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英國,燈塔設施的建造與管理是由私人提供的。由於海上航行經常出事故,為了滿足航海者對燈塔服務的需要,一些臨海人家自己出錢建設了燈塔,然後根據過往船隻的大小和次數向船隻收費,以此作為維護燈塔日常開展的費用並獲取一定的利潤。
經營一段時間後,燈塔的建造者逐漸發現,過往的船隻總是想方設法逃避繳費。他們或者繞過燈塔行駛,或者以自己熟悉海路為名幹脆就拒絕繳費。建造者們隻能增雇人手加強管理,但他們又沒有執法權,就是真碰上不交費的人,他們也無可奈何。而且,增雇人手也加大了建造者們的成本,慢慢地他們就變得入不敷出了,於是,私人建造的燈塔慢慢地也就關閉了。
可是,海上航行必須需要燈塔的指引,那麼燈塔就隻能由政府出麵來建設。過往的船隻從此不用再向政府交費,他們將免費使用燈塔資源。
【經濟學聊天室】
這個故事說明,並不是所有的產品和服務都可由私人提供。政府和其他公共組織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要向民眾供給私人不願意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公共物品。
經濟學家認為公共物品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所謂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費一種公共物品是,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費這一物品(不論他們是否付費),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簡言之,排他性是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別人就不能再用,比如我吃了一口蘋果,別人就不可能再吃我已經吃的這口。所謂非競爭性,是指某人對公共物品的消費並不會影響別人同時消費該產品及其從眾獲得的效用,即在給定的生產水平下,為另一個消費者提供這一物品所帶來的邊際成本為零。競爭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別人就會少用一件,我吃了一個蘋果其他人可以吃的蘋果就少了一個。
比如,城市道路上的路燈照亮了我回家的路,並不妨礙照亮我鄰居回家的路;我得到了路燈照亮道路的好處,也並沒有減少我的鄰居得到相同益處的機會。路燈便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可以試想一下,假如路燈有一天壞了,政府不去維修。你會去維修路燈嗎?對大多數人來說答案是否定的。假如沒有政府維修,我們的路燈多數會黑掉。
我們可以通過一個小故事,來探討政府應該如何提供公共物品的問題。
美國一個小鎮的居民喜歡在7月4日美國國慶日這天看煙火。這個小鎮的企業家艾倫決定舉行一場煙火表演,可以肯定艾倫會在賣出門票時遇到麻煩。因為所有潛在的顧客都能想到,他們即使不買票也能看煙火。煙火沒有排他性,人人都可以看煙火。實際上,人人都可以搭便車,即得到看煙火的機會而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
盡管私人市場不能提供小鎮居民需要的煙火表演,但還是有辦法解決小鎮的問題:當地政府可以讚助7月4日的慶祝活動。鎮委員會可以向每個人增加2美元的稅收,並用這一收入雇傭艾倫提供煙火表演。
因此,政府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政府確信,總利益大於成本,它就可以提供公共物品,並用稅收為它支付,可以使每一個人獲得觀看煙火的權利。因此,這種公共物品理應由政府來提供。
其實,在我們生活中,我們能經常享受到免費的產品和服務。總體而言,公共物品基本上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純公共物品,即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第二類公共物品的特點是消費上具有非競爭性,但是卻可以較輕易地做到排他,有學者將這類物品形象地稱為俱樂部物品;第三類公共物品與俱樂部物品剛好相反,即在消費上具有競爭性,但是卻無法有效地排他,有學者將這類物品稱為共同資源或公共池塘資源物品。
俱樂部物品和共同資源物品通稱為“準公共物品”,即不同時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準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擁擠性”的特點,即當消費者的數目增加到某一個值後,就會出現邊際成本為正的情況,而不是像純公共物品,增加一個人的消費,邊際成本為零。準公共物品到達“擁擠點”後,每增加一個人,將減少原有消費者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