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市場先生”是好友還是損友:供需與經濟學(1)(1 / 3)

皇帝為什麼不能拆除磨坊——產權

【軼聞趣談】

1866年,剛打贏對奧地利的戰爭的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來到他在波茨坦的一座行宮。他興致勃勃地登高望遠,然而,行宮前的一座破舊磨坊卻讓他大為掃興。威廉一世讓侍從去跟磨坊主交涉,付他一筆錢,讓他拆除磨坊。磨坊主不肯,說這是祖業。威廉一世很生氣,命令人強行拆除了磨坊。

不久,磨坊主一紙訴狀將威廉一世告到法庭。法庭裁定:威廉一世擅用王權,侵犯原告由憲法規定的財產權利,被責成在原址重建一座同樣大小的磨坊,並賠償磨坊主的損失。威廉一世隻好派人將磨坊在原地重建了起來。

現在這座磨坊還屹立在波茨坦的土地上,成為著名的遊覽景點。

【經濟學聊天室】

皇帝與磨坊主的故事表明,磨坊屬於磨坊主所有,他作為這一財產的所有者,其財產所有權和產權必須得到國家法律的相應保護。威廉一世的權力再大,也得服從法律。磨坊主的磨坊擋住了國王的視線,但磨坊的產權屬於磨坊主,國王無權處置。也就是說,產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那麼究竟什麼才是產權呢?不同的經濟理論和派別得對其所下的定義是不盡相同的,一個為多數理論學派所接受的定義是這樣的:產權不是指人和物的關係,而是指物的存在及關於它們的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係。也許這個定義聽起來有點拗口,我們不妨舉個例子來說:

假設小黃有一套房產,他將這套房子租給小李,小李每年付給小黃5萬元人民幣。

實際上,小黃就擁有這套房產的完整產權,具體來說:

(1)擁有房屋的占有權。這種占有權具有排他性,即產權是屬於小黃的,他在占有房產的同時,意味著其他人不能占有這種財產。

(2)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小黃能夠自主決定房產使用的權力,比如他可以選擇自己住,也可以選擇出租,他對房產有自主處理的權力。

(3)擁有房屋的轉讓權。其實小黃的這套房產還可以在市場上自由地買賣,因此產權可以像任何一種商品一樣可以自由交易、轉讓。

(4)擁有房屋的受益權。說所有者可以獲得並占有財產使用和轉讓所帶來的利益,又稱為剩餘索取權。比如小黃向小李收取的每年5萬元的租費,就是房屋產權的收益。

產權的問題之所以引起人們的重視,在於產權與經濟效率有密切的關係。如果沒有產權製度,就會導致資源浪費、效率低下等後果。我們不妨通過一個通俗的故事了解產權製度缺失所導致的可能結果。

王戎是“竹林七賢之一”,小時候就聰明過人。一天,他同村裏的孩子發現路邊長著一棵李子樹,樹上長滿了鮮潤的李子,十分誘人。王戎卻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並跟其他人說,李子肯定是苦的。

這時嚐過李子的人不禁叫苦連天。他們不禁問王戎:“你怎麼知道這些李子是苦的呢?” 王戎說:“路邊的李子樹不歸任何人所有,來來往往的人這麼多,如果有好吃的李子早被人摘光了,哪還輪到我們?”

為什麼王戎能夠從李子樹不歸任何人所有這點,就能推斷出樹上的滿樹李子是苦的?這就牽涉到經濟學中的產權概念。“路邊苦李”的故事表明,既然李子樹的產權是屬於公眾的,不屬於某個人,自然就沒有人願意對李子樹進行培育,樹上的苦李子也就情有可原了。如果李子樹上有好李子,自然會被別人摘光了。

因此,隻有通過產權界定,才能使資源得到有效的保護和利用。市場經濟的製度基礎是產權明晰,所以,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的立法無一不把保護產權作為基本原則。產權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產權使所有者權責一致,即所有者有權使用自己的資源,獲得由這種使用得到的利益,也承擔使用不當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所有者就會最有效地利用自己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