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

帕特·萊利曾經有一個偉大的構想:“未來的籃球場上會由5個身高2米左右的人組成一支球隊。”萊利超前的創意至今沒有變成現實,但他找到了符合理念的完美模型—勒布朗·詹姆斯。皮蓬在巔峰時期是否具備得分王級別的飆分能力不得而知,僅從角色的角度討論,詹姆斯如同進攻任務更重的皮蓬,他幾乎將小前鋒的全麵性推向了極致,不僅常年保持頂級得分手的水準,還躋身一流防守者的行列,這是邁克爾·喬丹當年的玩法,更重要的是他展現出了對一支球隊無與倫比的支配力。

與詹姆斯相比,杜蘭特具備更鮮明的得分手屬性,坊間普遍認為像勒布朗一樣打球不過是一個偽命題。然而杜蘭特並不滿足於飆分戲碼,過去兩個賽季他是隊內首席籃板手,同時他也意識到麵對重重堵截,分享球權和適時分球同樣是頂級小前鋒的必修課。與之類似,保羅·喬治也對全能式進化展現出了強烈的欲望。與以上幾位弄潮兒不同,安東尼被視作傳統小前鋒的傳人,原因在於他像紐約前輩伯納德·金一樣,除了得分之外乏善可陳,在小前鋒追求全能的時代背景下,這多少顯得有些不合時宜。

關於前鋒的定義,上帝跟籃球界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在這項運動的發展中前鋒逐漸被細化成大前鋒和小前鋒,然而在過去幾年裏時代的焦距再度調整,三號位和四號位又出現了模糊化的傾向。

談及熱火成功奪冠,斯波爾斯特拉認為關鍵之匙是解放詹姆斯,事實上將小皇帝推上四號位才是邁阿密的成功之道。就運動能力和身材而言,詹姆斯早已具備打4號位的基本素質,但之前糟糕的背筐技術阻礙了他在這個位置上的深度探索,隨著這項技能的改善,他在這個位置上顯現出更大的威力。兩連冠之後詹姆斯表示希望回歸3號位,然而本賽季他打大前鋒的時間和小前鋒一樣多。

最近幾個賽季雷霆主帥布魯克斯也開始嚐試一大四小陣容,讓杜蘭特在大前鋒的位置上有了全新體驗。與詹姆斯相比,杜蘭特在4號位上更接近於客串,但在這個位置上他的效率更高,對雷霆而言這不失為一次大膽的嚐試。上賽季安東尼場均得分和PER均創下職業生涯新高,秘訣在於絕大部分時間裏他都出現在4號位上,在齒輪錯位的遊戲中打出極高的效率,與斯波爾斯特拉和布魯克斯相比,伍德森顯得更為前衛。

小前鋒的發展軌跡如同一個圓圈,80年代馬克斯維爾和伯德這對搭檔就像詹姆斯和巴蒂爾,在鋒線錯進錯出。“防守時,我是3號位,拉裏是4號位,”馬克斯維爾說,“進攻時我在籃下,他在外線。”英格利什認為無法將伯德具體劃分到小前鋒或大前鋒的陣營裏,“他就是個前鋒。”如今這樣的評價同樣適用於詹姆斯。

王牌小前鋒再度掀起模糊化的潮流,他們沒有被嚴格限定在某個位置上,而是根據球隊的需要不斷調整,堪稱小前鋒的又一次革命。有人認為喬丹讓得分後衛這個位置變得性感,而詹姆斯和杜蘭特則讓3號位變得更為搖擺,遊走於三四號位的前鋒搖擺人極有可能成為全新的流行趨勢。