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人命關天 下(3 / 3)

他認真的說:“老人家,儂的心情,俺可以理解,但是俺不同意儂說的偏袒,俺為啥要偏袒石場呢?俺今天到這裏來,一者是因為石場是公路主要的片石提供商,不能因為這事影響了修路,二者是人家楊場長求助鎮裏出麵幫忙解決。依俺看,這事能夠私下裏解決最好,如果真的不能夠調解,那麼雙方唯一的解決方式就隻有上法庭,否則,以前麵的方式解決問題,那不是叫解決問題而是擴大事端,對誰都沒有好處。”

死者父親還要說啥,老年人說:“梁鎮長答應的事情是不是能夠全部兌現呢?十萬塊是不是一次性付清?”

他說:“這沒問題,來時就楊場長就已經表態,事情可以定下來。至於這錢,楊場長就是想法借也得借出來兌現。”

雙方說定,錢得一次性付清,工人安排兩個做事。也許人家心裏已經清楚那張白紙黑字根本起不了作用,隻能嚇唬嚇唬人,到法庭上麵是無效的。

楊書記石場賬上確實沒有這麼多錢,石場提供片石,並不是按月結賬,而是要等到省裏撥錢下來才會有錢付賬,地方集資的那點錢早就花光了,縣交通局欠著石場的錢,那是一開頭就說好了的,石場一方是自己先墊資修路,結清帳要等公路完工。這個時候,他隻有幫著出麵,跟楊書記同到交通局找了高局長,特殊事情特殊辦理,提前在交通局拿到了一筆錢,才付清了賠償款。

石場的事情一解決,同時在全鎮十來個石場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也鋪開了。這件事情楊書記料不到他會這般盡力,調解不用說是站在石場一邊,在楊書記看來是這樣的,還為石場到交通局去幫忙討錢,人家確實是不跟自己計較。當初,楊書記被*著丟了書記,曾經揚言要給他好看,顯然人家沒放在心上。同到縣城,對他是說不盡的好話,表示今後一定要聽從梁鎮長的指導,對石場也會更加嚴格管理,不給鎮裏添麻煩。

在檢查的十個石場裏麵,除了梁老板合作的兩個石場*作方麵比較正規,其他的可說是隨意自己怎樣挖就怎樣挖,哪裏好挖就在哪裏挖,沒半點安全意識,更別說安全製度。這一路看下來,是看的他心驚膽戰,立刻強調除了梁老板的兩個石場全部暫時停工整頓。

八個私營老板都到鎮裏來開這個安全工作會。鎮裏在這事上麵統一了意見,覺得必須就安全問題加以整頓,杜絕發生類似事情。為了有更強的針對性,他請了梁老板親自來給這些私營老板講解石場安全管理的常識,並以梁老板的石場為範本進行改進。

由於修路不允許石場停工太久,在各個石場基本上做了些改進,在*作上不再是隨意亂開亂采,並且對工人們做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石場管理都有一係列的安全管理製度,他才同意複工,而在這個基礎上,在黨委會上麵,提出全鎮應該對這些企業加強管理,並且為了更好監督,應設立一個石場方麵的風險金,每個石場在每年的開春就必須繳納一定數目的風險金才有資格進行這一年的石場開采,否則停止這個石場的開采權。

如果這個石場一年到頭沒有任何事故,這筆風險金就可以返回給石場,發生事故,這筆風險金不但沒有,還有加重新一年的風險金征收。這個建議得到了黨委成員的讚同,誰都不想出事,隻是這一年差不多過了一半,有人提議不如從下半年開始征收,因為石場大多沒錢,隻要等到交通局把修路的帳跟石場結了,那些老板才有錢繳納這筆風險金。這樣,建議暫時擱置,但管理得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