種白,而是帶點黃色的那種白,實際上更偏向於黃色——我想要是我弄髒雞蛋還特麼的偷走了幾個,老母雞回來看到絕對會瘋掉。而且我不能兜裏揣著幾個雞蛋逃亡。所以我沒拿半個雞蛋。我左右瞧了瞧,跳出柴剁繼續往前走。這時我突然想好了大逃亡的背景音樂——桂河大橋進行曲,最合適不過了。我吹起了那段口哨,我幾乎有點狂熱啦,我撿起兩根木棍,揮舞了兩下,覺得自己成了愛樂團的卡拉揚,指揮著兩百號人一起把口哨。走了有一會兒,我看到一隻睡覺的黃貓,還有晾在竹竿上的藏藍色衣服,不知怎麼搞的,我的狂熱勁一下子滅了三分之二,扔掉手中的木棍。偏偏這個時候冒出一輛不要命的摩托車,緊貼著我就衝了過去,那兩個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傻帽,摩托產生的風把我前額的頭發都吹嘴裏去了。要是我手上有個榴彈炮我絕對就朝那傻帽開炮了。不過我手上什麼都沒有,木棍也剛扔掉。我口袋裏也什麼都沒有,我隻能對著那摩托車吐口水。
沒過多久,馬屁精打來了電話,他用的是陌生號碼,我百分之百肯定,他用的是他車上嗑瓜子那姑娘的手機,就為了省幾毛錢電話費。
“喂,我是你強哥。”
其實馬屁精並不是真叫馬屁精,雖然我覺得這可能更適合,但實際上他叫王誌強。我估計除了他爸爸以外沒人真的會叫他王誌強,他爸要是知道兒子是這麼一個馬屁精也不會叫他王誌強。
我說:“哦,你是小王吧……”
“你特麼才小王八…我跟你說,下午張老板讓我去聖塔拉了兩包水泥,來得有點晚,你要等到五點半,我先告訴一聲。”
他這個蠢貨,連扯謊都沒有一點腦子,前天他說是拉水泥,天天拉水泥,問題是他以為別人也跟他一樣沒腦子。不過我也不在乎。我說:“沒事沒事,你來多晚都沒關係,反正這麼半小時我他媽又不會餓死。順帶說一句,你副駕座那姑娘長得可真漂亮,一定又是你表姐吧!”我用一種非常下流的語氣說完這段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