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小說裏,貝爾菲戈爾是我給自己心裏的那個魔鬼起的名字。一個有著良好意圖的壞靈魂,其實是有害的,因為雖然讓人遠離痛苦,卻把自己關閉在一個害怕一切的牢籠裏了。害怕生活,害怕去愛,害怕相信自己的夢想。
我的這位對話者就躲開了自己的女孩,帶著那種想要擺脫女人卻又沒有勇氣離開她的典型男人的懦弱。因此,他竭盡全力讓自己離開她,經過巨大的努力,終於成功了。
當我把《孤獨的夢中人》送給他時,他把這本書放在床頭櫃上一個月都沒有打開過。“可是一天夜裏,”他在來信的最後一段裏寫道,“我在床上輾轉反側,好像掉進網裏的一條鯊魚,便打開台燈,開始翻閱起來。我看到最後一章,就是愛麗莎教您原諒,接受生活給予的一切那章,我明白了,那就是在說我呢。外麵天色開始泛白。於是,我合上書,在睡衣外麵罩了一件絨衣,到我前女友的窗下。我給她打了門廳電話,她從窗戶探頭看看。‘你還要我嗎?’我大聲喊了起來。她沒有回答,卻打開了大門。”
憑借《孤獨的夢中人》,我打開了一扇大門,進入到愛撫、坦白和感激之中。通過信件、電郵和手機短信,以及社交網絡上的留言,數以千計的感謝信雪片般飛來。昏暗的時候,靠在這堵感激之牆上是溫暖而甜美的。因為從那扇大門進來的,除了愛撫,還有耳光。
這是可以預料到的。當你揭開內心深處的痛苦的麵紗之後,你就置身於那些不能容忍真誠的人的批評之下,因為這種人害怕受到傳染。於是乎,有人寫道,我利用家庭的創痛投機了一把,還有人說我利用了公眾對我私人秘事的好奇心,而我既不是一個足球明星,也不是什麼大人物的情人。
但是,從一開始我就非常明白我這本小說會讓我冒什麼樣的風險。是什麼促使我發表了它?很簡單,當一個人命中接受了一個故事和講述它的工具,隻自己保留著它就不對了。
很久以來,我一直想要提醒我的讀者們,生命具有意義,我們要麵對它,不要讓“假如”使其癱瘓。正如蕭伯納所寫的:“每個人的使命就在於自然的力量之中,宇宙決不會讓一塊在倒黴事和積怨中攪動的凝塊幸福。”但是,作為特權階層的一員,記者口中說出來的一些話會讓人聽著虛偽。隻有無情地坦白自己的不幸和弱點,才能使信息變得可信,而希望的信息才是我所要發出的。
因為從小就失去了母親,我提前嚐試了遲早要衝擊所有人的創傷:失去愛。
在《孤獨的夢中人》中,我說不被人愛是一種巨大的痛苦,但還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不再被愛。就像一塊難吃的糖,被人嚐過了,又吐掉了。正是害怕被人拋棄,才阻礙我們自我拋棄。
當我向公眾說明這些概念之後,我遭遇了鬼臉和困惑。於是我歸咎於榮格。
為了不再害怕痛苦,不可或缺的就是擺脫痛苦。千百萬人每天都在嚐試著,要麼忙於禱告和各種善舉,要麼在毒品和極端經曆中麻醉自我。但是正如榮格所說,痛苦的記憶不能消除,可以消除的是與記憶聯係在一起的痛苦。
今天,我能夠不再感到痛苦地想起我的媽媽,是因為我內心裏接受了一個無法表現出來的事實:發生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完美的。痛苦發生在我們身上,並不是什麼不幸的事情,而恰恰給了我們這樣一個機會,可以了解我們自己沒有解決好的那部分問題。
我們為什麼會這麼喜歡故事?因為它們逆光揭示出存在的秘密。故事開始時,主人公不知道自己是誰。守著自己的夢,卻否認這一點,甚至對此一無所知。輪到講述人來取代宇宙規則,或者如你們所願,讓上帝出麵把英雄人物置於一係列考驗之中,使他向其他人和自己做自我揭示。如果從你誕生到死亡,你的一生中一切都沒有改變,或者某些事物沒有改變,那就意味著人生對你而言沒有什麼用處了。
小時候他們送給我一件毛衣,上麵寫著一句話,那是傳奇人物亞瑟王對圓桌騎士們說的:“我們被迫在世界上到處遊走,尋找曆險奇遇,因為我們不能生活在自己的心裏。”那是一個閃念。世界當作英雄壯舉來慶祝的曆險奇遇,隻不過是真正的曆險的縮小版:每個人在自己內心完成的曆險。
我們這個社會不會再感受到偉大的曆險了。我們被拖著拽著,活在毫無生氣的今天,這個因為害怕失去所擁有的東西而受到毒害的今天,而那些東西不少都是可有可無的。我們為低級的情緒而感到榮耀,乃至於一個類似“超脫”的神奇詞語就被賦予了負麵的含義。情感遭到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